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南湖街道“物管城市”服务项目合同补充协议2024年合同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罗湖区南湖街道“物管城市”服务项目合同补充协议2024年合同公示

(略) 南湖街道“ (略) ”服务项目合同补充协议(2024年)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 (略) (略) 政府采购中心关于 (略) 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 (略) (略) 南湖街 (略) 拟 (略) 南湖街道“ (略) ”服务项目合同补充协议(2024年)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南湖街道“ (略) ”服务项目合同补充协议(2024年)

合同金额(元):*.40

中标供应商:润加物业服务(深圳)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名称: (略) (略)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双方于2024年5月签订了《 (略) 南湖 (略) 服务项目合同》(项目编号为LHCG*,以下简称为“原合同”)及《 (略) 南湖 (略) 服务项目合同补充协议》,服务期限从2024年6月1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现对以下内容进行变更:
一 、修改垃圾清运超量条款
根据《 (略) 环境品质提升行动罗湖指挥部第一百二十六次工作推进会议纪要》要求,将“少不退多补”修改为“少退多不补”,即“月垃圾清运量未达到月垃圾清运量上限的,当 月垃圾清运费用按末端厂实际进 (略) 理量计算及支付;月垃圾清运量达到或超过月垃圾清运量上限的,当月垃圾清运费用按上限量计算并支付”。
二 、核减公厕管养费用
1.和平公厕:2024年5月和平公厕被拆除,待重建期间维护管养费用核减。2024年5月至10月核减维护管养费用*.01元。
2.时钟公厕:2022年6月1日以来,时钟广场公厕因地铁5号线施工未对外开放,根据工作安排和实际需求,已由我办安排每周抽粪、每日清扫巡查、病媒消杀等服务内容。2022年6月至2024年10月,时钟广场公厕维护管养人工费用为*.78元,原合同约定维护管养费用为*.67元,核减服务费*.89元。
三 、核减垃圾分类督导宣传费用
根据《 (略)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优化提升方案》关于督导管理的要求, (略) 实际,2024年第三季度视情况23逐步取消政府付费督导,并于第四季度全面取消政府付费督导。只调整督导服务内容,其余内容不变。
四 、新增核减条款
适用于原合同执行过程中金额核减的情况,约定了核减的原则、内容和流程,以及*方需提交的书面文件,核减金额可以在原合同任一个月的服务费中直接扣除。
五、调整补充采购垃圾清运服务金额
原2024年9月19日党工委会议议定补充采购2024年1月 1日至2024年7月31日垃圾清运超量部分服务,涉及费用*.68元。 (略) (略) 最新要求,经协调第三方,变更为仅补充采购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垃圾清运超量部分服务,涉及费用*.16元(具体费用据实核算),从环卫作业外包服务经费中列支。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结合上级最新工作要 (略) 工作实际,经*、*双方友好协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补充协议。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1月06日至2025年01月13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 (略) (略) 南湖街 (略)

地址: (略) (略) 南湖 (略) 21号南华大厦附楼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 (略) (略) (略) 政府合同履约检查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1008号罗湖管理中心大厦

联系电话:0755-*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 (略) 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信息来源:http://**:8081/gsgg/*/*/*/84b4023a-8a90-4*ba-3d13fc112ea3.html

(略) 南湖街道“ (略) ”服务项目合同补充协议(2024年)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 (略) (略) 政府采购中心关于 (略) 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 (略) (略) 南湖街 (略) 拟 (略) 南湖街道“ (略) ”服务项目合同补充协议(2024年)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南湖街道“ (略) ”服务项目合同补充协议(2024年)

合同金额(元):*.40

中标供应商:润加物业服务(深圳)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名称: (略) (略)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双方于2024年5月签订了《 (略) 南湖 (略) 服务项目合同》(项目编号为LHCG*,以下简称为“原合同”)及《 (略) 南湖 (略) 服务项目合同补充协议》,服务期限从2024年6月1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现对以下内容进行变更:
一 、修改垃圾清运超量条款
根据《 (略) 环境品质提升行动罗湖指挥部第一百二十六次工作推进会议纪要》要求,将“少不退多补”修改为“少退多不补”,即“月垃圾清运量未达到月垃圾清运量上限的,当 月垃圾清运费用按末端厂实际进 (略) 理量计算及支付;月垃圾清运量达到或超过月垃圾清运量上限的,当月垃圾清运费用按上限量计算并支付”。
二 、核减公厕管养费用
1.和平公厕:2024年5月和平公厕被拆除,待重建期间维护管养费用核减。2024年5月至10月核减维护管养费用*.01元。
2.时钟公厕:2022年6月1日以来,时钟广场公厕因地铁5号线施工未对外开放,根据工作安排和实际需求,已由我办安排每周抽粪、每日清扫巡查、病媒消杀等服务内容。2022年6月至2024年10月,时钟广场公厕维护管养人工费用为*.78元,原合同约定维护管养费用为*.67元,核减服务费*.89元。
三 、核减垃圾分类督导宣传费用
根据《 (略)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优化提升方案》关于督导管理的要求, (略) 实际,2024年第三季度视情况23逐步取消政府付费督导,并于第四季度全面取消政府付费督导。只调整督导服务内容,其余内容不变。
四 、新增核减条款
适用于原合同执行过程中金额核减的情况,约定了核减的原则、内容和流程,以及*方需提交的书面文件,核减金额可以在原合同任一个月的服务费中直接扣除。
五、调整补充采购垃圾清运服务金额
原2024年9月19日党工委会议议定补充采购2024年1月 1日至2024年7月31日垃圾清运超量部分服务,涉及费用*.68元。 (略) (略) 最新要求,经协调第三方,变更为仅补充采购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垃圾清运超量部分服务,涉及费用*.16元(具体费用据实核算),从环卫作业外包服务经费中列支。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结合上级最新工作要 (略) 工作实际,经*、*双方友好协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补充协议。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1月06日至2025年01月13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采购人: (略) (略) 南湖街 (略)

地址: (略) (略) 南湖 (略) 21号南华大厦附楼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 (略) (略) (略) 政府合同履约检查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1008号罗湖管理中心大厦

联系电话:0755-*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 (略) 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信息来源:http://**:8081/gsgg/*/*/*/84b4023a-8a90-4*ba-3d13fc112ea3.html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已关注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