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案件应诉工作采购法律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区政府案件应诉工作采购法律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区政府案件应诉工作采购法律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法律服务/其他法律服务,服务/商务服务/法律服务/法律诉讼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略)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5年01月06日 09:23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潘洪兴、赵艳红、焦爱迪 | ||
总成交金额 | ¥96.*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马健、罗彦微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焦爱迪 010-*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略) 光明南街18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京采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010-*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马健、罗彦微 | ||
附件: | |||
附件1 | 磋商文件 -区政府案件应诉工作采购法律服务项目-12.18发售版.pdf | ||
附件2 | 磋商文件 -区政府案件应诉工作采购法律服务项目-12.18发售版.pdf |
一、项目编号:BJJC-ZBFW-2024-063(招标文件编号:BJJC-ZBFW-2024-063)
二、项目名称:区政府案件应诉工作采购法律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观稻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9层
中标(成交)金额:49.*(万元)
供应商名称: (略) 鑫诺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6层
中标(成交)金额:46.*(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北京观稻律师事务所 | 区政府案件应诉工作采购法律服务项目(第一包) | 1.按照采购方要求,负责 (略) 政府单被告、区市政府共同被告为主,其他案件为辅的诉讼案件,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申请再审、检察监督、履责等案件,办理不少于72件案件,具体数量以年度实际发生案件量为准。降低败诉风险、对存有异议或不确定因素等可能导致败诉的案件,及时沟通有关情况和案件信息,提前预判并及时沟通预知的结果; 2.解答采购方在诉 (略) 理过程中涉及的法律咨询,依法提供专业意见或建议,按照采购方要求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3.按照采购方要求,为采购方重大涉法事项提供法律意见,为采购方拟作出的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论证,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4.按照采购方要求,开展法律培训、分析讲解败诉案件、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5.按照采购方要求,办理采购方交办的其他事项或代理其他案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到2025年12月31日 | 详见磋商文件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略) 鑫诺律师事务所 | 区政府案件应诉工作采购法律服务项目(第二包) | 1.按照采购方要求,负责 (略) 政府复议后与其他单位共同被告为主、其他案件为辅的诉讼案件,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申请再审、检察监督、履责等案件,办理不少于86件案件,具体数量以年度实际发生案件量为准。降低败诉风险、对存有异议或不确定因素等可能导致败诉的案件,及时沟通有关情况和案件信息,提前预判并及时沟通预知的结果; 2.解答采购方在诉 (略) 理过程中涉及的法律咨询,依法提供专业意见或建议,按照采购方要求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3.按照采购方要求,为采购方重大涉法事项提供法律意见,为采购方拟作出的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论证,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4.按照采购方要求,开展法律培训、分析讲解败诉案件、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5.按照采购方要求,办理采购方交办的其他事项或代理其他案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到2025年12月31日 | 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潘洪兴、赵艳红、焦爱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经双方协商参考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按每个标包成交价计取,下浮22%(即打七八折)向成交单位收取代理服务费。其中第一包采购代理费金额为:*;第二包采购代理费金额为:*。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第一包: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综合评审得分:96.00分;
第二包: (略) 鑫诺律师事务所,综合评审得分:77.90分。
2.本公告在中国 (略) (http://**)平台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略)
地址:焦爱迪 010-*
联系方式: (略) (略) 光明南街1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京采 (略)
地 址:010-*
联系方式:马健、罗彦微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健、罗彦微
电 话: 010-*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区政府案件应诉工作采购法律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法律服务/其他法律服务,服务/商务服务/法律服务/法律诉讼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略) | ||
(略) 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5年01月06日 09:23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潘洪兴、赵艳红、焦爱迪 | ||
总成交金额 | ¥96.*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马健、罗彦微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焦爱迪 010-*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略) 光明南街18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京采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010-*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马健、罗彦微 | ||
附件: | |||
附件1 | 磋商文件 -区政府案件应诉工作采购法律服务项目-12.18发售版.pdf | ||
附件2 | 磋商文件 -区政府案件应诉工作采购法律服务项目-12.18发售版.pdf |
一、项目编号:BJJC-ZBFW-2024-063(招标文件编号:BJJC-ZBFW-2024-063)
二、项目名称:区政府案件应诉工作采购法律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观稻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9层
中标(成交)金额:49.*(万元)
供应商名称: (略) 鑫诺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16层
中标(成交)金额:46.*(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北京观稻律师事务所 | 区政府案件应诉工作采购法律服务项目(第一包) | 1.按照采购方要求,负责 (略) 政府单被告、区市政府共同被告为主,其他案件为辅的诉讼案件,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申请再审、检察监督、履责等案件,办理不少于72件案件,具体数量以年度实际发生案件量为准。降低败诉风险、对存有异议或不确定因素等可能导致败诉的案件,及时沟通有关情况和案件信息,提前预判并及时沟通预知的结果; 2.解答采购方在诉 (略) 理过程中涉及的法律咨询,依法提供专业意见或建议,按照采购方要求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3.按照采购方要求,为采购方重大涉法事项提供法律意见,为采购方拟作出的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论证,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4.按照采购方要求,开展法律培训、分析讲解败诉案件、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5.按照采购方要求,办理采购方交办的其他事项或代理其他案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到2025年12月31日 | 详见磋商文件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略) 鑫诺律师事务所 | 区政府案件应诉工作采购法律服务项目(第二包) | 1.按照采购方要求,负责 (略) 政府复议后与其他单位共同被告为主、其他案件为辅的诉讼案件,包括但不限于一审、二审、申请再审、检察监督、履责等案件,办理不少于86件案件,具体数量以年度实际发生案件量为准。降低败诉风险、对存有异议或不确定因素等可能导致败诉的案件,及时沟通有关情况和案件信息,提前预判并及时沟通预知的结果; 2.解答采购方在诉 (略) 理过程中涉及的法律咨询,依法提供专业意见或建议,按照采购方要求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3.按照采购方要求,为采购方重大涉法事项提供法律意见,为采购方拟作出的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论证,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4.按照采购方要求,开展法律培训、分析讲解败诉案件、讲授法律实务知识; 5.按照采购方要求,办理采购方交办的其他事项或代理其他案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到2025年12月31日 | 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潘洪兴、赵艳红、焦爱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经双方协商参考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按每个标包成交价计取,下浮22%(即打七八折)向成交单位收取代理服务费。其中第一包采购代理费金额为:*;第二包采购代理费金额为:*。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第一包: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综合评审得分:96.00分;
第二包: (略) 鑫诺律师事务所,综合评审得分:77.90分。
2.本公告在中国 (略) (http://**)平台上发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略)
地址:焦爱迪 010-*
联系方式: (略) (略) 光明南街1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京采 (略)
地 址:010-*
联系方式:马健、罗彦微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健、罗彦微
电 话: 010-*
招标
|
北京京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已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