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略) (略) 案件服务点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本项目当次货品需经双方核对确认,经(略)方验收合格后,据实结算。送货款项结合月度考核情况,每月据实结算一次,(略)方提供正式发票,所有货款(略)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支付给(略)方。(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注:包括但不限于付款方式、付款条件等所有涉及财务的内容,如最终支付的金额应当以审计的结果为准。审定结算金额须扣减当期发生的所有违约金和赔偿金。
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
收款账户: 中国 (略) 长沙洋湖支行( (略) :(略)(略))
3.预付款保函: 否
/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合同服务期限:
2024-11-16 —— 2026-11-15
五、服务地点 (略) 长沙县白沙乡田茂农庄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1)验收主体:(略)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要求进行,并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和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略)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5.1 食材品质验收
确保食材的色泽、气味、口感等品质特征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检查食材的新鲜程度,如禽肉类是否色泽鲜红、肉质紧密有弹性。
验证食材是否来自正规渠道,是否具有相关检验合格证明。检查食材的储存、运输条件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如温度控制、包装完好等。
5.2 配送过程验收
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食材应采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包装材料,确保食材在运输过程中的卫生和安全。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舱,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异味,运输途中做好冷藏保鲜,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材的交叉污染;(略)方应提供符合规定的运输车辆和设备,确保食材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和污染。(略)方应确保食材按时送达,避免影响食堂的正常运营。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售后服务:(略)方应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解决(略)方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沟通协调:(略)方应与(略)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协调,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问题的解决。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1)交付物验收
配送数量与品种:核实(略)方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品种及时间进行食材的配送。逐项核对配送记录,确保实际配送情况与合同要求一致。
配送时效:检查(略)方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配送任务。评估配送的准时率,确保不影响食堂的正常运营。
2)文件资料验收
配送清单:核对配送清单上的食材种类、数量、质量等信息是否与合同规定一致。质量检测报告:检查(略)方是否提供了食材的质量检测报告。产地证明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对于有特别要求的食材,应核实其产地证明及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3)进度期限验收
配送时间:核实(略)方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将食材送达指定地点。对于临时变更的配送时间,应核实双方是否已提前沟通并达成一致。
(6)履约验收标准:
(1)验收主体:(略)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要求进行,并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和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2)履约验收时间:(略)方对(略)方配送的食材每日即时组织验收
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
履约验收程序: (略)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3)技术履行验收:
1)食材品质验收
确保食材的色泽、气味、口感等品质特征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检查食材的新鲜程度,如禽肉类是否色泽鲜红、肉质紧密有弹性。
验证食材是否来自正规渠道,是否具有相关检验合格证明。检查食材的储存、运输条件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如温度控制、包装完好等。
2)配送过程验收
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食材应采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包装材料,确保食材在运输过程中的卫生和安全。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异味,运输途中做好冷藏保鲜,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材的交叉污染;(略)方应提供符合规定的运输车辆和设备,确保食材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和污染。(略)方应确保食材按时送达,避免影响食堂的正常运营。
3)服务质量验收
售后服务:(略)方应提供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解决(略)方在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沟通协调:(略)方应与(略)方保持良好的沟通协调,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问题的解决。
(4)商务履约验收:
1)交付物验收
配送数量与品种:核实(略)方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品种及时间进行食材的配送。逐项核对配送记录,确保实际配送情况与合同要求一致。
配送时效:检查(略)方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配送任务。评估配送的准时率,确保不影响食堂的正常运营。
2)文件资料验收
配送清单:核对配送清单上的食材种类、数量、质量等信息是否与合同规定一致。质量检测报告:检查(略)方是否提供了食材的质量检测报告。产地证明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对于有特别要求的食材,应核实其产地证明及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3)进度期限验收
配送时间:核实(略)方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将食材送达指定地点。对于临时变更的配送时间,应核实双方是否已提前沟通并达成一致。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7.1.按需送达:(略)方按要求将各食材送至(略)方指定地点,并在具备监控的环境下进行验收,并在交接查验过程中配合(略)方称重。做到验收环境无监控死角,双方有争议有据可查。
7.2.原料留样:每次配送食品须(略)方自行留样封存,留样封存的相关设备由(略)方自行准备,每批次提供的食品原料(略)方须留样封存48小时以上。市局警保部后勤服务中心及上级机构有权对封存的食品原料定期或不定期邀请第三方检验,检验费用由(略)方承担。
7.3.交接凭证:每次配送食品由(略)方开具三联单,单据上必须注明接收单位、时间、品种名称、数量、单价、小计、合计和接交人(送货人、验收人签名)等信息。
7.4.临时加货:(略)方临 (略) 理,当(略)方临时增加用餐人数或有接待餐任务时,(略)方应在(略)方下单后1小时内供应到位,确保(略)方能准时开餐。临时加货如是 (略) 场购买,补货的货品价格按实际零售价执行。
七、知识产权 (略) 理方式(1)(略)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2)(略)方使用(略)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略)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略)方造成损害的,(略)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略)方委托(略)方开发的产品,(略)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略)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八、(略)方的权利和义务1.(略)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略)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略)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略)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以整改通知形式通知(略)方,(略)方应尽快组织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每月汇总报告(略)方,由(略)方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略)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略)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略)方向(略)方订购的货品,须提前1天并在18:00之前以微信、电话、传真、书面等方式向(略)方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数量、质量等要求。
5.对(略)方所提供的食材质量、数量进行检验和评估,最终决定是否使用。
6.安排专人进行食材的接收和存储,确保食材卫生安全。
7.按照双方约定的结算价格和时间支付相应货款。
8.(略)方所送货物无质量、数量等问题,(略)方不能拒收。
9.(略)方供货用的器具(菜筐、油桶、豆腐板、充氧机等),(略)方当天拿走,如(略)方需要使用器具,(略)方须保管好。
10.(略)方所送货物的质量、品类等达不到要求的,(略)方有权退货或换货及按照相应约定条款要求(略)方向(略)方承担违约金。
