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马栏山消防站云梯消防车进口底盘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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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马栏山消防站云梯消防车进口底盘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长沙市开福区应急管理局北辰、马栏山消防站云梯消防车(进口底盘)采购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1月02日

货物类合同预览
北辰、马栏山消防站云梯消防车(进口底盘)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KFCG-GK-(略)-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货物类
采购人((略)方):   (略) (略) (略)    
采购人地址:   (略) (略) (略) (略) 政府二办公楼四楼   
供应商((略)方):  湖南中联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望 (略) 二段997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北辰、马栏山消防站云梯消防车(进口底盘)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略)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略)(略)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北辰、马栏山消防站50米左右云梯消防车(进口底盘)采购项目 消防车 详见采购需求 1 (略)
 合计金额小写: (略) 元
 合计金额大写:(略)佰(略)(略)(略)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标的名称:中联牌53米云梯消防车

型号规格:ZLF5323JXFYT53

价格:小写:(略).00元

??????大写:(略)佰(略)(略)(略)万元整

二、货物要求
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包装及运输方式
(1)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略)方负责产品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及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交付至(略)方使用单位。

3.质量要求

1 所投产品所有部件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由(略)方负责。

2 其他方面必须符合行业相关标准。

4.售后服务

1、所有车型整车质保期为 2 年,整车保修期不低于 5 年(带有水罐的消防车 罐体终身质保,且终身免费维护),质保期和保修期均从验收合格开始计算。

2、(略)方在收到使用单位售后请求后, 需在15 分钟内响应并安排技术人员远程指导排除故障;故障未能远程指导排除的,(略)方需在 4 小时安排售后人员携带维修工具和零配件到达现场, 4 小时解决一般故障;对需到本地特约服务站维修或临时采购国产特殊配件的, 必须在 72 小时解决故障;对需返厂维修或需临时采购进口配件的,必须在 7 天内解决故障(如遇不可抗逆因素,需经使用单位同意)。如遇紧急情况,(略)方应能安排售后服务人员能在 4 个小时到达消防救援站开展工作。

5.其他要求

中标人应为本项目配备专业的服务团队及人员, 完善售后服务内容和流程, 提高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和质量。8.1 所有车型整车质保期为 2 年,整车保修期不低于 5 年(带有水罐的消防车 罐体终身质保,且终身免费维护),质保期和保修期均从验收合格开始计算。8.2 车辆正常保养。8.2.1 中标人按照底盘和上装保养手册提供免费首保服务;8.2.2 保修期内, 车辆正常保养不收取工时费, 需要更换易损易耗件的, 使用单 位可自行购买, 如需供应商提供的, 则按不超过投标文件提交的零配件报价收取 配件费用(含管理费);8.2.3 保修期外,车辆 (略) 场价收取工时费,需要更换易损易耗件的, 使用单位可自行购买, 如需供应商提供的, 则按不超过投标文件提交的零配件报 价收取配件费用(含管理费);8.3 车辆故障维修。8.3.1 在交付培训合格使用的前三个月内, 发动机、变速箱等影响车辆行驶安全 或车载泵炮、吊臂、臂架等影响主要功能发挥的部件出现两次及以上质量问题的, 中标人必须免费整体更换该车。8.3.2 质保期内, 除人为原因损坏情况外, 如车辆存在重大质量问题、重大技术缺陷或重大安全隐患,中标人无有效整改方案的,必须免费更换新车或退车。8.3.3 保修期内, 除人为原因损坏情况外, 车辆故障均由中标人解决, 不收取任 何维修工时费及配件费用(含管理费) (用户已经报修, 因厂家拖延等原因导致 超过质保或保修期的,也计入质保或保修期内)。8.3.4 保修期外,售后故障维修收费标准不得超过投标文件中所提交的零配件 (含管理费)和工时费报价。8.4 中标人每年必须对所售整车及主要设备开展不少于 1 次巡检回访,并免费 培训用车单位的相应操作人员。8.5 中标人在收到使用单位售后请求后, 需在 15 分钟内响应并安排技术人员远 程指导排除故障;故障未能远程指导排除的, 中标人需在 4 小时内安排售后人 员携带维修工具和零配件到达现场, 4 小时内解决一般故障; 对需到本地特约服 务站维修或临时采购国产特殊配件的, 必须在 72 小时内解决故障; 对需返厂维 修或需临时采购进口配件的,必须在 7 天内解决故障(如遇不可抗逆因素,需 经使用单位同意)。如遇紧急情况, 中标人应能安排售后服务人员能在 4 个小 时内到达消防救援站开展工作。8.6 如发生重大灾害灾情战勤保障技术需要, 中标人需安排 2 名(含)以上相 关人员遂行出动并进行现场技术保障。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货物交付初验合格后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终验合格后支付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第三次支付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说明:第四次支付
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

收款账户: (略) 长沙望城支行(湖南中联 (略) :(略)(略))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预付款保函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180 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运送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略)方指定地点,(略)方将货物一次性运至(略)方指定地点,安装完毕直至验收合格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略)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验收主体: 初验 (略) (略) 组织, 自行验收。终验由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验收时间:初验:交货完成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 7 日内组织初验。终验:初验合格后,以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时间安排为准。

