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尾张文化礼堂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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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尾张文化礼堂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PJ-GC-(略)

二、项目名称:龙尾张文化礼堂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湾沚镇皖江总部经济大厦A座16幢六层608室

成交金额:(略).7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龙尾张文化礼堂项目

施工范围:建设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内的房屋拆除、实心砖墙、混凝土楼地面、梁、水电安装等

施工工期:20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刘传敏

执业证书信息:皖(略)

五、评审专家名单:

卓桂英、奚阿伟、庆慧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本项目代理服务费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3.成交供应商业绩: (略) (略) 湾沚镇龙尾张美丽乡村景观节点项目-S弯节点房建工程 (略) (略) (略) 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略) 。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湾沚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略) (略)

联系方式:0553-(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世茂南楼十楼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略)

一、项目编号:AHPJ-GC-(略)

二、项目名称:龙尾张文化礼堂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湾沚镇皖江总部经济大厦A座16幢六层608室

成交金额:(略).7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龙尾张文化礼堂项目

施工范围:建设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内的房屋拆除、实心砖墙、混凝土楼地面、梁、水电安装等

施工工期:20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刘传敏

执业证书信息:皖(略)

五、评审专家名单:

卓桂英、奚阿伟、庆慧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本项目代理服务费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3.成交供应商业绩: (略) (略) 湾沚镇龙尾张美丽乡村景观节点项目-S弯节点房建工程 (略) (略) (略) 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略) 。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湾沚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略) (略)

联系方式:0553-(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世茂南楼十楼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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