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江财采管〔2024〕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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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江财采管〔2024〕42号

一、项目编号:N(略)7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中江实验中学于2024年4月26日就四川省中江县实验中学触控一体机及空调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乐至县潘承家用电器店

地 址: (略) 乐至县南塔街道桑城街6号

被投诉人1:四川省中江实验中学

地 址:中江县凯江镇荷花街58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

采购文件中第三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中触控一体机参数:5、整机内置2.2声道扬声器,位于设备上边框,顶置朝前发声,前朝向10W高音扬声器2个,上朝向20W中低音扬声器2个,额定总功率60W。(提供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10、整机具备至少6个前置按键,可实现开关机、调出中控菜单、音量+/-、护眼、录屏操作设置缺乏规范性、科学性、合理性,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和指向性。

投诉事项2:

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检测报告等以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潜在供应商,且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投诉事项3:

采购人的质疑答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且无法达到其证明目的,本次采购需求不满足多个品牌。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投诉事项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予以驳回。

中 (略)

2024年12月31日

一、项目编号:N(略)7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中江实验中学于2024年4月26日就四川省中江县实验中学触控一体机及空调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乐至县潘承家用电器店

地 址: (略) 乐至县南塔街道桑城街6号

被投诉人1:四川省中江实验中学

地 址:中江县凯江镇荷花街58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

采购文件中第三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中触控一体机参数:5、整机内置2.2声道扬声器,位于设备上边框,顶置朝前发声,前朝向10W高音扬声器2个,上朝向20W中低音扬声器2个,额定总功率60W。(提供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10、整机具备至少6个前置按键,可实现开关机、调出中控菜单、音量+/-、护眼、录屏操作设置缺乏规范性、科学性、合理性,具有明显的排他性和指向性。

投诉事项2:

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检测报告等以其他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潜在供应商,且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投诉事项3:

采购人的质疑答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且无法达到其证明目的,本次采购需求不满足多个品牌。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投诉事项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予以驳回。

中 (略)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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