3.1、初验:3.1.1.启动初验程序: 交货完成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 7 日内组织验收。因 合同变更、市场因素、技术因素、配合因素等客观原因造成无法及时启动履约验 收工作的,应当作出书面情况说明报至采购人。3.1.2 成立验收小组: (略) (略) 派遣 3 位成员, (略) 消防救援大 队派遣 2 位成员,邀请 2 位专家,共 7 人组建验收小组。3.1.3 确认验收方案(出具确认书签字) :验收小组应对采购需求中的履约验收 方案进行确认。3.1.4 实施项目验收: 验收小组应当认真履行验收职责实施验收工作, 出具验收 意见, 做好验收记录, 确保项目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反映合同履行情况, 对验收结 果负责。3.1.5 验收内容: 验收时严格按照合同协议进行验收, 核对型号参数、品牌等按 采购清单进行逐项验收。投标资料核实: 在中标后, 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投标 文件中所提证件资料和合同资料, 采购人应对中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证件资料和 合同资料进行核实, 如发现虚假应标者或与投标文件不符者, 按相关法律法规执 行,应是原装正品, 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标准, 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能提供全套原产地证明、产品合格证。3.1.6 验收标准: 投标人需提供原装正品: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 符 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性能符合标准: 消 防车的整车性能需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如 GB7956(消防车通用技术条件)、GB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等。同时, 车辆上装所有材质必须达到本体防腐要 求, 车 (略) 、电器接地装置、各类接口(含油、水、电、气接口) 必须符 合中国标准。3.2、终验初验合格后,由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终验。3.3、验收异议3.3.1 对验收产品意见不统一的, 采购人可将交货装备送国家消防装备质量检验 检测中心(或采购人指定检验机构) 检验, 送检合格的检验费用采购人承担, 送 检不合格的检验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送检产品数量由中标供应商后续按同等 型号免费补充(投标时要充分考虑价格)。3.3.2 项目验收不合格, 由中标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验收提出的问题必须在合 同约定交货期内完成整改) ,有关返工、再行验收, 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 采购人可终止合同, 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如发现投标时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响应谋取中标行为的,报财政监管部 (略) 理。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略)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技术需求通用要求

1、总体要求

1.1

1.整车性能符合(略)《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的规定;

2.整车性能符合GB 7956.1-2014《通用技术条件》要求;

3.举高消防车符合GB 7956.12-2015《举高消防车》要求;

4.整车性能符合(略)《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

5.随车器材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1.2

车辆上装所有材质必须达到本体防腐要求,车 (略) 、电器接地装置、各类接口(含油、水、电、气接口) 必须符合中国标准, 并能与长沙消防救援支队现有消防车辆的各类接口配套使用,操作说明等字体全部采用中文。

1.3

车辆轮胎全部采用原车自带的子午线钢丝胎, 并注明品牌型号, 选用全尺寸、同型号规格 的备用轮胎, 备用轮胎必须可靠固定在科学、合理的位置,且不影响车辆行驶及各项操作。

1.4

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彩页,彩页上附车辆结构图。

1.5

整车需提供所投产品国家工信部公告( (略) 页截图),检验报告。

1.6

技术需求通用要求与技术需求专用要求存在冲突的,以技术需求专用要求为准。技术需求通用要求所提的技术要求在部分车型中不涉及的,请在投标文件《技术响应偏离表》予以说明(部分特殊车辆因客观原因无法达到通用要求的予以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或分析报告)。

2、技术要求

2.1

底盘及底盘改装要求

#2.1.1

排放标准:国六。

2.1.2

底盘自带原厂冷暖空调。

2.1.3

制动方式:气刹, 优先采用前桥盘式制动。优先配置排气制动或发动机辅助制动或加装缓速器。


2.1.4

配备ABS、EBS,配置电子车身稳定系统,并设置限速装置,最高车速不超过95Km/h且不超过底盘厂允许的最高车速。

2.1.5

燃油类型:柴油;油箱加注口必须加装 (略) 。

2.1.6

通过钥匙控制 (略) 开关,在底盘熄火后一定时间内整车能自动断电;必须设置上装气源总开关,关闭点火钥匙后上装气源能整体关闭,气源总阀设置在底盘储气罐上。

2.1.7

驾驶室主、副驾驶位采用三点式安全带; 其余所有乘员座位均需配备伸缩式安全带。所有座位均采用软质材料;设置有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器材架的座位,在放置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后,座位可乘坐深度不得少于420mm;空呼支架控制手柄设置合理,确保消防员下车时不被挂绊。

2.1.8

取力器要求:采用比功率相匹配的取力器(进口底盘消防车由底盘自带进口取力器总成或采用进口断轴取力器),驾驶室设有取力器控制开关及指示灯。

2.1.9

上下驾乘室脚踏板: 采用楼梯式样, 上下蹬层次错开设计, 以方便人员上下车。带有独立乘员室的车辆,翻转脚踏板采用机械联动设计。

2.2

材质、设计要求

2.2.1

所有操作开关、仪表、器材架均有规范的铝质永久性中文铭牌标识。车辆主要功能在相应操作面板或附近箱体上设置有永久性铭牌型的操作流程图。

2.2.2

整车所有出水口、进水口以及水带、分水器等随车器材的接口类型和出水口开关方式应根据采购人所属各单位要求选定, 消防车上所有接口材质为锻造式铝合金原色接口(交车时,整车所有锻造材质需提供检测报告或原厂证明材料),入水口均 (略) (滤网孔径需符合国家标准),中标人需在中标后主动与车辆使用单位沟通确定接口类型,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所有出水口均应向下弯曲设计, 以减小接口水锤作用,并根据出水口高度,设计合理的向下弧度(与地面角度至少小于80度)。

2.2.3

器材箱设计、材质及安装要求: 外骨架采用不锈钢或铝制型材焊接成型,内骨架采用不小 于 40mm×40mm 高强度全铝合金型材,确保其刚度和强度。内装饰、隔板、地板均为 3mm 及以上铝合金板材(或优于该设计),轻质防腐铝合金结构, 表面作阳 (略) 理。铝合 金板材通过具有弹性、高粘接强度的进口连接密封胶与主结构相联,并 (略) 理, 可根 据需要随意调节每层高度,且做好防锈、 (略) 理,保证安装简单、维修方便、固定牢靠、振动小, 噪声低。器材箱应设置排雨水孔槽。车辆器材箱优先选用高强度铝板冲压拼接结 构形式。

2.2.4

帘子门: 卷帘门用轻质高强度铝合金制成,作阳 (略) 理,采用拉杆式;启闭轻便灵活,密封性好,具有防水、防尘功能。门上各设有一把门锁,所有卷帘门可通用一把钥匙开启。帘子门顶部采用胶条和毛刷双重挡水设计(或优于该设计),用低压直流水冲洗帘子门任 何部位时, 器材箱不应进水。

