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子塘街道清扫保洁外包项目(标段一:砂子塘街道 (略) 清扫保洁外包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YHCG-GK-#-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方): (略) (略) 砂子塘街 (略) 采购人地址: (略) (略) 1号 供应商(#方): 湖南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58号新三诚大厦608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砂子塘街道清扫保洁外包项目(标段一:砂子塘街道 (略) 清扫保洁外包项目)的《采购文件》,#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砂子塘街道清扫保洁外包项目(标段一:砂子塘街道 (略) 清扫保洁外包项目) | 清扫服务 | 本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为: (略) (略) 砂子塘街 (略) (略) 内的开 (略) 、背街小巷、空坪隙地、绿化带 (略) 域的清扫、卫生保洁; (略) 两旁、街道门店牛皮癣的清理(不含建筑垃圾的清扫);垃圾分类(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收集、运送。 | 项 | 1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佰###万#仟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计金额小写:#元 合计金额大写:#佰###万#仟元整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1、 (略) (略) 砂子塘街 (略) (略) 内的开 (略) 、背街动小巷、空坪隙地、绿化带 (略) 域的清扫、卫生保洁: 2、 (略) 两旁、街道门店牛皮璃的清理(不含建筑垃圾的清扫): 3、垃圾分类(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收集、运送。 二、项目服务范围 序号 | 社区 | 服务范围 | 备注 | 1 | (略) | 桔园1片,桔园2片,桔园3片,桔园4片,桔园5片,桔园6片,桔园7片,桔园8片 | 开 (略) ,及背街小巷 | 三、服务标准 1、保洁目标及标准 (1)人工清扫作业实行两扫一保,即早晨5:00-9:00、下午1:30-3:30实行普扫,上午9:30-11:00、下午4:30-6:00进行巡回保洁(夏季作业时间,上午不变,下午2:30-4:30普扫,5:30-7:00进行巡回保洁),清扫员将清扫的其他垃圾用垃圾车 (略) 就近垃圾站,厨余垃圾 (略) 厨余垃圾收集点。 (2)清扫保洁必须做到“三统一、五净”、“一通”标准。即佩戴标志统一、工作时间统一、工作质量统一;路面净、路边净、树穴周边净、花台周围净、边角梯级净;泄水眼通。 (3)保洁人员要求巡回保洁,随脏随扫,岗不离人。 (略) 段每30分钟必须巡回保洁一遍。 (略) 面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无砖瓦砂石、无污泥积水、无乱泼食物、无人畜粪便。 (4) (略) 人工清扫率达100%,保洁率达100%, (略) 面应见本色。 (5)清扫时不逆风、不扬尘,应主动避让行人,垃圾必须倾倒在指定垃圾站,不得随意堆放,严禁焚烧垃圾、落叶。 (6)必须在规定时间内 (略) 段的清扫保洁工作任务。因突发事 (略) 面污染,视路面污染面的大小,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突击清理完毕。 2、垃圾桶的清掏及维护 (1)两分类垃圾桶及时清掏、倾倒、复位,无溢出、无异味、外观干净无污迹。 (2)保洁时间做到巡回检查清掏,并保证垃圾桶不满冒、不吊挂,每日至少2次收运,保持垃圾桶周边的环境清洁。 (3)垃圾桶清掏完后复位,避免人为损坏,发现损坏及时上报维修、更换。 (4)垃圾桶等清洗在每天普扫后2小时完成,做到随脏随擦洗。 3、公共设施的保洁及维护 (1) (略) 灯杆、标识牌及各种设施,保证每周至少擦拭2次。各种设施表面无污渍、无积尘等。 (2)定时清洗、冲洗、擦拭果皮箱、垃圾桶、垃圾收集(清运)车辆,保证每天至少一次。果皮箱、垃圾桶、垃圾收集(清运)车辆外观整洁干净,无积尘、油污。 (3)定期清掏泄水口,要求无杂物、落叶堵塞,亮桥亮脚。 (4)地面油 (略) 理,并见本色。 (5) (略) 域车行道、人行道、社区每周进行一次循环清洗。 (6)配 (略) 突车 (略) 理应急事项。 4、绿化带保洁目标及标准 (1)清理绿化带内的枯枝落叶。 (2)目视无枯枝落叶,无烟头、果皮,无饮料罐,无碎石块等垃圾和杂物。 (3)树穴、花池、道路沿线无杂草丛生、无污物杂物,无积水。 5、牛皮癣治理目标及标准 (1)开荒清洗:针对不同类型的“牛皮癣”采用专业清洁剂彻底清除,恢复原貌。 (2)日常维护:开 (略) 楼道外墙、公共设施表面、 (略) 面无乱张贴(指定张贴栏除外);乱涂写。不得采用白色石灰简单覆盖。 (3)明确清除的时间:“牛皮癣”清理实行清 (略) 域包干,做到即时发现,即时清除。临街“牛皮癣”滞留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6、小区内堆物清理目标及标准 (1)每天随时清理归 (略) 域内堆物。 (2)目视 (略) 域内无堆物和杂物。 7、 (略) 域、 (略) 域 (略) 突 遇重要事项(上级各类检查),须听从采购方的指令,全力配合 (略) (略) 、背街小巷、 (略) 域内的卫生保洁。 2.人员配置要求
序号 | 岗位 | 职责 | 人数 | 备注 | 1 | 项目经理 | 现场管理 | 1 | | 2 | 清扫工人 | (略) | 24 | | | 合计 | | 25 | | 注:现场管理及作业人数不得低于25人,并承 (略) 社会保险缴纳基数全员购买社保并保障清扫员享有政策规定的其它各项福利。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1台工作巡查车应用于本项目,另按人数配备垃圾收运车和保洁工具。 2、对清扫员进行安全作业教育和培训。路面人员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或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投标 (略) 场价格购置本项目现有作业设备。 4、作业质量考核奖惩: 4.1处罚 4.1.1 (略) 格巡查上报问题以及城管办随机抽查检查结果扣减中标人服务经费,具体标准如下: 序号 | 分项评价名称 | 小类名称 | 标准 | 整改标准及时限 | 1 | 清扫保洁 | 人工作业 | 在普扫 (略) 面、人行道、路沿石、泄水口等大面积垃圾污染,且路段上有未发现环卫清扫保洁人员作业, (略) 扣200元。 | 根据环卫精细化维护作业标准, (略) 面清扫干净,1个工作 (略) 理完毕。(上午5:00-9:00、下午1:30-3:30实行普扫,上午9:30-11:00、下午4:30-6:00进行巡回保洁(夏季作业时间,上午不变,下午2:30-4:30普扫,5:30-7:00进行巡回保洁)。 | 清扫后,路面有污物,路沿石边有沉积泥砂,站台、 (略) 沿石10 (略) 不洁,发现一例扣100元。 | 根据环卫精细化维护作业标准,按规范作业要 (略) 面清扫干净,1个工作 (略) 理完毕。 | 保洁作业时间内,未发现保洁人员或发现清扫人员成堆聊天和长时间坐岗,每发现一例100元。 | / | 落叶季节,清扫落叶未及时清运,就地焚烧,发现一例200元。 | 根据环卫精细化维护作业标准,及时清运落叶,1个工作 (略) 理完毕。 | 垃圾污物未及时清运,堆集在主次干道、人行道、泄水井边或倒入泄水井、绿化带内,发现一例扣500元。 | 根据环卫精细化维护作业标准,及时清运垃圾,1个工作 (略) 理完毕。 | 2 | 保洁设施维护 | 缺损维修 | 果皮箱、垃圾桶存在功能性故障,损坏,缺失等现象不及时上报维修,箱体歪料等,发现一例扣50元。 | 根据作业标准,对问题在24个 (略) 理完毕。 | 垃圾清运车未按要求张贴分类标识,未张贴标识发现一例扣100元。 | 按照作业标准,及时整改。 | 3 | 安全文明作业 | 文明作业 | 上岗时间,清扫人员未着环卫工作服,戴标志帽或穿高跟鞋、裙装作业,发现一例扣200元。 | 根据作业标准,清扫保洁人员穿戴正确着装,1个工作 (略) 理完毕。 | 安全作业 | 作业期间未穿戴有反光标志的安全作业服,发现一例扣200元。 | 根据作业标准,清扫保洁人员要穿戴有反光标志的安全作业服, (略) 理,1个工作 (略) 理完毕。 | 4 | (略) 置 | 突击应急 | 接到有突发事件或大范围污染的通知,30分钟内必须到现 (略) 理,超过30分钟未到达现场的发现一例扣500元。 | 按照作业标准,及时整改。 | 4.1.2被主管领导点名批评、媒体曝光和群众投诉按照每次500 (略) 罚。 4.1. (略) 罚: (略) 格上报问题数,对中标人按下列标准实 (略) 罚。 4.1.3. (略) 格当月采 (略) 问题上报超过三次(含三次)以上五次以下,扣除当月服务费用2000元。 4.1.3. (略) 格当月采 (略) 问题上报超过五次以上,扣除当月服务费用4000元。 4.2奖励 4.2.1每月日常工作完成好,作业质量优秀,达到 (略) 民肯定的,给予适当奖励。 4.3淘汰、退出机制 4.3.1连续三 (略) 提出服务不到位、不满意的中止合同,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中标人必须做好作业车辆、设备设施及其员工的管理工作,如作业车辆、设备设施或其员工造成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6、中标人必须随时接受并配合采购人、专项检查小组、上级环卫管理部门以及其它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必须无条件完成采购人组织的突击性任务及迎检活动,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所分配的工作。 7、中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中标人员工有任何违法乱纪行为,中标人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中标人违反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或侵犯员工合法权益而与其员工产生纠纷,导致其员工向采购人或相关政府或政府部门上访、闹事的,采购人可以视具体情况支付费用代中标人解决纠纷,采购人因此支付的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可从应付的服务费中扣除。 9、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
按月度支付,每月度工作完成后经采购人验收确认后付款。 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 收款账户: 浦发银行长 (略) 支行(湖南 (略) :#06) 3.预付款保函: 否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合同服务期限: 2025-01-01 —— 2026-12-31 五、服务地点 (略) (略) 砂子塘街 (略) 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1)验收主体:#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略)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6)履约验收标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七、知识产权 (略) 理方式1.#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方使用#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方造成损害的,#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方委托#方开发的产品,#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八、#方的权利和义务1.#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双方协商。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3.1#方有权对#方的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采用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明检和暗检,全面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方的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和考核。#方或行业主管部门根据需要,可适时适度调整、补充考核办法。 3.2#方有权审核#方的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和决算报告并提出建议。 3.3#方有权对本项目服务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称职的,有权要求#方限期更换。 3.4#方有义务及时提供#方开展管理工作所必须的基础资料。 3.5#方不得干涉#方依法或依本合同约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经营活动。 3.6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费用。 九、#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3.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第三者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3.2#方工作人员工作失职或构成犯罪行为给#方造成的损失,由#方负责赔偿。 3.3在服务期内,#方必须做好工作人员所需的安全教育以及安全措施,保证工作人员的 安全。 3.4本合同终止时,#方必须在#方要求的时间内及时移交相关资料。 十、违约责任1. #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方存在迟延支付#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方不得 (略) 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双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十二、不可抗 (略) 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方签订补充合同,#方不得拒绝。 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方所 (略) 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方) (略) | #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方) (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