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站设备2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示第二次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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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站设备2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示第二次第1包

一、项目名称:库站设备2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略)

三、评审结果:

(一)评审排名

第一名:河 (略) ,最终设备报价(略)元

最终耗材报价(略)元

第二名:国药乐仁堂河北 (略) 最终设备报价(略)元, 最终耗材报价(略).78元

第三名:河南鑫 (略) , 最终设备报价(略)元

最终耗材报价(略)元

第四名:通用 (略) ,最终设备报价(略)元

最终耗材报价(略)元

第五名:河南 (略) ,最终设备报价(略)元

最终耗材报价(略)元

第六名:河南 (略) ,最终设备报价(略)元

最终耗材报价(略)元

序号

物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1

全自动干式生化分析仪

富士

NX500

1

2

全自动模块式血液体液分析系统

希森美康

XN-10[B1]XN-10[B4]

1

3

血红蛋白分析仪

三诺生物

H102 Air

2

4

全自动血液体液分析仪

希森美康

XN-530

2

(二)预成交供应商

根据综合评分法,经评审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河 (略) 为预成交供应商,预成交设备金额:(略)元 耗材金额:(略)元。

四、公示要求:

(一)如有关供应商对评标结果存在异议,或认为下列事项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质疑和相关证明材料:

1、招标人或者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2、采购程序违法军队采购相关规定的;

3、报价人之间或者招标人之间存在串通行为的;

4、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的;

5、违反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其他事项。

(二)书面质疑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由全权代表签字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书面质疑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采购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2、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人的地址,联系方式等;

3、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4、提起质疑的日期。

(三)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渠道实名质疑,其质疑应当由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及证明其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拟、恶意的质疑。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质疑不受理。

(四)公示期:2025年1月 7 日-2025年1月 9日

五、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屈老师

联系电话:0371-(略)

邮 箱:*@*gglk.com

2025年1月 7 日

,河北,河南,新乡,0371-

一、项目名称:库站设备2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略)

三、评审结果:

(一)评审排名

第一名:河 (略) ,最终设备报价(略)元

最终耗材报价(略)元

第二名:国药乐仁堂河北 (略) 最终设备报价(略)元, 最终耗材报价(略).78元

第三名:河南鑫 (略) , 最终设备报价(略)元

最终耗材报价(略)元

第四名:通用 (略) ,最终设备报价(略)元

最终耗材报价(略)元

第五名:河南 (略) ,最终设备报价(略)元

最终耗材报价(略)元

第六名:河南 (略) ,最终设备报价(略)元

最终耗材报价(略)元

序号

物资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1

全自动干式生化分析仪

富士

NX500

1

2

全自动模块式血液体液分析系统

希森美康

XN-10[B1]XN-10[B4]

1

3

血红蛋白分析仪

三诺生物

H102 Air

2

4

全自动血液体液分析仪

希森美康

XN-530

2

(二)预成交供应商

根据综合评分法,经评审委员会推荐排名第一的河 (略) 为预成交供应商,预成交设备金额:(略)元 耗材金额:(略)元。

四、公示要求:

(一)如有关供应商对评标结果存在异议,或认为下列事项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质疑和相关证明材料:

1、招标人或者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2、采购程序违法军队采购相关规定的;

3、报价人之间或者招标人之间存在串通行为的;

4、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的;

5、违反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其他事项。

(二)书面质疑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由全权代表签字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书面质疑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采购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2、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人的地址,联系方式等;

3、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4、提起质疑的日期。

(三)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渠道实名质疑,其质疑应当由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及证明其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拟、恶意的质疑。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质疑不受理。

(四)公示期:2025年1月 7 日-2025年1月 9日

五、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屈老师

联系电话:0371-(略)

邮 箱:*@*gglk.com

2025年1月 7 日

,河北,河南,新乡,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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