2.2.5

脚踏翻板:框架为高强度型钢, 蒙皮为铝合金材质。内藏可翻转式气动弹簧脚踏板,采用弹簧与门止口双重固定,要求安全可靠, 坚固耐用,密封性强,站立取用器材方便, 且能防止泥尘进入器材箱。最大承重力≥150kg。(也可优于该种设计,需注明理由)

2.2.6

配有爬梯及扶手(防滑 (略) 理),可方便登上车顶。

2.2.7

车辆任何涉及人员登入的位置必须设 (略) 理。

2.2.8

所有车载发电机、汽油机润滑油排放口采用旋转开关加延长放油管的设计方式。

2.2.9

水泵进水口需设置蝶阀。

2.2.10

专用号牌悬挂位置受限的车辆,需设置专用号牌支架,方便专用号牌悬挂。(号牌悬挂要


求:平整、牢固)

2.3

器材箱设置要求

2.3.1

每辆消防车的器材箱均需根据采购方要求进行量身定制,涉及的相关改造费用由车辆中标人承担,且器材布置需满足以下几点原则:1、按战斗编成和战斗展开设计器材集成、分区存放; 2、按人体工程学原理设计各种器材托架;3、按使用逻辑关系和使用频率放置器材;4、站在地面或踏板上1-2个动作内取用任何器材; 5、使用防锈、防振、防脱落、防划伤的专用夹具; 6、所有器材都需合理固定。

2.3.2

在合适位置设置吸水管固定卡座(盒) 。

2.4

罐体要求(本条适用于带水罐或泡沫罐消防车辆)

2.4.1

罐体终身质保

2.4.2

1.材质: 304级别以上不锈钢;罐体顶部人员站立面采用防滑板或进 (略) 理。

2.厚度:底部厚≥5mm,其他部位≥4mm,实行国标, 内径多 (略) 理, (略) 理。

3.焊接:板材冲压焊接,内设纵、横防荡板,分区容积不得大于 2m3,防荡板伸出长度不得少于同侧罐体长度的1/3。

4.设备: 采用轻质易弯曲吸水管,工作压力:-90KP至0.3MP,弯曲半径小于2.2米,胶管 线质量小于3公斤/米,配备快速吸水管接口和消防栓转换接头。吸水管配备数量按照吸水 口数量配备(即有几个吸水口就配备几组8米吸水管),并应满足水泵额定工况吸水需求。每个罐顶设计1个450mm人孔, 带有快速锁紧及开启装置,自动泄压装置, 每个罐底设有 集液槽及带有球阀控制启闭的排污口(口径不少于19mm)。

5.车身侧面需设置1个65mm泡沫加注口,并标注“泡沫原液注入口”字样,采用驼峰型深入罐底注入形式, 注口配备阀门开关(与供液消防车配套使用);配备电动插桶泵,功率≥2000W,流量≥150L/min,进口直径≥42mm,吸液管长≥1.2m,材质不锈钢,出口直径≥32mm,出口管长≥5m,材质透明软管, 可以与泡沫罐 40mm 注入口连接使用(利用插桶泵从泡沫桶向泡沫罐输转泡沫) 。

6.水泵出水口和吸水口的管径、数量需满足水泵流量。

2.5

电气部分要求

2.5.1

1.驾驶室适当位置上安装功率≥200W报警器、警灯控制器;乘员室、操纵仪 (略) 须安装LED照明灯;器材箱合理安装LED灯带,确保照明美观及安全。

2.车辆至少前轮配备底盘原车胎压监测系统,具有显示和报警功能。

3.驾驶台控制面板: 安装侧标识灯开关,器材厢门未关闭指示灯等。

4.无线电通讯:驾驶室内安装消防用车载无线电台,需与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现有的对讲通信设备相匹配。

5.驾驶室顶部安装爆闪式红色长排警灯或2个圆形警灯,车厢两侧上方各安装频闪轮廓灯3只,车顶后部安装圆警灯1只,消防用卤素探照灯1只(配灯罩,符合(略)规定);车顶各类灯具、控制模块应方便维修并做好防水。

6.水泵控制仪表板上安装有压力表(用于检测出水主管道压力) 、真空表以及水泵出水流 量表(用于检测水主管道总流量)(以上仪表采用抗震型)、液位指示器、消防泵转速表、累积计时器, (略) 均用单线制,电压24V负极接地;水泵控制仪表板还应安装有取力器 开关、油门控制开关、真空泵引水开关等。

7.车辆行驶用电系统与消防装置用电系统须分设保险或断电开关; (略) 应排列整齐,


固定可靠, 且 (略) (略) 的措施; 附加电系导线的截面积应与最大负载相匹配; 多根导线应包扎成股, 各导线上应包扎成股; 各导线上应有编号及不 (略) 别, 连接时采用插接件;配车载发机的必须设有接地保护,地线采用铜芯线,大小不低于4平方毫米,长度≥20米,接地桩长度不低于0.8米;车载设备线控连接需 (略) 理,连接方式采用非针式接口。

8.驾驶室内设1个功率不小于200W的电源逆变器,提供220V 电源,采用中国制式接头(不少于2个),不少于2个USB供电口(USB供电采用电流不少于2A 的快充口,并配备3种不同接口类型数据线),位置设计合理,用于各种设备的充电。

9.驾驶室左右采用电控窗设计。

10.车辆必须科学、合理设置底盘发动机紧急停车按钮。

2.5.2

安装自动脱落式充电系统和自动充气系统(取得国家质检部门检验报告),安装位置不能占用器材箱空间。配备移动式启动电源,启动电压能满足12V和24V,峰值电流≥6000A,带电量数显和USB输出。

2.5.3

1.安装具有蓝牙功能、夜视功能、扬声器功能和导航功能的360度行车记录仪;

2.固定安装在驾驶室内(不得采用吸盘式, 不阻碍驾驶员视野),线路能够隐藏布置,车辆底盘电源关闭后行车记录仪应能断电;

3.内存配备128GB class10 以上高速存储卡;

4.屏幕尺寸不小于10寸;

