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025年“智慧净水”服务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2024年-2025年“智慧净水”服务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2024年-2025年 (略) “智慧净水”服务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2024年-2025 (略) “智慧净水”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4】FJ#号),评审委员会按照询比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应答人递交的应答文件的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一)成交候选人情况:
成交候选人
单位名称:厦门 (略)
供应商报价:未高于单价最高响应限价,价格如下
服务名称 | 项目规格 | 不含税单价 | 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税率 | 含税总价 |
智慧净水服务家庭版 | 元/月/台 | 61.89 | 是 | 6% | 65.6 |
智慧净水服务企业基础版 | 元/月/台 | 109.43 | 是 | 6% | 116 |
智慧净水服务企业升级版 | 元/月/台 | 139.62 | 是 | 6% | 148 |
智慧净水服务企业尊享版 | 元/月/台 | 169.81 | 是 | 6% | 180 |
管线机 | 元/月/台 | 61.89 | 是 | 6% | 65.6 |
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合作期限:一年
评审情况: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6日下午15:30,截止该时间共1家供应商递交应答文件。2025年1月7日下午召开评审,评审委员会成员3名。评审委员会按照询比文件规定: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为一家时,与其定向谈判,经过公开评审及定向谈判,评审委员会一致同意厦门 (略) 为成交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响应询比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询比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否决投标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否决投标情况。
公示期: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0日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 (略)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 (略) 采 (略) 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 招标人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林曼娜,#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林曼娜,#
(略) 厦门分公司
2025年1月8日
2024年-2025年 (略) “智慧净水”服务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2024年-2025 (略) “智慧净水”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4】FJ#号),评审委员会按照询比文件载明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应答人递交的应答文件的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一)成交候选人情况:
成交候选人
单位名称:厦门 (略)
供应商报价:未高于单价最高响应限价,价格如下
服务名称 | 项目规格 | 不含税单价 | 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税率 | 含税总价 |
智慧净水服务家庭版 | 元/月/台 | 61.89 | 是 | 6% | 65.6 |
智慧净水服务企业基础版 | 元/月/台 | 109.43 | 是 | 6% | 116 |
智慧净水服务企业升级版 | 元/月/台 | 139.62 | 是 | 6% | 148 |
智慧净水服务企业尊享版 | 元/月/台 | 169.81 | 是 | 6% | 180 |
管线机 | 元/月/台 | 61.89 | 是 | 6% | 65.6 |
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合作期限:一年
评审情况: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6日下午15:30,截止该时间共1家供应商递交应答文件。2025年1月7日下午召开评审,评审委员会成员3名。评审委员会按照询比文件规定: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为一家时,与其定向谈判,经过公开评审及定向谈判,评审委员会一致同意厦门 (略) 为成交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不涉及
响应询比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询比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否决投标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否决投标情况。
公示期: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0日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 (略)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 (略) 采 (略) 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 招标人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林曼娜,#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林曼娜,#
(略) 厦门分公司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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