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水利事业部2024年水资源项目设备及劳务外协采购第2批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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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水利事业部2024年水资源项目设备及劳务外协采购第2批成交公告

智慧水利事业部2024年水资源项目设备及劳务外协采购(第2批)成交公告

【信息时间:2024-12-30 阅读次数: 】

智慧水利事业部2024年水资源项目设备及

劳务外协采购(第2批)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G*

项目名称:智慧水利事业部2024年水资源项目设备及劳务外协采购(第2批)

三、中标(成交)信息

1包供应商名称:沧州 (略)

供应商地址:河北省沧 (略) 小微企业科技创业园79#厂房一层西侧103室

成交金额:*元

2包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唐山高新技术产 (略) 高新西道126号

成交金额:*元

3包供应商名称:纳米空间(北京)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广安门内大街*306号楼5层535房间

成交金额:*元

4包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155号黄金广场6幢2607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服务类

名称:智慧水利事业部2024年水资源项目设备及劳务外协采购(第2批)

服务范围(品牌):满足采购需求内范围及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闫伟、何正海、周璐、徐慧影、庄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大禹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略) 55号,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551-*。若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大禹 (略) 监察室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安徽省大禹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55 号

联系人:李工、庄工

2.项目联系人:李工 0551-*

智慧水利事业部2024年水资源项目设备及劳务外协采购(第2批)成交公告

【信息时间:2024-12-30 阅读次数: 】

智慧水利事业部2024年水资源项目设备及

劳务外协采购(第2批)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G*

项目名称:智慧水利事业部2024年水资源项目设备及劳务外协采购(第2批)

三、中标(成交)信息

1包供应商名称:沧州 (略)

供应商地址:河北省沧 (略) 小微企业科技创业园79#厂房一层西侧103室

成交金额:*元

2包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唐山高新技术产 (略) 高新西道126号

成交金额:*元

3包供应商名称:纳米空间(北京)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广安门内大街*306号楼5层535房间

成交金额:*元

4包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155号黄金广场6幢2607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服务类

名称:智慧水利事业部2024年水资源项目设备及劳务外协采购(第2批)

服务范围(品牌):满足采购需求内范围及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闫伟、何正海、周璐、徐慧影、庄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大禹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略) 55号,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551-*。若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大禹 (略) 监察室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 称:安徽省大禹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55 号

联系人:李工、庄工

2.项目联系人:李工 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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