5.内置电池容量不小于350mAh。

2.5.4

安装360度全景影像和倒车雷达系统(全景影像摄像头带夜视功能,与倒挡、转向联动,可与2.5.3行车记录仪合并为一体机),360度全景影像分辨率高(需注明分辨率),确 (略) 、无死角, (略) 分屏监控,需在显示屏上行成360度全景影像, 也可 (略) 视频的影像。

#2.5.5

交付使用前,在不影响或损害消防车辆其他功能,安全性, 使用寿命的前提下, (略) 消防救援支队消防车辆动态信息管理系 (略) 技术要求, 必须安装相应数据采集、通信等功能模块, (略) 消防救援支队消防 (略) , 同时确保与管理系统相兼容。

2.6

漆色及标识要求

2.6.1

1.整车全部采用进口优质烤漆,颜色为消防红, 整车外观喷涂应符合 (略) 最新喷涂要求;底盘为原厂原色底漆;

2.所有仪表及开关、按钮均配有醒目的中文标识和指示方向, 并在车载设备 (略) 均有铝制操作说明及警告标识,另外在所有器材的放置位置标注器材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一)底盘及驾驶室改装

#1

底盘:采用发达工业国家原装进口6×4特种作业专用二类底盘, 最大允许总质量≥33吨。

#2

发动机功率:≥330kw。

3

(略) :底盘原装驾驶室,双门单排座, 驾驶室内设备为原底盘厂标配,定员2-3人。

4

整车比功率≥10KW/T。

(二)举高部分主要技术

#1

最大工作高度:≥48m,最大工作幅度:≥18m。


2

(略) 额定载荷:≥300Kg,有超载报警装置,工作斗下部设置喷雾自保装置。

3

回旋范围:≥360。

4

支脚伸展时间:≤30s,臂架展开时间:≤100s。

5

臂架方式: 采用六节伸缩梯架;臂架控制方式:电液控制,极限位置具有自动减速装置,臂架有一键回收功能。

6

(略) 上安装有可遥控的防水摄像头,具备星光级红外夜视功能, 用于火场侦察和操作, (略) 或操作台能控制, 并可将视频画面通过无线方式外传。

7

应急回收:采用汽油机应急回收动力源。

8

(略) 与转台操作台有实时对讲功能。

9

梯架配有滑斗,载荷:≥180Kg,速度≤1m/s。

(三)消防炮

1

车载消防炮:采用原装进口电控水、泡沫两用炮,可有线和无线控制, 遥控距离≥150米,配有泡沫炮头。

2

车载消防炮额定流量:采用流量自动调节炮头, 范围不小于20L/s~80 L/s。

3

车载消防炮水平回转角度不小于±45度;俯仰角度不小于±45度。

4

车载消防炮额定工况有效射程:水≥65m,泡沫≥60m。

(四) 罐体及水泵主要技术

1

罐体载液量:≥2吨(水≥1T、泡沫≥1T)。

2

水泵:采用原装进口离心消防泵,流量:≥100L/S。

3

真空泵:采用原装进口免维护电动真空泵。

4

泡沫比例混合器:配备原装进口全自动环泵式泡沫比例混合器系统,具有自动冲洗功能,调节比例范围不低于1%~10%。

举高车辆交付时必配的常规随车器材

品名

数量

品名

数量

20-65-20型聚氨脂水带(锻造接口)

8盘

铁铤

1把

20-80-20型聚氨脂水带(锻造接口)

20盘

橡皮锤

1把

多功能水枪(流量≥8L/s,具有一体式泡沫发泡装置)

2把

支腿垫块

1套

三分水器(锻造材质)

按国标配备

ABC干粉灭火器(8kg)

1具

直径65-80异径接口(锻造材质)

2个

橡胶材质水带护桥

2副

水带挂钩(不锈钢材质挂钩)

8个

水带包布(复合尼龙材质)

8个

地上消火栓扳手(锻造材质,其中1把为吸附式扳手)

2把

吸水管滤水器

按进水口数量配备

吸水管板手(锻造材质)

2个

吸水管转换接口(车辆吸水管接口口径转消火栓DN100螺纹接口)

1个


排气管火星熄灭器

1个

集水器(锻造材质)

每个进水口配备1个

5米泡沫外吸透明软管(带有泡沫外吸功能的车辆配备)

1根

气动阀应急手动扳手

1个

车轮止滑器(采用高强度轻型塑料)

2个

注: 1、交车时注明锻造材质的器材须提供相应的检验报告或原厂证明。

注:参数要求中未要求提供检验报告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检

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或型式试验报告)或(由投标人加盖公章的产品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 (略) 截图或产品技术规格书或使用说明书等))。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9.1 具体明确交付培训、售后服务、零配件供应三个方面的具体的内容。9.2 方案要求: 交付培训列明培训人员、培训课程安排、培训次数等信息; 售后服务列明售后服务方式(厂家定点、售后合作) 、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售后服务机构地址、售后服务机构联系人、售后服务机构联系电话、回访安排、报修流程 及时间等信息;零配件供应需列名明配件名称、品牌、型号、价格、调货时长、 更换工时等信息。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2.1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180 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运送指定地点)。

2.2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3中标人负责产品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及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交付至采购人使用单位。

2.4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交货方式: 中标人将货物一次性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安装完毕直至验收合格。

2.6 相关费用: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 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6)履约验收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 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略)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验收资料归档: 项目验收完成后, 采购单位应当将验收小组成员名单、验收过程 资料、验收原始记录、验收结果等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档案妥善保管。

六、知识产权 (略) 理方式

1 (略)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2 (略)方使用(略)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略)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略)方造成损害的, (略)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 (略)方委托(略)方开发的产品,(略)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略)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七、(略)方的权利和义务
1.(略)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略)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略)方终止合同。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略)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略)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八、(略)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略)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略)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略)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九、违约责任
1. (略)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略)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略)方存在迟延支付(略)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略)方不得 (略) 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略)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十一、不可抗 (略) 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7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15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略)(略)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略)(略)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略) (略) (略) 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略)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略)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十五、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略)方(公章):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略)方) (略) (略)方(公章):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略)方) (略)
法定代理人: 贺伟毅 法定代理人: 周磊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王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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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开福区应急管理局北辰、马栏山消防站云梯消防车(进口底盘)采购项目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1月02日

