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花区机关事务中心公务车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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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区机关事务中心公务车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续签合同合同公告

长沙市雨花区机关事务中心雨花区机关事务中心公务车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续签合同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1月08日

服务类合同预览
(略) 机关事务中心公务车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续签合同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YHCG-GK-#-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方):   (略) (略) 机关事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   (略) (略) (略)    
供应商(#方):   (略) (略) 自强汽车修理厂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雨花亭街道自 (略) 自 (略) 58号张卓明私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 (略) 机关事务中心公务车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续签合同的《采购文件》,#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略) 机关事务中心公务车维修保养服务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供应商专业设备除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2014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标准外,其他设备请详细列明(含名称、数量、购置年份、目前使用状态等)。三、 报价及说明车辆维修保养报价内容:1、 车辆维修工时单价报价;2、 维修材料管理费(即配件进销差价)收费比例(优惠率);对于上述项目报价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四、 其他要求1、 (略) 域安装高清摄像头及收录音设备(配备高清摄像头的监控系统),音视频质量满足要求且支持保存至少三个月以上。2、 承诺建立维修配件库,保证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的配件及材料供应。3、 承诺对维修保养车辆进行档案管理,建立公务车辆基本信息库。4、 成交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2014《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标准,否则,将有可能导致无效投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中标(成交)金额
1 公务车维修保养服务采购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公务车维修保养服务采购 1 #元/年
2.1合同标的: (略) (略) 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务车辆(包括生产作用用车)。
2.2金额明细(祥见下表):#元/年
工时费报价: 大写:各工种工时费单价为###元人民币整 小写:各种工时费单价为15元人民币
材料管理收取率得分 大写:#% 小写:10%
合同周期 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项目负责人 张卓明
备注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2.人员配置要求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4.其他要求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
2.付款方式:

4.1结算方式:根据实际业务量每季度结算一次

4.2收款账户

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

收款账户: (略) 树木岭支行( (略) (略) 自强汽车修理厂:#)
3.预付款保函: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4-08-01 —— 2025-07-31
五、服务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是否邀请专家: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4)履约验收程序: (略)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6)履约验收标准:

1、按#方车辆管理标准执行。

2、#方每次服务完成后应提#方验收,并由#方出具验收意见,验收单作为付款必要凭证。

3、#方未按要求完成服务的,#方不予验收。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七、知识产权 (略) 理方式
八、#方的权利和义务
1.#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九、#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十、违约责任
1. #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方存在迟延支付#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4%(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方不得 (略) 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凡因#方修理不合格或者维修不当产生的质量问题,#方除应无偿予以返修外,如给#方造成损失的,#方经相关机构认定后,#方还应对#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7.5、#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方安排的合理工作任务时,应及时向#方说明情况,并尽快向#方提供解决方案,#方有权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

7.6、#方收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仍未纠正下述其任何一种违约行为,#方向#方发车终止合同通知:

(1)#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履约;

(2)#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且未及时纠正的;

(3)#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任何其他业务的。

(4)#方对#方进行监督检查时。如存在监督检查不合格的情形,#方责任令按期整改,#方拒不整改或整盖后仍不合格的,#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定点资格。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十二、不可抗 (略) 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略) (略) (略) (略) 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方(公章):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方) (略) #方(公章):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方) (略)
法定代理人: 周智婷 法定代理人: 徐志强
委托代理人: 周佳祥 委托代理人: 张卓明

附件列表
  1. #~公务车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合同(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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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年01月08日

服务类合同预览
(略) 机关事务中心公务车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续签合同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YHCG-GK-#-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方):   (略) (略) 机关事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   (略) (略) (略)    
供应商(#方):   (略) (略) 自强汽车修理厂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雨花亭街道自 (略) 自 (略) 58号张卓明私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 (略) 机关事务中心公务车维修保养服务采购项目续签合同的《采购文件》,#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 一、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略) 机关事务中心公务车维修保养服务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供应商专业设备除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2014 《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标准外,其他设备请详细列明(含名称、数量、购置年份、目前使用状态等)。三、 报价及说明车辆维修保养报价内容:1、 车辆维修工时单价报价;2、 维修材料管理费(即配件进销差价)收费比例(优惠率);对于上述项目报价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四、 其他要求1、 (略) 域安装高清摄像头及收录音设备(配备高清摄像头的监控系统),音视频质量满足要求且支持保存至少三个月以上。2、 承诺建立维修配件库,保证公务用车维修和保养的配件及材料供应。3、 承诺对维修保养车辆进行档案管理,建立公务车辆基本信息库。4、 成交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2014《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标准,否则,将有可能导致无效投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万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中标(成交)金额
1 公务车维修保养服务采购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公务车维修保养服务采购 1 #元/年
2.1合同标的: (略) (略) 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务车辆(包括生产作用用车)。
2.2金额明细(祥见下表):#元/年
工时费报价: 大写:各工种工时费单价为###元人民币整 小写:各种工时费单价为15元人民币
材料管理收取率得分 大写:#% 小写:10%
合同周期 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项目负责人 张卓明
备注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2.人员配置要求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4.其他要求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
2.付款方式:

4.1结算方式:根据实际业务量每季度结算一次

4.2收款账户

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资金支付条件及时间:

收款账户: (略) 树木岭支行( (略) (略) 自强汽车修理厂:#)
3.预付款保函: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4-08-01 —— 2025-07-31
五、服务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委托第三方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是否邀请专家: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
(4)履约验收程序: (略)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6)履约验收标准:

1、按#方车辆管理标准执行。

2、#方每次服务完成后应提#方验收,并由#方出具验收意见,验收单作为付款必要凭证。

3、#方未按要求完成服务的,#方不予验收。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七、知识产权 (略) 理方式
八、#方的权利和义务
1.#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九、#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十、违约责任
1. #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方存在迟延支付#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4%(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方不得 (略) 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凡因#方修理不合格或者维修不当产生的质量问题,#方除应无偿予以返修外,如给#方造成损失的,#方经相关机构认定后,#方还应对#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7.5、#方不能按时按质完成#方安排的合理工作任务时,应及时向#方说明情况,并尽快向#方提供解决方案,#方有权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

7.6、#方收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10天内,仍未纠正下述其任何一种违约行为,#方向#方发车终止合同通知:

(1)#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履约;

(2)#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且未及时纠正的;

(3)#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任何其他业务的。

(4)#方对#方进行监督检查时。如存在监督检查不合格的情形,#方责任令按期整改,#方拒不整改或整盖后仍不合格的,#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定点资格。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十二、不可抗 (略) 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略) (略) (略) (略) 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方(公章):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方) (略) #方(公章):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方) (略)
法定代理人: 周智婷 法定代理人: 徐志强
委托代理人: 周佳祥 委托代理人: 张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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