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137届一般性展位拟分配结果的公示
关于第137届一般性展位拟分配结果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安排及管理办法的通知》(皖商办贸发函〔2023〕350号)及《 (略) 分团一般性展位安排方案 》(滁商外贸〔2024〕37号),经评审研究,现将137届 (略) 分团一般性展位拟安排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5天,如有异议,请于1月6日前 (略) (略) 对外贸易科并请留下联系方式,电话:0550-(略),邮箱:*@*63.com。
附件1:137届广交会拟分配情况表
根据《安徽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广交会一般性展位安排及管理办法的通知》(皖商办贸发函〔2023〕350号)及《 (略) 分团一般性展位安排方案 》(滁商外贸〔2024〕37号),经评审研究,现将137届 (略) 分团一般性展位拟安排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为5天,如有异议,请于1月6日前 (略) (略) 对外贸易科并请留下联系方式,电话:0550-(略),邮箱:*@*63.com。
附件1:137届广交会拟分配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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