关于2023年度集采机构监督考核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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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集采机构监督考核结果公告

为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促进我县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中心)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提高执业和服务水平,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财库﹝2003﹞120号)考核办法, (略) 2023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有关情况进行了监督考核。

本次监督考核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集采机构自查自评、监督考核工作组现场检查、综合复查相结合的方式,针对采购中心的岗位设置、场所设施设备等场所条件、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政府采购政策执行、采购文件编制水平、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询问、质疑答复、档案管理、资金节约率、采购效率、业绩情况、满意度测评、监督管理等13个方面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考核。

经综合考核评定,其考核等次为优秀。

为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促进我县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中心)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提高执业和服务水平,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财库﹝2003﹞120号)考核办法, (略) 2023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有关情况进行了监督考核。

本次监督考核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集采机构自查自评、监督考核工作组现场检查、综合复查相结合的方式,针对采购中心的岗位设置、场所设施设备等场所条件、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政府采购政策执行、采购文件编制水平、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询问、质疑答复、档案管理、资金节约率、采购效率、业绩情况、满意度测评、监督管理等13个方面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考核。

经综合考核评定,其考核等次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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