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湖口镇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水利部分新迳村监理合同
南雄市湖口镇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水利部分新迳村监理合同
招标项目名称 | (略) 湖口镇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水利部分)新迳村监理 |
---|---|
标段(包)名称 | (略) 湖口镇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水利部分)新迳村监理 |
正本
(略) 湖口镇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水利部分)新迳村
监理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书
发包人: (略) 湖口镇人民政府 监理人:广东昊迪 (略)
签定地点: (略) 湖口镇人民政府
签定时间:2023 年2 月27 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略) 湖口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发包人)与广东昊迪 (略) (以下简称监理人),就本项工程建设监理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略) 湖口镇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水利部分)新迳村监理
2.工程地点: (略) 湖口镇
3.工程规模及特性: (略) 湖口镇三面光、排洪渠及河堤建设等水利设施建设。
4.工程总投资:建安工程费约*元。
5.监理服务期限: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从开工始直至竣工验收完成止。
(二)监理范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至工程全面结束。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整(¥*.00元),由发包人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
二、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合同书。
(二)监理中标通知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专用合同条款。
(五)通用合同条款。
(六)监理招标书。
(七)监理投标书。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各执三份。
发包人:(盖章) (略) 湖口镇人民政府 监理人:(盖章)广东昊迪 (略)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银行账户:*98
账户名称:广东昊迪 (略) 南雄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 (略) (略) 支行
合同名称 | 南雄市湖口镇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水利部分)新迳村监理合同 |
---|---|
招标人名称 | (略) 湖口镇人民政府 |
中标人名称 | 广东昊迪 (略) |
合同期限 | 1.0 |
合同签署时间 | 2025-01-06 15:00:37 |
合同金额 | *.* |
其它形式合同报价 |
招标项目名称 | (略) 湖口镇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水利部分)新迳村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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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略) 湖口镇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水利部分)新迳村监理 |
正本
(略) 湖口镇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水利部分)新迳村
监理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书
发包人: (略) 湖口镇人民政府 监理人:广东昊迪 (略)
签定地点: (略) 湖口镇人民政府
签定时间:2023 年2 月27 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略) 湖口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发包人)与广东昊迪 (略) (以下简称监理人),就本项工程建设监理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略) 湖口镇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水利部分)新迳村监理
2.工程地点: (略) 湖口镇
3.工程规模及特性: (略) 湖口镇三面光、排洪渠及河堤建设等水利设施建设。
4.工程总投资:建安工程费约*元。
5.监理服务期限: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从开工始直至竣工验收完成止。
(二)监理范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至工程全面结束。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整(¥*.00元),由发包人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
二、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合同书。
(二)监理中标通知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专用合同条款。
(五)通用合同条款。
(六)监理招标书。
(七)监理投标书。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各执三份。
发包人:(盖章) (略) 湖口镇人民政府 监理人:(盖章)广东昊迪 (略)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银行账户:*98
账户名称:广东昊迪 (略) 南雄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 (略) (略) 支行
合同名称 | 南雄市湖口镇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水利部分)新迳村监理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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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 (略) 湖口镇人民政府 |
中标人名称 | 广东昊迪 (略) |
合同期限 | 1.0 |
合同签署时间 | 2025-01-06 15:00:37 |
合同金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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