货物类合同预览
北辰、马栏山消防站云梯消防车(进口底盘)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KFCG-GK-(略)-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货物类
采购人((略)方):   (略) (略) (略)    
采购人地址:   (略) (略) (略) (略) 政府二办公楼四楼   
供应商((略)方):  湖南中联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望 (略) 二段997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北辰、马栏山消防站云梯消防车(进口底盘)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略)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略)(略)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北辰、马栏山消防站50米左右云梯消防车(进口底盘)采购项目 消防车 详见采购需求 1 (略)
 合计金额小写: (略) 元
 合计金额大写:(略)佰(略)(略)(略)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标的名称:中联牌53米云梯消防车

型号规格:ZLF5323JXFYT53

价格:小写:(略).00元

??????大写:(略)佰(略)(略)(略)万元整

二、货物要求
1.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中属于《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目录》范围内货物的,均通过国家强制性货物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所有货物、辅材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2.包装及运输方式
(1)本项目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略)方负责产品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及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交付至(略)方使用单位。

3.质量要求

1 所投产品所有部件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由(略)方负责。

2 其他方面必须符合行业相关标准。

4.售后服务

1、所有车型整车质保期为 2 年,整车保修期不低于 5 年(带有水罐的消防车 罐体终身质保,且终身免费维护),质保期和保修期均从验收合格开始计算。

2、(略)方在收到使用单位售后请求后, 需在15 分钟内响应并安排技术人员远程指导排除故障;故障未能远程指导排除的,(略)方需在 4 小时安排售后人员携带维修工具和零配件到达现场, 4 小时解决一般故障;对需到本地特约服务站维修或临时采购国产特殊配件的, 必须在 72 小时解决故障;对需返厂维修或需临时采购进口配件的,必须在 7 天内解决故障(如遇不可抗逆因素,需经使用单位同意)。如遇紧急情况,(略)方应能安排售后服务人员能在 4 个小时到达消防救援站开展工作。

5.其他要求

中标人应为本项目配备专业的服务团队及人员, 完善售后服务内容和流程, 提高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和质量。8.1 所有车型整车质保期为 2 年,整车保修期不低于 5 年(带有水罐的消防车 罐体终身质保,且终身免费维护),质保期和保修期均从验收合格开始计算。8.2 车辆正常保养。8.2.1 中标人按照底盘和上装保养手册提供免费首保服务;8.2.2 保修期内, 车辆正常保养不收取工时费, 需要更换易损易耗件的, 使用单 位可自行购买, 如需供应商提供的, 则按不超过投标文件提交的零配件报价收取 配件费用(含管理费);8.2.3 保修期外,车辆 (略) 场价收取工时费,需要更换易损易耗件的, 使用单位可自行购买, 如需供应商提供的, 则按不超过投标文件提交的零配件报 价收取配件费用(含管理费);8.3 车辆故障维修。8.3.1 在交付培训合格使用的前三个月内, 发动机、变速箱等影响车辆行驶安全 或车载泵炮、吊臂、臂架等影响主要功能发挥的部件出现两次及以上质量问题的, 中标人必须免费整体更换该车。8.3.2 质保期内, 除人为原因损坏情况外, 如车辆存在重大质量问题、重大技术缺陷或重大安全隐患,中标人无有效整改方案的,必须免费更换新车或退车。8.3.3 保修期内, 除人为原因损坏情况外, 车辆故障均由中标人解决, 不收取任 何维修工时费及配件费用(含管理费) (用户已经报修, 因厂家拖延等原因导致 超过质保或保修期的,也计入质保或保修期内)。8.3.4 保修期外,售后故障维修收费标准不得超过投标文件中所提交的零配件 (含管理费)和工时费报价。8.4 中标人每年必须对所售整车及主要设备开展不少于 1 次巡检回访,并免费 培训用车单位的相应操作人员。8.5 中标人在收到使用单位售后请求后, 需在 15 分钟内响应并安排技术人员远 程指导排除故障;故障未能远程指导排除的, 中标人需在 4 小时内安排售后人 员携带维修工具和零配件到达现场, 4 小时内解决一般故障; 对需到本地特约服 务站维修或临时采购国产特殊配件的, 必须在 72 小时内解决故障; 对需返厂维 修或需临时采购进口配件的,必须在 7 天内解决故障(如遇不可抗逆因素,需 经使用单位同意)。如遇紧急情况, 中标人应能安排售后服务人员能在 4 个小 时内到达消防救援站开展工作。8.6 如发生重大灾害灾情战勤保障技术需要, 中标人需安排 2 名(含)以上相 关人员遂行出动并进行现场技术保障。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货物交付初验合格后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终验合格后支付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第三次支付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说明:第四次支付
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

收款账户: (略) 长沙望城支行(湖南中联 (略) :(略)(略))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预付款保函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180 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运送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略)方指定地点,(略)方将货物一次性运至(略)方指定地点,安装完毕直至验收合格
五、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略)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验收主体: 初验 (略) (略) 组织, 自行验收。终验由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验收时间:初验:交货完成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 7 日内组织初验。终验:初验合格后,以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时间安排为准。

