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城市大脑项目及裕安区基层综合治理项目结算审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裕安区城市大脑项目及裕安区基层综合治理项目结算审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略) 大脑项目 (略) 基层综合治理项目结算审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XSZX-2024-13
二、项目名称: (略) 大脑项目 (略) 基层综合治理项目结算审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安天利信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井 (略) 69号
成交金额:(略)万(略)仟元整(小写:(略).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略) 大脑项目 (略) 基层综合治理项目结算审计项目 服务范围:结算审计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审计跟踪审计单位的结算审核和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出具符合法律法规等要求的审计报告等工程造价咨询和审计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月20日完成项目结算审计,并出具结算审计报告,服务期至决算审计结束止。 服务标准: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略) 交叉口安徽建工新时代大酒店 5 楼,联系电话:0564-(略)。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本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略) (略) 数据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略) (略) 4楼
联系方式:0564-(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鑫水工程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交叉口安徽建工新时代大酒店 5 楼
联系方式:0564-(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64-(略)
2024年12月31日
(略) 大脑项目 (略) 基层综合治理项目结算审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XSZX-2024-13
二、项目名称: (略) 大脑项目 (略) 基层综合治理项目结算审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安天利信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井 (略) 69号
成交金额:(略)万(略)仟元整(小写:(略).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略) 大脑项目 (略) 基层综合治理项目结算审计项目 服务范围:结算审计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审计跟踪审计单位的结算审核和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出具符合法律法规等要求的审计报告等工程造价咨询和审计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月20日完成项目结算审计,并出具结算审计报告,服务期至决算审计结束止。 服务标准: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略) 交叉口安徽建工新时代大酒店 5 楼,联系电话:0564-(略)。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本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略) (略) 数据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略) (略) 4楼
联系方式:0564-(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鑫水工程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交叉口安徽建工新时代大酒店 5 楼
联系方式:0564-(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64-(略)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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