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郭府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其他基础设施项目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3年度郭府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其他基础设施项目成交结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B2024WHCGJ157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度郭府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因收到供应商对成交结果的质疑,经采购人核实,质疑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重新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人 (略) 为成交供应商,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BB2024WHCGJ1571

(二)项目名称:2023年度郭府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泗洪县半城镇工 (略)
成交金额:101.*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101.*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2023年度郭府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施工范围:主要建设 (略) 绿化、亮化工程;弱电入地工程及其他改造工程;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90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杨新福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苏*

(五)评审专家名单:彭程(评审组长)、李慧荣、刘方亮(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约定,*万*仟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更正日期:2025年01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

若投标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 (略) 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五河县大新镇人民政府

地 址:五河县大新镇大新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正科 (略)

地  址: (略) 五河县城关镇水岸 (略) 16号楼1单元1102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峰(采购人代表)、陈慧(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

五、附件

1.采购文件

2.评审情况一览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B2024WHCGJ157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度郭府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因收到供应商对成交结果的质疑,经采购人核实,质疑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重新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人 (略) 为成交供应商,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BB2024WHCGJ1571

(二)项目名称:2023年度郭府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泗洪县半城镇工 (略)
成交金额:101.*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101.*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2023年度郭府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施工范围:主要建设 (略) 绿化、亮化工程;弱电入地工程及其他改造工程;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90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杨新福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苏*

(五)评审专家名单:彭程(评审组长)、李慧荣、刘方亮(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约定,*万*仟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更正日期:2025年01月0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

若投标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 (略) 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五河县大新镇人民政府

地 址:五河县大新镇大新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正科 (略)

地  址: (略) 五河县城关镇水岸 (略) 16号楼1单元1102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峰(采购人代表)、陈慧(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机构)

五、附件

1.采购文件

2.评审情况一览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安徽省正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