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大型科学仪器与设施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皖科基础〔2022〕10 号)规定,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安徽省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皖科基础秘〔2024〕279 号)要求,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经提交材料、集中审核、现场核查等程序,形成评价考核结果(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7日至1月11日,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省科技厅实名反映。
基础研究与科 (略) 联系电话:0551-*
科技安全与监 (略) 联系电话:0551-*
机关纪委联系电话:0551-*
通讯地址: (略) (略) 1号(邮政编码*)
附件:2023年度安徽省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结果.docx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