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立体艺馆体艺楼建设项目二次装修及室外附属工程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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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立体艺馆体艺楼建设项目二次装修及室外附属工程合同公告

炎陵县第一中学特立体艺馆(炎陵县第一中学体艺楼)建设项目二次装修及室外附属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1月06日

发包人:炎陵县第一中学

承包人:湖南省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 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炎陵县第一中学特立体艺馆(炎陵县第一中学体艺楼)建设项目二次装修及室外附属工程。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炎陵县第一中学特立体艺馆(炎陵县第一中学体艺楼)建设项目二次装修及室外附属工程。

2.工程地点:炎陵县第一中学。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炎发改审【2023】21号、炎发改招【2024】16号

4.资金来源:专项资金,已落实

5.工程内容:炎陵县第一中学特立体艺馆(炎陵一中体艺楼)建设项目二次装修及室外附属工程包括室内精装修、室内监控、室外照明及监控、 (略) 、室外广场、台阶、围墙、绿化、电动门、门卫室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为准。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一览表》(附件 1)。

6.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工程清单约定为准。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12 月 10 日(具体以项目业主单位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 2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60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春节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工期

主要关键施工节点工期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 2。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94 元)。其中:

(1)分部分项工程费:

人民币(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 *.45 元);

(2)措施项目费 :

人民币(大写)*万零*佰零*元*角*分 (¥*.16 元); 其中: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人民币(大写) *万*仟零点击查看>>元*角*分 (¥ *.57 元);

(3)其他项目费:

人民币(大写)*万零*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91 元); 其中:

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零 (¥ / 元);

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零 (¥ / 元)。

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 人民币(大写) *万零*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91 元)。

(4)销项税额:

人民币(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元*角*分 (¥*.42 元); 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黄春丽 ;

项目技术负责人: 刘移稳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 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 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 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 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24 年 12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炎陵县第一中学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发、承包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且承包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提交了履约担保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 份,承包人执 * 份。 (以下无正文)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湖南省 (略)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分管领导:

组织机构代码: *38B

工程管理人员:

地 址: 茶陵县三公里

主管单位:(盖章)

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陈旭志

分管领导:

委托代理人: 黄春丽

财务内审股负责人: 电 话: 0731-*

纳税人识别号:*34R

电 话:0731-*

机构地址:湖南省炎陵县霞阳 (略) 22号

炎陵县第一中学特立体艺馆(炎陵县第一中学体艺楼)建设项目二次装修及室外附属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1月06日

发包人:炎陵县第一中学

承包人:湖南省 (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 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炎陵县第一中学特立体艺馆(炎陵县第一中学体艺楼)建设项目二次装修及室外附属工程。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炎陵县第一中学特立体艺馆(炎陵县第一中学体艺楼)建设项目二次装修及室外附属工程。

2.工程地点:炎陵县第一中学。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炎发改审【2023】21号、炎发改招【2024】16号

4.资金来源:专项资金,已落实

5.工程内容:炎陵县第一中学特立体艺馆(炎陵一中体艺楼)建设项目二次装修及室外附属工程包括室内精装修、室内监控、室外照明及监控、 (略) 、室外广场、台阶、围墙、绿化、电动门、门卫室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为准。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一览表》(附件 1)。

6.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工程清单约定为准。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12 月 10 日(具体以项目业主单位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 2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60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春节法定节假日不计入工期

主要关键施工节点工期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 2。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94 元)。其中:

(1)分部分项工程费:

人民币(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 *.45 元);

(2)措施项目费 :

人民币(大写)*万零*佰零*元*角*分 (¥*.16 元); 其中: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费:人民币(大写) *万*仟零点击查看>>元*角*分 (¥ *.57 元);

(3)其他项目费:

人民币(大写)*万零*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91 元); 其中:

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零 (¥ / 元);

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零 (¥ / 元)。

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 人民币(大写) *万零*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91 元)。

(4)销项税额:

人民币(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元*角*分 (¥*.42 元); 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黄春丽 ;

项目技术负责人: 刘移稳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 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 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 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 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2024 年 12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炎陵县第一中学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发、承包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且承包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提交了履约担保后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 份,承包人执 * 份。 (以下无正文)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湖南省 (略)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分管领导:

组织机构代码: *38B

工程管理人员:

地 址: 茶陵县三公里

主管单位:(盖章)

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陈旭志

分管领导:

委托代理人: 黄春丽

财务内审股负责人: 电 话: 0731-*

纳税人识别号:*34R

电 话:0731-*

机构地址:湖南省炎陵县霞阳 (略) 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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