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省级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关于2023年省级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79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2023年省级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名单的通知》( (略) 函〔2023〕542号)等文件精神,德化县泰 (略) 被确定为2023年省级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项目承建单位之一。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省级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 (略) 函〔2022〕389号)文件精神,2024年12月19日经项目承建单位申请,德化县 (略) 邀请信息化专家、农业专家、财务专家组成验收小组,于2024年12月24日对德化县泰 (略) 承建的《2023年省级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项目》进行验收。项目承建单位提供了项目建设合同、相关项目正式发票及现场图片,并对项目建设进行专项审计报告等材料,验收专家组通过听取项目单位汇报、现场提问、现场核查、资料档案审查和查看财务账目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建设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建设成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经验收专家小组讨论形成一致验收意见,同意通过项目验收,验收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月7日-1月13日,如有异议,公示期间可来人来电或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德化县 (略) 实名反映情况,以便调查核实。来访来信来电方式如下:
德化县 (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ttp://**
德化县 (略)
2025年1月7日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79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2023年省级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名单的通知》( (略) 函〔2023〕542号)等文件精神,德化县泰 (略) 被确定为2023年省级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项目承建单位之一。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省级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 (略) 函〔2022〕389号)文件精神,2024年12月19日经项目承建单位申请,德化县 (略) 邀请信息化专家、农业专家、财务专家组成验收小组,于2024年12月24日对德化县泰 (略) 承建的《2023年省级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项目》进行验收。项目承建单位提供了项目建设合同、相关项目正式发票及现场图片,并对项目建设进行专项审计报告等材料,验收专家组通过听取项目单位汇报、现场提问、现场核查、资料档案审查和查看财务账目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建设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建设成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经验收专家小组讨论形成一致验收意见,同意通过项目验收,验收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月7日-1月13日,如有异议,公示期间可来人来电或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德化县 (略) 实名反映情况,以便调查核实。来访来信来电方式如下:
德化县 (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ttp://**
德化县 (略)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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