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能源2024年低速充电桩备品备件第二批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比选转定向谈判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
铁塔能源2024年低速充电桩备品备件第二批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比选转定向谈判成交候选人结果公示
中 (略) (略) (略) 委托,对 (略) 2024年低速充电桩备品备件(第二批)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比选转定向谈判。成交候选人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ZYT-*-056
二、项目名称: (略) 2024年低速充电桩备品备件(第二批)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唱价时间:2025年01月06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四、唱价地点: (略)
五、评审情况:本次比选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仅1家参选人递交了应答文件并参加唱价。根据比选文件规定,本项目转为定向谈判。本项目谈判小组共3人组成,于2025年01月06日完成评审工作。谈判小组按照比选文件对递交的应答文件进行了初步评审, (略) 通过初步评审。经谈判,推荐 (略) 为成交候选人。
六、成交候选人
成交候选人: (略) (信用代码:*94N)
最终折扣报价:90%
增值税税率:13%
供货周期: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将货物交付于*方。
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合格,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及采购人相关具体要求(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质量验收标准)。
项目负责人姓名:不涉及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及编号:/
资格能力: (略) 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七、否决应答情况:无。
八、发布媒体:在中国 (略) 、 (略) 、 (略) 发布。
九、公示期:2025年01月06日至2025年01月09日。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 (略) (略) (业主代表)
联系电话:010-*
接收邮箱:dingninge0291.*@*hinaccs.cn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供应商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 (略) “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中 (略)
地址: (略) (略) 南祖师庵7号
电话:*
联系人:周兴野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中 (略)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2025年01月06日
中 (略) (略) (略) 委托,对 (略) 2024年低速充电桩备品备件(第二批)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比选转定向谈判。成交候选人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ZYT-*-056
二、项目名称: (略) 2024年低速充电桩备品备件(第二批)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唱价时间:2025年01月06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四、唱价地点: (略)
五、评审情况:本次比选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仅1家参选人递交了应答文件并参加唱价。根据比选文件规定,本项目转为定向谈判。本项目谈判小组共3人组成,于2025年01月06日完成评审工作。谈判小组按照比选文件对递交的应答文件进行了初步评审, (略) 通过初步评审。经谈判,推荐 (略) 为成交候选人。
六、成交候选人
成交候选人: (略) (信用代码:*94N)
最终折扣报价:90%
增值税税率:13%
供货周期: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将货物交付于*方。
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合格,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及采购人相关具体要求(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质量验收标准)。
项目负责人姓名:不涉及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及编号:/
资格能力: (略) 资格能力响应比选文件要求。
七、否决应答情况:无。
八、发布媒体:在中国 (略) 、 (略) 、 (略) 发布。
九、公示期:2025年01月06日至2025年01月09日。应答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 (略) (略) (业主代表)
联系电话:010-*
接收邮箱:dingninge0291.*@*hinaccs.cn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供应商或与比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 (略) “我的项目-其他阶段-项目异议”模块提出/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三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中 (略)
地址: (略) (略) 南祖师庵7号
电话:*
联系人:周兴野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中 (略)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2025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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