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抚宁区台营镇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吕良峪村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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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抚宁区台营镇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吕良峪村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 (略) 台营镇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吕良峪村)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略) 台营镇人民政府本级
(略) 域 抚宁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1月02日 15:10
评审专家名单 何辉、冯海龙(采购人代表)、周心伟
总中标金额 ¥102.*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宏伟
项目联系电话 0335-*
采购单位 (略) (略) 台营镇人民政府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35-*
代理机构名称 秦皇岛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东大街鼎尊花苑16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35-*

一、项目编号:Z*1

二、项目名称:2024 (略) 台营镇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吕良峪村)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编码
(略) (略) (略) (略) 1号2栋24层2405号 *MA62EUW28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工程施工工期 工程施工范围 工程项目经理 工程执业证书信息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优惠价/入围价
(略) 2024 (略) 台营镇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吕良峪村) 30天(日历日) 拆除原有 (略) 7650.45 平方米、 (略) 1186 平方米,新建 (略) 面积 8836.45 平方米等工作内容 冯春艳 川*5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辉、冯海龙(采购人代表)、周心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成交价在*元以下部分,按1.0%收取;在*元-*元之间部分,按0.7%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请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3.采购人自政府来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台营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 (略) (略)

联系方式:03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秦皇岛 (略)

地址: (略) (略) 东大街鼎尊花苑162号

联系方式:03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宏伟

电话:0335-*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招标文件正文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承诺函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4 (略) 台营镇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吕良峪村)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略) 台营镇人民政府本级
(略) 域 抚宁县 公告时间 2025年01月02日 15:10
评审专家名单 何辉、冯海龙(采购人代表)、周心伟
总中标金额 ¥102.*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宏伟
项目联系电话 0335-*
采购单位 (略) (略) 台营镇人民政府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335-*
代理机构名称 秦皇岛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略) 东大街鼎尊花苑16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335-*

一、项目编号:Z*1

二、项目名称:2024 (略) 台营镇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吕良峪村)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编码
(略) (略) (略) (略) 1号2栋24层2405号 *MA62EUW28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工程施工工期 工程施工范围 工程项目经理 工程执业证书信息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优惠率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信息 优惠价/入围价
(略) 2024 (略) 台营镇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吕良峪村) 30天(日历日) 拆除原有 (略) 7650.45 平方米、 (略) 1186 平方米,新建 (略) 面积 8836.45 平方米等工作内容 冯春艳 川*5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辉、冯海龙(采购人代表)、周心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成交价在*元以下部分,按1.0%收取;在*元-*元之间部分,按0.7%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请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3.采购人自政府来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台营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 (略) (略)

联系方式:03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秦皇岛 (略)

地址: (略) (略) 东大街鼎尊花苑162号

联系方式:03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宏伟

电话:0335-*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招标文件正文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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