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罗县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结果的公示
关于博罗县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印发〈2023—2025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供科函〔2023〕167号)和《关于下达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任务清单和补助资金的通知》(粤供企函〔2024〕285号)要求,我社于2024年11月1 (略) 发布了《关于公开遴选博罗县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即从2024年11月1日至11月7日,我社共接收到1家单位提交的符合公告规定申报条件的申报材料,该单位为惠州博罗供销博禾 (略) 。此后,该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完成了改组并更名为博罗县 (略) 。经过我社的再次审核确认,博罗县 (略) (原惠州博罗供销博禾 (略) )仍然符合公告规定的申报条件。
经我社研究,确定博罗县 (略) 为博罗县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的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6日。凡对上述选定的机构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用实名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内向博罗县供销合作联社反馈。(联系人:邓瑾,联系电话:0752-*)
2025年1月2日
根据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印发〈2023—2025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供科函〔2023〕167号)和《关于下达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任务清单和补助资金的通知》(粤供企函〔2024〕285号)要求,我社于2024年11月1 (略) 发布了《关于公开遴选博罗县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即从2024年11月1日至11月7日,我社共接收到1家单位提交的符合公告规定申报条件的申报材料,该单位为惠州博罗供销博禾 (略) 。此后,该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完成了改组并更名为博罗县 (略) 。经过我社的再次审核确认,博罗县 (略) (原惠州博罗供销博禾 (略) )仍然符合公告规定的申报条件。
经我社研究,确定博罗县 (略) 为博罗县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的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6日。凡对上述选定的机构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用实名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内向博罗县供销合作联社反馈。(联系人:邓瑾,联系电话:0752-*)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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