3.1、初验:3.1.1.启动初验程序: 交货完成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 7 日内组织验收。因 合同变更、市场因素、技术因素、配合因素等客观原因造成无法及时启动履约验 收工作的,应当作出书面情况说明报至采购人。3.1.2 成立验收小组: (略) (略) 派遣 3 位成员, (略) 消防救援大 队派遣 2 位成员,邀请 2 位专家,共 7 人组建验收小组。3.1.3 确认验收方案(出具确认书签字) :验收小组应对采购需求中的履约验收 方案进行确认。3.1.4 实施项目验收: 验收小组应当认真履行验收职责实施验收工作, 出具验收 意见, 做好验收记录, 确保项目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反映合同履行情况, 对验收结 果负责。3.1.5 验收内容: 验收时严格按照合同协议进行验收, 核对型号参数、品牌等按 采购清单进行逐项验收。投标资料核实: 在中标后, 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投标 文件中所提证件资料和合同资料, 采购人应对中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证件资料和 合同资料进行核实, 如发现虚假应标者或与投标文件不符者, 按相关法律法规执 行,应是原装正品, 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标准, 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能提供全套原产地证明、产品合格证。3.1.6 验收标准: 投标人需提供原装正品: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 符 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 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性能符合标准: 消 防车的整车性能需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如 GB7956(消防车通用技术条件)、GB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等。同时, 车辆上装所有材质必须达到本体防腐要 求, 车 (略) 、电器接地装置、各类接口(含油、水、电、气接口) 必须符 合中国标准。3.2、终验初验合格后,由省消防救援总队组织终验。3.3、验收异议3.3.1 对验收产品意见不统一的, 采购人可将交货装备送国家消防装备质量检验 检测中心(或采购人指定检验机构) 检验, 送检合格的检验费用采购人承担, 送 检不合格的检验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送检产品数量由中标供应商后续按同等 型号免费补充(投标时要充分考虑价格)。3.3.2 项目验收不合格, 由中标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验收提出的问题必须在合 同约定交货期内完成整改) ,有关返工、再行验收, 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 采购人可终止合同, 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如发现投标时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响应谋取中标行为的,报财政监管部 (略) 理。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略)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技术需求通用要求

1、总体要求

1.1

1.整车性能符合(略)《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的规定;

2.整车性能符合GB 7956.1-2014《通用技术条件》要求;

3.举高消防车符合GB 7956.12-2015《举高消防车》要求;

4.整车性能符合(略)《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

5.随车器材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1.2

车辆上装所有材质必须达到本体防腐要求,车 (略) 、电器接地装置、各类接口(含油、水、电、气接口) 必须符合中国标准, 并能与长沙消防救援支队现有消防车辆的各类接口配套使用,操作说明等字体全部采用中文。

1.3

车辆轮胎全部采用原车自带的子午线钢丝胎, 并注明品牌型号, 选用全尺寸、同型号规格 的备用轮胎, 备用轮胎必须可靠固定在科学、合理的位置,且不影响车辆行驶及各项操作。

1.4

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彩页,彩页上附车辆结构图。

1.5

整车需提供所投产品国家工信部公告( (略) 页截图),检验报告。

1.6

技术需求通用要求与技术需求专用要求存在冲突的,以技术需求专用要求为准。技术需求通用要求所提的技术要求在部分车型中不涉及的,请在投标文件《技术响应偏离表》予以说明(部分特殊车辆因客观原因无法达到通用要求的予以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或分析报告)。

2、技术要求

2.1

底盘及底盘改装要求

#2.1.1

排放标准:国六。

2.1.2

底盘自带原厂冷暖空调。

2.1.3

制动方式:气刹, 优先采用前桥盘式制动。优先配置排气制动或发动机辅助制动或加装缓速器。


2.1.4

配备ABS、EBS,配置电子车身稳定系统,并设置限速装置,最高车速不超过95Km/h且不超过底盘厂允许的最高车速。

2.1.5

燃油类型:柴油;油箱加注口必须加装 (略) 。

2.1.6

通过钥匙控制 (略) 开关,在底盘熄火后一定时间内整车能自动断电;必须设置上装气源总开关,关闭点火钥匙后上装气源能整体关闭,气源总阀设置在底盘储气罐上。

2.1.7

驾驶室主、副驾驶位采用三点式安全带; 其余所有乘员座位均需配备伸缩式安全带。所有座位均采用软质材料;设置有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器材架的座位,在放置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后,座位可乘坐深度不得少于420mm;空呼支架控制手柄设置合理,确保消防员下车时不被挂绊。

2.1.8

取力器要求:采用比功率相匹配的取力器(进口底盘消防车由底盘自带进口取力器总成或采用进口断轴取力器),驾驶室设有取力器控制开关及指示灯。

2.1.9

上下驾乘室脚踏板: 采用楼梯式样, 上下蹬层次错开设计, 以方便人员上下车。带有独立乘员室的车辆,翻转脚踏板采用机械联动设计。

2.2

材质、设计要求

2.2.1

所有操作开关、仪表、器材架均有规范的铝质永久性中文铭牌标识。车辆主要功能在相应操作面板或附近箱体上设置有永久性铭牌型的操作流程图。

2.2.2

整车所有出水口、进水口以及水带、分水器等随车器材的接口类型和出水口开关方式应根据采购人所属各单位要求选定, 消防车上所有接口材质为锻造式铝合金原色接口(交车时,整车所有锻造材质需提供检测报告或原厂证明材料),入水口均 (略) (滤网孔径需符合国家标准),中标人需在中标后主动与车辆使用单位沟通确定接口类型,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所有出水口均应向下弯曲设计, 以减小接口水锤作用,并根据出水口高度,设计合理的向下弧度(与地面角度至少小于80度)。

2.2.3

器材箱设计、材质及安装要求: 外骨架采用不锈钢或铝制型材焊接成型,内骨架采用不小 于 40mm×40mm 高强度全铝合金型材,确保其刚度和强度。内装饰、隔板、地板均为 3mm 及以上铝合金板材(或优于该设计),轻质防腐铝合金结构, 表面作阳 (略) 理。铝合 金板材通过具有弹性、高粘接强度的进口连接密封胶与主结构相联,并 (略) 理, 可根 据需要随意调节每层高度,且做好防锈、 (略) 理,保证安装简单、维修方便、固定牢靠、振动小, 噪声低。器材箱应设置排雨水孔槽。车辆器材箱优先选用高强度铝板冲压拼接结 构形式。

2.2.4

帘子门: 卷帘门用轻质高强度铝合金制成,作阳 (略) 理,采用拉杆式;启闭轻便灵活,密封性好,具有防水、防尘功能。门上各设有一把门锁,所有卷帘门可通用一把钥匙开启。帘子门顶部采用胶条和毛刷双重挡水设计(或优于该设计),用低压直流水冲洗帘子门任 何部位时, 器材箱不应进水。

