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设备维保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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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设备维保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灵璧县人民医院机电设备维保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LBQT(略)

二、项目名称:灵 (略) 机电设备维保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环亚医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通江大道301号507室

成交金额:(略).00元/年(总金额约:(略).00元)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76.8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灵 (略) 机电设备维保项目

服务范围:灵 (略) 机电设备维保项目,主要包含净化空调、气动物流、医用气体、 (略) 理站维保。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三年。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荣(组长)、李文玉、张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3.(略)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 (略)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联系电话:0551-(略)。

若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 (略)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 (略)

地 址: (略) 灵璧县钟灵大道与虞姬大道交叉口

联系方式:张主任(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略)

地  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王坦、任雪松(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坦、任雪松

电  话:(略)、(略)

十、

1.采购文件

2.成交结果公告

3.成交供应商情况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8分

0天0小时1分

  • 提交备案
    安徽 (略) (略)
    请审核
    2025-01-03 17:21:36
    0天0小时8分
  • (略) 审核
    同意
    2025-01-03 17:22:45
    0天0小时1分

灵璧县人民医院机电设备维保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LBQT(略)

二、项目名称:灵 (略) 机电设备维保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环亚医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通江大道301号507室

成交金额:(略).00元/年(总金额约:(略).00元)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76.8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灵 (略) 机电设备维保项目

服务范围:灵 (略) 机电设备维保项目,主要包含净化空调、气动物流、医用气体、 (略) 理站维保。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三年。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荣(组长)、李文玉、张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3.(略)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 (略)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联系电话:0551-(略)。

若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 (略)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 (略)

地 址: (略) 灵璧县钟灵大道与虞姬大道交叉口

联系方式:张主任(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略)

地  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王坦、任雪松(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坦、任雪松

电  话:(略)、(略)

十、

1.采购文件

2.成交结果公告

3.成交供应商情况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8分

0天0小时1分

  • 提交备案
    安徽 (略) (略)
    请审核
    2025-01-03 17:21:36
    0天0小时8分
  • (略) 审核
    同意
    2025-01-03 17:22:45
    0天0小时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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