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结果公告2024年第12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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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结果公告2024年第12批

根据《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和《关于依法公布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结果的通知》(浙质量发【2014】166号)的要求,现将至2024年12月28日为止强制检定的医疗计量器具、加油机、出租汽车计价器、测速仪、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等五大类共计378台工作计量器具的检定结果(附件)予以公布。特此公告。


附件:依法申请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结果公布情况表(2024年第12批).xls

(略) (略) 场 (略)

2025年1月6日

根据《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和《关于依法公布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结果的通知》(浙质量发【2014】166号)的要求,现将至2024年12月28日为止强制检定的医疗计量器具、加油机、出租汽车计价器、测速仪、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探测器等五大类共计378台工作计量器具的检定结果(附件)予以公布。特此公告。


附件:依法申请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结果公布情况表(2024年第12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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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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