2.2.5

脚踏翻板:框架为高强度型钢, 蒙皮为铝合金材质。内藏可翻转式气动弹簧脚踏板,采用弹簧与门止口双重固定,要求安全可靠, 坚固耐用,密封性强,站立取用器材方便, 且能防止泥尘进入器材箱。最大承重力≥150kg。(也可优于该种设计,需注明理由)

2.2.6

配有爬梯及扶手(防滑 (略) 理),可方便登上车顶。

2.2.7

车辆任何涉及人员登入的位置必须设 (略) 理。

2.2.8

所有车载发电机、汽油机润滑油排放口采用旋转开关加延长放油管的设计方式。

2.2.9

水泵进水口需设置蝶阀。

2.2.10

专用号牌悬挂位置受限的车辆,需设置专用号牌支架,方便专用号牌悬挂。(号牌悬挂要


求:平整、牢固)

2.3

器材箱设置要求

2.3.1

每辆消防车的器材箱均需根据采购方要求进行量身定制,涉及的相关改造费用由车辆中标人承担,且器材布置需满足以下几点原则:1、按战斗编成和战斗展开设计器材集成、分区存放; 2、按人体工程学原理设计各种器材托架;3、按使用逻辑关系和使用频率放置器材;4、站在地面或踏板上1-2个动作内取用任何器材; 5、使用防锈、防振、防脱落、防划伤的专用夹具; 6、所有器材都需合理固定。

2.3.2

在合适位置设置吸水管固定卡座(盒) 。

2.4

罐体要求(本条适用于带水罐或泡沫罐消防车辆)

2.4.1

罐体终身质保

2.4.2

1.材质: 304级别以上不锈钢;罐体顶部人员站立面采用防滑板或进 (略) 理。

2.厚度:底部厚≥5mm,其他部位≥4mm,实行国标, 内径多 (略) 理, (略) 理。

3.焊接:板材冲压焊接,内设纵、横防荡板,分区容积不得大于 2m3,防荡板伸出长度不得少于同侧罐体长度的1/3。

4.设备: 采用轻质易弯曲吸水管,工作压力:-90KP至0.3MP,弯曲半径小于2.2米,胶管 线质量小于3公斤/米,配备快速吸水管接口和消防栓转换接头。吸水管配备数量按照吸水 口数量配备(即有几个吸水口就配备几组8米吸水管),并应满足水泵额定工况吸水需求。每个罐顶设计1个450mm人孔, 带有快速锁紧及开启装置,自动泄压装置, 每个罐底设有 集液槽及带有球阀控制启闭的排污口(口径不少于19mm)。

5.车身侧面需设置1个65mm泡沫加注口,并标注“泡沫原液注入口”字样,采用驼峰型深入罐底注入形式, 注口配备阀门开关(与供液消防车配套使用);配备电动插桶泵,功率≥2000W,流量≥150L/min,进口直径≥42mm,吸液管长≥1.2m,材质不锈钢,出口直径≥32mm,出口管长≥5m,材质透明软管, 可以与泡沫罐 40mm 注入口连接使用(利用插桶泵从泡沫桶向泡沫罐输转泡沫) 。

6.水泵出水口和吸水口的管径、数量需满足水泵流量。

2.5

电气部分要求

2.5.1

1.驾驶室适当位置上安装功率≥200W报警器、警灯控制器;乘员室、操纵仪 (略) 须安装LED照明灯;器材箱合理安装LED灯带,确保照明美观及安全。

2.车辆至少前轮配备底盘原车胎压监测系统,具有显示和报警功能。

3.驾驶台控制面板: 安装侧标识灯开关,器材厢门未关闭指示灯等。

4.无线电通讯:驾驶室内安装消防用车载无线电台,需与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现有的对讲通信设备相匹配。

5.驾驶室顶部安装爆闪式红色长排警灯或2个圆形警灯,车厢两侧上方各安装频闪轮廓灯3只,车顶后部安装圆警灯1只,消防用卤素探照灯1只(配灯罩,符合(略)规定);车顶各类灯具、控制模块应方便维修并做好防水。

6.水泵控制仪表板上安装有压力表(用于检测出水主管道压力) 、真空表以及水泵出水流 量表(用于检测水主管道总流量)(以上仪表采用抗震型)、液位指示器、消防泵转速表、累积计时器, (略) 均用单线制,电压24V负极接地;水泵控制仪表板还应安装有取力器 开关、油门控制开关、真空泵引水开关等。

7.车辆行驶用电系统与消防装置用电系统须分设保险或断电开关; (略) 应排列整齐,


固定可靠, 且 (略) (略) 的措施; 附加电系导线的截面积应与最大负载相匹配; 多根导线应包扎成股, 各导线上应包扎成股; 各导线上应有编号及不 (略) 别, 连接时采用插接件;配车载发机的必须设有接地保护,地线采用铜芯线,大小不低于4平方毫米,长度≥20米,接地桩长度不低于0.8米;车载设备线控连接需 (略) 理,连接方式采用非针式接口。

8.驾驶室内设1个功率不小于200W的电源逆变器,提供220V 电源,采用中国制式接头(不少于2个),不少于2个USB供电口(USB供电采用电流不少于2A 的快充口,并配备3种不同接口类型数据线),位置设计合理,用于各种设备的充电。

9.驾驶室左右采用电控窗设计。

10.车辆必须科学、合理设置底盘发动机紧急停车按钮。

2.5.2

安装自动脱落式充电系统和自动充气系统(取得国家质检部门检验报告),安装位置不能占用器材箱空间。配备移动式启动电源,启动电压能满足12V和24V,峰值电流≥6000A,带电量数显和USB输出。

2.5.3

1.安装具有蓝牙功能、夜视功能、扬声器功能和导航功能的360度行车记录仪;

2.固定安装在驾驶室内(不得采用吸盘式, 不阻碍驾驶员视野),线路能够隐藏布置,车辆底盘电源关闭后行车记录仪应能断电;

3.内存配备128GB 10 以上高速存储卡;

4.屏幕尺寸不小于10寸;

