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县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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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县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略) : 怀集县
项目名称: 怀集县昌 (略)
项目位置: 怀集县 (略) K-12-07地块
供应面积(公顷): 3.* 存量面积(公顷): 0.*
土地用途: V3-* 供地方式: 拍卖出让
土地使用年限: 70 行业分类: 房地产业
土地级别: 十一级 成交价格(万元): 8000.*
分期支付约定
支付期号 约定支付日期 约定支付金额(万元) 备注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二)1、用地使用性质、强度。该地块使用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零售商业用地(零售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40%);1.0<容积率≤3.1,建筑密度≤35%(其中塔楼≤25%、裙楼≤35%),绿地率≥35%,建筑限高≤100m。2、该地块不具备单独配套中小学和幼儿园项目,须按《怀集县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2024年修订)》第十三、十四条规定缴交配套建设中小学和幼儿园相关费用1162.*元,其中须在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前缴交*元、取得首期开发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缴交582.*元。3、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新建居住项目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相关规划配建指标按《怀自然资〔2024〕33号执行》。4、配套设施(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肇建〔2024〕4号),不纳入容积率指标计算类型:以每100户不低于20㎡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需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220㎡,须与开发项目主体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交付使用,产权无偿划归县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120㎡,垃圾收集点建筑面积10㎡,以上各配套设施位置临街,须与开发项目主体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交付使用,产权无偿划归县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管理。(2)纳入容积率指标计算类型:物业管理用房要求按《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执行。(3)其他类型:严格落实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小型多功能运动(球类) (略) ,占地面积770㎡。 (三)其他规划条件具体按怀资源规用地〔2024〕0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出让宗地房地产开发项目采用“交房即发证”,并纳入土地出让合同附加协议内容。
土地使用权人: 怀集县昌 (略)
约定容积率:
下限: 1.000 上限: 3.100
约定交地时间: 2025-12-31
约定开工时间: 2026-12-30 约定竣工时间: 2029-12-29
实际开工时间: 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 怀集县人民政府 合同签订日期: 2024-12-31
,怀集县
(略) : 怀集县
项目名称: 怀集县昌 (略)
项目位置: 怀集县 (略) K-12-07地块
供应面积(公顷): 3.* 存量面积(公顷): 0.*
土地用途: V3-* 供地方式: 拍卖出让
土地使用年限: 70 行业分类: 房地产业
土地级别: 十一级 成交价格(万元): 8000.*
分期支付约定
支付期号 约定支付日期 约定支付金额(万元) 备注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二)1、用地使用性质、强度。该地块使用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零售商业用地(零售商业建筑面积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40%);1.0<容积率≤3.1,建筑密度≤35%(其中塔楼≤25%、裙楼≤35%),绿地率≥35%,建筑限高≤100m。2、该地块不具备单独配套中小学和幼儿园项目,须按《怀集县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2024年修订)》第十三、十四条规定缴交配套建设中小学和幼儿园相关费用1162.*元,其中须在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前缴交*元、取得首期开发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缴交582.*元。3、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新建居住项目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相关规划配建指标按《怀自然资〔2024〕33号执行》。4、配套设施(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肇建〔2024〕4号),不纳入容积率指标计算类型:以每100户不低于20㎡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需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220㎡,须与开发项目主体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交付使用,产权无偿划归县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120㎡,垃圾收集点建筑面积10㎡,以上各配套设施位置临街,须与开发项目主体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交付使用,产权无偿划归县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管理。(2)纳入容积率指标计算类型:物业管理用房要求按《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执行。(3)其他类型:严格落实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小型多功能运动(球类) (略) ,占地面积770㎡。 (三)其他规划条件具体按怀资源规用地〔2024〕0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出让宗地房地产开发项目采用“交房即发证”,并纳入土地出让合同附加协议内容。
土地使用权人: 怀集县昌 (略)
约定容积率:
下限: 1.000 上限: 3.100
约定交地时间: 2025-12-31
约定开工时间: 2026-12-30 约定竣工时间: 2029-12-29
实际开工时间: 实际竣工时间:
批准单位: 怀集县人民政府 合同签订日期: 2024-12-31
,怀集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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