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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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TKWH*

二、项目名称:五河县殡葬管理所2025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五河县城 (略) 公园首府一期9-105/106号

中标金额:*.2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五河县殡葬管理所2025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一年(合同采用1+1+1模式),一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最多续签二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贵(组长)、张旭东、凌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约定,*仟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63.com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五河县殡葬管理所

地 址:五河县城关镇金安驾校 (略)

联系人:朱良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万达广场A1栋11层1114号

项目联系人:张家龙

联系方式:*

一、项目编号:AHTKWH*

二、项目名称:五河县殡葬管理所2025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五河县城 (略) 公园首府一期9-105/106号

中标金额:*.2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五河县殡葬管理所2025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一年(合同采用1+1+1模式),一年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最多续签二年。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贵(组长)、张旭东、凌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约定,*仟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63.com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五河县殡葬管理所

地 址:五河县城关镇金安驾校 (略)

联系人:朱良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万达广场A1栋11层1114号

项目联系人:张家龙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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