5.内置电池容量不小于350mAh。

2.5.4

安装360度全景影像和倒车雷达系统(全景影像摄像头带夜视功能,与倒挡、转向联动,可与2.5.3行车记录仪合并为一体机),360度全景影像分辨率高(需注明分辨率),确 (略) 、无死角, (略) 分屏监控,需在显示屏上行成360度全景影像, 也可 (略) 视频的影像。

#2.5.5

交付使用前,在不影响或损害消防车辆其他功能,安全性, 使用寿命的前提下, (略) 消防救援支队消防车辆动态信息管理系 (略) 技术要求, 必须安装相应数据采集、通信等功能模块, (略) 消防救援支队消防 (略) , 同时确保与管理系统相兼容。

2.6

漆色及标识要求

2.6.1

1.整车全部采用进口优质烤漆,颜色为消防红, 整车外观喷涂应符合 (略) 最新喷涂要求;底盘为原厂原色底漆;

2.所有仪表及开关、按钮均配有醒目的中文标识和指示方向, 并在车载设备 (略) 均有铝制操作说明及警告标识,另外在所有器材的放置位置标注器材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一)底盘及驾驶室改装

#1

底盘:采用发达工业国家原装进口6×4特种作业专用二类底盘, 最大允许总质量≥33吨。

#2

发动机功率:≥330kw。

3

(略) :底盘原装驾驶室,双门单排座, 驾驶室内设备为原底盘厂标配,定员2-3人。

4

整车比功率≥10KW/T。

(二)举高部分主要技术

#1

最大工作高度:≥48m,最大工作幅度:≥18m。


2

(略) 额定载荷:≥300Kg,有超载报警装置,工作斗下部设置喷雾自保装置。

3

回旋范围:≥360。

4

支脚伸展时间:≤30s,臂架展开时间:≤100s。

5

臂架方式: 采用六节伸缩梯架;臂架控制方式:电液控制,极限位置具有自动减速装置,臂架有一键回收功能。

6

(略) 上安装有可遥控的防水摄像头,具备星光级红外夜视功能, 用于火场侦察和操作, (略) 或操作台能控制, 并可将视频画面通过无线方式外传。

7

应急回收:采用汽油机应急回收动力源。

8

(略) 与转台操作台有实时对讲功能。

9

梯架配有滑斗,载荷:≥180Kg,速度≤1m/s。

(三)消防炮

1

车载消防炮:采用原装进口电控水、泡沫两用炮,可有线和无线控制, 遥控距离≥150米,配有泡沫炮头。

2

车载消防炮额定流量:采用流量自动调节炮头, 范围不小于20L/s~80 L/s。

3

车载消防炮水平回转角度不小于±45度;俯仰角度不小于±45度。

4

车载消防炮额定工况有效射程:水≥65m,泡沫≥60m。

(四) 罐体及水泵主要技术

1

罐体载液量:≥2吨(水≥1T、泡沫≥1T)。

2

水泵:采用原装进口离心消防泵,流量:≥100L/S。

3

真空泵:采用原装进口免维护电动真空泵。

4

泡沫比例混合器:配备原装进口全自动环泵式泡沫比例混合器系统,具有自动冲洗功能,调节比例范围不低于1%~10%。

举高车辆交付时必配的常规随车器材

品名

数量

品名

数量

20-65-20型聚氨脂水带(锻造接口)

8盘

铁铤

1把

20-80-20型聚氨脂水带(锻造接口)

20盘

橡皮锤

1把

多功能水枪(流量≥8L/s,具有一体式泡沫发泡装置)

2把

支腿垫块

1套

三分水器(锻造材质)

按国标配备

ABC干粉灭火器(8kg)

1具

直径65-80异径接口(锻造材质)

2个

橡胶材质水带护桥

2副

水带挂钩(不锈钢材质挂钩)

8个

水带包布(复合尼龙材质)

8个

地上消火栓扳手(锻造材质,其中1把为吸附式扳手)

2把

吸水管滤水器

按进水口数量配备

吸水管板手(锻造材质)

2个

吸水管转换接口(车辆吸水管接口口径转消火栓DN100螺纹接口)

1个


排气管火星熄灭器

1个

集水器(锻造材质)

每个进水口配备1个

5米泡沫外吸透明软管(带有泡沫外吸功能的车辆配备)

1根

气动阀应急手动扳手

1个

车轮止滑器(采用高强度轻型塑料)

2个

注: 1、交车时注明锻造材质的器材须提供相应的检验报告或原厂证明。

注:参数要求中未要求提供检验报告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检

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或型式试验报告)或(由投标人加盖公章的产品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 (略) 截图或产品技术规格书或使用说明书等))。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9.1 具体明确交付培训、售后服务、零配件供应三个方面的具体的内容。9.2 方案要求: 交付培训列明培训人员、培训课程安排、培训次数等信息; 售后服务列明售后服务方式(厂家定点、售后合作) 、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售后服务机构地址、售后服务机构联系人、售后服务机构联系电话、回访安排、报修流程 及时间等信息;零配件供应需列名明配件名称、品牌、型号、价格、调货时长、 更换工时等信息。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2.1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180 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运送指定地点)。

2.2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3中标人负责产品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及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交付至采购人使用单位。

2.4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交货方式: 中标人将货物一次性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安装完毕直至验收合格。

2.6 相关费用: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 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6)履约验收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 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略)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验收资料归档: 项目验收完成后, 采购单位应当将验收小组成员名单、验收过程 资料、验收原始记录、验收结果等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档案妥善保管。

六、知识产权 (略) 理方式

1 (略)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2 (略)方使用(略)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略)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略)方造成损害的, (略)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 (略)方委托(略)方开发的产品,(略)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略)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七、(略)方的权利和义务
1.(略)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略)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要求(略)方终止合同。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略)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略)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八、(略)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略)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略)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略)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九、违约责任
1. (略)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略)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略)方存在迟延支付(略)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略)方不得 (略) 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略)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十、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十一、不可抗 (略) 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7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15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略)(略)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略)(略)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略) (略) (略) 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略)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略)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十五、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略)方(公章):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略)方) (略) (略)方(公章):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略)方) (略)
法定代理人: 贺伟毅 法定代理人: 周磊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王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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