11.(略)方有权查验(略)方所提供食材的质量检测报告、产地证明及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文件。
九、(略)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略)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略)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略)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根据(略)方要求,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食材并按照约定时间和要求进行配送,并有义务配合(略)方查验(略)方所提供食材的质量检测报告、产地证明及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文件。
5.对所提供的食材质量和数量负责,确保食材新鲜度和卫生安全。
6.提供的食材品质及有效期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要求等。
7.根据(略)方要求,在食材配送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8.配送食材不得掺杂补料或其他低质量食材。
9.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生人员伤亡及其他事故的,非(略)方原因造成的,由(略)方承担全部责任。
10.(略)方应当为其承担(略)方配送任务的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11.(略)方在实施产品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略)方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产品配送服务,产品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12.(略)方将货物运送至(略)方指定地点交货完毕并经(略)方验收合格之前,货物的所有权、一切风险责任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均由(略)方承担。
13.若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略)方及其工作人员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安全事故、意外事故等,均由(略)方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略)方提出索赔要求。
14.(略)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警务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并遵守(略)方关于保密管理的各项规定,对知悉的包括但不限于文档、资料、图片、数据等所有相关信息均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密。一旦发生(略)方及其工作人员造成的失泄密事件,经查证属实,由(略)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略)方造成的损失,且(略)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违约责任1. (略)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略)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略)方存在迟延支付(略)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略)方不得 (略) 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略)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略)方存在配送的货物存在假冒伪劣、腐败变质、三无产品中任意一项;转包分包他人代送货物,且整改无效的;应检测货品未检测,且整改无效的;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的。(略)方为其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并报相关部 (略) 理。(略)方有权终止合同,不予支付所有货款。
4.(略)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约定的数量、质量要求,若存在非(略)方要求规格、假冒伪劣和以次充好、霉烂变质以及少斤短两的货物时,第一次(略)方有权在4小时内与(略)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进行约谈,(略)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首次约谈暂不扣除当次货款; (略) 以所送该品种应付货款的2倍作为当次扣罚违约金;累计三次(含)后报相关部 (略) 理。
5.因(略)方未按照约定的货物价格执行,出现私自随意提高配送价格,如(略)方在同期比价中发现(略)方提供的货物价格高于定价单的价格,第一次扣除当日配送品种的总价; (略) 以该品种应付货款的2倍作为当次扣罚违约金;累计三次(含)后报相关部 (略) 理。
6.(略)方应指定专人与(略)方保持24小时联络畅通,因工作关系联络不上耽误(略)方工作的每次承担违约金1000元,累计三次(含)后报相关部 (略) 理。
(7)履行过程中,(略)方如要解除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略)方,并经(略)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否则(略)方承担因此给(略)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8)(略)方未按时送货的违约金按“当日10%的货款”计,(略)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略)方有权直接从(略)方货款中扣除,(略)方将在扣除时书面通知(略)方,(略)方不得提出异议。
(9)(略)方在验收时,只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和肉眼感观能够分辨的外观质量负责;(略)方对货物内在质量应承担连续的追踪责任。如出现危及安全的质量问题,按造成的后果严 (略) 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0)(略)方未按要求送货的,每次承担违约金500元,经三次约谈不改进的,(略)方有权终止合同且(略)方须支付合同预算总价千分之一违约金。
(11)(略)方供应货物达不到相关标准造成损失的,(略)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中标人须支付合同预算总价千分之一违约金。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1.(略)方需与(略)方签订《保密协议》;本项目相关岗位服务人员上岗前必须提供背景审查表、无犯罪记录证明,全体服务人员均需要通过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保密制度、服务过程中的保密知识技能及相关要求、典型案例等的保密培训,并与(略)方签订《保密承诺书》,违反保密约定的,(略)方有权追究相应的违约和其他法律责任。
2.服 (略) 内仅 (略) 域内开展工作,严禁进 (略) 域。
3.(略)方应不定期对服务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制度落实情况,不断加强员工保密意识,提高保密水平。
4.后附保密协议。
十二、不可抗 (略) 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4.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5.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1.合同的变更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略)、(略)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略)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略)方签订补充合同,(略)方不得拒绝。
(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2.合同中止与终止
(1)合同的中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略)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略)方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略)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2)合同的终止: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略)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略)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略)方的违约责任;如果(略)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略)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略)方终止合同而不给(略)方补偿;如果(略)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略)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略)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略)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3.合同转让和分包
(略)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分包。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略)(略)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略)(略)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略)方所 (略) 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略)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略)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合同的补充和修改
(1)合同未尽事宜,(略)(略)双方可以书面协议进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未能达成补充协议的,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在本合同的执行过程中,若发生重大情况变化导致合同履行困难,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略)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略)方) (略) | (略)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略)方)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