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略)方医辅岗位服务人员须完成体检和心理测评,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不合格或心理测评为重度心理问题的,(略)方不得安排至(略)方从事医辅岗位服务工作。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采用单价费用包干方式服务,按实结算。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采用单价费用包干方式服务,按实结算。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采用单价费用包干方式服务,按实结算。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采用单价费用包干方式服务,按实结算。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采用单价费用包干方式服务,按实结算。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采用单价费用包干方式服务,按实结算。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采用单价费用包干方式服务,按实结算。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采用单价费用包干方式服务,按实结算。
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采用单价费用包干方式服务,按实结算。
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采用单价费用包干方式服务,按实结算。
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3,说明:采用单价费用包干方式服务,按实结算。
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8.37,说明:采用单价费用包干方式服务,按实结算。,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
收款账户: 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湖南海纳明人 (略) :(略)(略))
3.预付款保函: 否
按招标文件条款及要求执行。
4.支付形式:单位自行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4-12-15 —— 2025-12-14
五、服务地点 (略)方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略)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按招标文件条款及要求执行。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略)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招标文件条款及要求执行。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招标文件条款及要求执行。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招标文件条款及要求执行。
(6)履约验收标准:
按招标文件条款及要求执行。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按招标文件条款及要求执行。
七、知识产权 (略) 理方式 按招标文件条款及要求执行。
八、(略)方的权利和义务 1.(略)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略)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略)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略)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服务款项支付相挂钩。。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略)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略)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按招标文件条款及要求执行。
九、(略)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略)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略)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略)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略)方应在2024年12月15日提供满足合同以及(略)方要求的人员入场提供服务。
5.在岗位总数/员额及预算总额范围内,(略)方可根据业务需求进行岗位调整,相应岗位要求及具体费用一并调整,(略)方应根据(略)方岗位调整情况提供符合要求的医辅人员。
6.医辅岗位若有特殊需求时,岗位服务费标准可由(略)方与(略)方另行商议;
7、晚夜班费用:按晚夜班60元/个标准与(略)方提供医辅岗位服务人员承担晚夜班数量、考核结果等要求进行核算(注:临床医疗辅助岗位晚夜班费参照(略)方现行标准核算),经(略)方及(略)方双方确认无误后,由(略)方将款项转账支付到(略)方指定账户。
8、(略)方医辅岗位工作人员参与(略)方的中心创建工作、评先评优、竞赛活动等,按照(略)方相应奖励标准或补贴标准另行核算,经(略)方及(略)方双方确认无误后,(略)方将款项转账支付到(略)方指定 账户。
9、医辅岗位中 (略) 外服务的人员,其外出期间岗位服务费用标准按所有医辅岗位平均岗位服务费的 90%计算。
10.(略)方派驻服务人员要注意仪容仪表,公众形象。如有岗位人员工作态度恶劣、服务意识极差等,(略)方有权要求(略)方调换。
11.(略)方应制定严格的保密措施,加强保密教育,严格遵守保密法规。禁止向外界提供或泄露(略)方的所有信息资料,否则,追究泄密的相关 法律责任。保密期限为长期,至保密信息被公众知悉之日止。且本条款不因本协议终止、解除、无效等情形失效,为长期有效。
12.如(略)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生重大违规或相关责任事故,视为(略)方不具备服务能力,不能履行合同,(略)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13.(略)方可以对派驻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及工作考核提出建议,(略)方应当予以采纳。(略)方负责派驻服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及工作考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予以更换。
14.如派驻服务人员出现违规行为,不能胜任本职岗位等行为,(略)方有要求(略)方进行更换的权利。(略)方应在收到(略)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充新的人员并到岗。
15.(略)方应当亲自履行本合同义务,未经(略)方书面许可,不得将本合同义务部分或全部转移至第三方。未经(略)方书面许可,禁止使用(略)方名义进行各种形式的宣传。
16.(略)方应当保证具有履行本合同义务的相关资质,并应将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提交给(略)方予以存档。
17.合同期满,(略)方应于合同期满当天撤场,且(略)方应在合同期满当天向(略)方移交相关资料以及(略)方的设备设施。
十、违约责任 1. (略)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略)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略)方存在迟延支付(略)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4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略)方不得 (略) 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略)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略)方不得 (略) 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 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略)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4.(略)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需求服务人员的数量入场提供服务,否则每逾期一天,(略)方有权要求(略)方按照合同预估总金额万分之四的标准支付违约金。逾期十五天,(略)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略)方除有权不支付上述费用外,还有权要求(略)方按照合同总金额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5.合同履行期间,(略)方的服务质量或提供的人数或履行本合同义务不符合(略)方要求的,(略)方有权要求(略)方进行整改,(略)方必须按(略)方要求的时间、质量整改到位。如果经书面通知拒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仍不符合(略)方要求,(略)方有权解除服务合同,并要求(略)方按合同总金额的5%支付违约金。
6.合同履行期间(略)方违约的,(略)方除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当赔偿(略)方因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包括 (略) 诉讼费、保全费、评估鉴定费、律师费、保函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
7.本合同生效后,对(略)(略)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按招标文件条款及要求执行。
十二、不可抗 (略) 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0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按招标文件条款及要求执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按招标文件条款及要求执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略)(略)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略)(略)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略)方所 (略) 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略)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略)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一切以纸质版合同为准。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略)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略)方) (略) | (略)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略)方)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