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县北区域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暨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泗县县北区域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暨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标段编号:EP-SXQT(略)
二、标段名称:泗 (略) 域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暨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凯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徽州大道5136号临滨苑写字楼B座28楼
中标(成交)金额:(略)佰(略)(略)(略)万(略)仟(略)佰(略)(略)元整((略).00元)
评审得分:93.0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泗 (略) 域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暨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 服务范围:提供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延伸服务等相关工作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具体内容由招标人根据项目需求决定),包括工程项目的主体及配套工程等清单、控制价编制、工程进度款审核、现场工程量核实及工程经济签证审核。编制工程用款计划书、制定控制造价实施细则、确定和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审核合同价款及设计变更、经济签证以及暂定加调整等,审核月度工程量和付款额,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出具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各项报告等。负责材料、设备的询价工作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参与工程例会及各专项协调会,各项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推广经济分析,应招标人要求配合招标文件中造价相关描述的审核、标后异议复核、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和仲裁的咨询、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提供造价咨询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等相关工作,以及应招标人要求需服务的其他相关工作等(延伸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编制的费用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460日历天(包含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30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谢晓峰(组长),武建华,朱云飞,陈峰,张传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招标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1.3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江苏宏润建设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略) (略) 17栋3303室,联系电话:(略)。
若投标人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 (略) 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无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 (略)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6号楼3层
联系方式:0557-(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江苏宏润建设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略) 17栋3303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尹琳、黄曦
电 话:0557-(略)、(略)
一、标段编号:EP-SXQT(略)
二、标段名称:泗 (略) 域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暨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凯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徽州大道5136号临滨苑写字楼B座28楼
中标(成交)金额:(略)佰(略)(略)(略)万(略)仟(略)佰(略)(略)元整((略).00元)
评审得分:93.0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泗 (略) 域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暨城乡供水一体化(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 服务范围:提供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编制、延伸服务等相关工作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具体内容由招标人根据项目需求决定),包括工程项目的主体及配套工程等清单、控制价编制、工程进度款审核、现场工程量核实及工程经济签证审核。编制工程用款计划书、制定控制造价实施细则、确定和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审核合同价款及设计变更、经济签证以及暂定加调整等,审核月度工程量和付款额,及时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出具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各项报告等。负责材料、设备的询价工作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参与工程例会及各专项协调会,各项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推广经济分析,应招标人要求配合招标文件中造价相关描述的审核、标后异议复核、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和仲裁的咨询、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提供造价咨询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等相关工作,以及应招标人要求需服务的其他相关工作等(延伸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编制的费用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460日历天(包含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30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谢晓峰(组长),武建华,朱云飞,陈峰,张传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招标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1.3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江苏宏润建设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略) (略) 17栋3303室,联系电话:(略)。
若投标人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 (略) 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无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 (略)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6号楼3层
联系方式:0557-(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江苏宏润建设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略) 17栋3303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尹琳、黄曦
电 话:0557-(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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