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化县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程董塘镇白莲村施工
仁化县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程董塘镇白莲村施工
招标项目名称 | 仁化县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程(董塘镇白莲村)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仁化县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程(董塘镇白莲村)施工 |
合同协议书
仁化县董塘镇人民政府(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经公开招标程序,于2023 年6月6日根据仁化县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程(董塘镇白莲村)施工(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 (略) (略)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 )为本项目施工招标的中标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仁化县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程(董塘镇白莲村)施工 (项目名称)施工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l)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澄清文件、答疑文件、招标图纸等);
(7)中标的投标文件(含投标文件的澄清等);
(8)国家及广东省、 (略) 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9)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 (略) ,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含税合同价:人民币(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零*元*角*分元(¥*.57 ),其中不可预见费为人民币(大写)/元(¥/)。
本项目主体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承包:中标的综合单价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1-中标下浮率),合同总价为工程量清单中单价乘以(1-中标下浮率)计算的工程部分投资合计+不可预见费(按招标控制价不下浮)。承包人的中标下浮率为1.036% 。
4.承包人项目经理:杜丹强。
5.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计划工期为180日历天。
9.本协议书一式八份,正本*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合同名称 | 仁化县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程(董塘镇白莲村)施工 |
---|---|
招标人名称 | 仁化县董塘镇人民政府 |
中标人名称 | (略) (略) |
合同期限 | 1.0 |
合同签署时间 | 2025-01-08 08:35:55 |
合同金额 | *.* |
其它形式合同报价 |
招标项目名称 | 仁化县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程(董塘镇白莲村)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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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仁化县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程(董塘镇白莲村)施工 |
合同协议书
仁化县董塘镇人民政府(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 )经公开招标程序,于2023 年6月6日根据仁化县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程(董塘镇白莲村)施工(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 (略) (略)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 )为本项目施工招标的中标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仁化县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程(董塘镇白莲村)施工 (项目名称)施工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l)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澄清文件、答疑文件、招标图纸等);
(7)中标的投标文件(含投标文件的澄清等);
(8)国家及广东省、 (略) 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9)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 (略) ,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含税合同价:人民币(大写)*佰点击查看>>万*仟*佰零*元*角*分元(¥*.57 ),其中不可预见费为人民币(大写)/元(¥/)。
本项目主体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承包:中标的综合单价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1-中标下浮率),合同总价为工程量清单中单价乘以(1-中标下浮率)计算的工程部分投资合计+不可预见费(按招标控制价不下浮)。承包人的中标下浮率为1.036% 。
4.承包人项目经理:杜丹强。
5.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计划工期为180日历天。
9.本协议书一式八份,正本*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 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时生效。
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合同名称 | 仁化县农村供水“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程(董塘镇白莲村)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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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 仁化县董塘镇人民政府 |
中标人名称 | (略) (略) |
合同期限 | 1.0 |
合同签署时间 | 2025-01-08 08:35:55 |
合同金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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