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甘孜财采〔20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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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甘孜财采〔2025〕1号

一、项目编号:N*0

二、项目名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文化节点打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千 (略)

住所地: (略) (略) 金马街道 (略) (略) 392号花样年花样城6栋1704号

法定代表人:苑克什

被投诉人1:中共甘孜县委宣传部

住所地:甘孜县东大街

法定代表人:郎志平

被投诉人2:四川 (略)

住所地: (略) (略) (略) 169号1栋6层621号(安格斯峰汇中心)

法定代表人:岳川

四、基本情况

四川千 (略) 不服四川众 (略) 于2024年11月19日就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文化节点打造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0)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11月23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已于2024年11月29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案涉项目的评审标准未量化细化。

投诉事项2:案涉项目的评审因素未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

投诉事项3:案涉项目未按法律规定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出现了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投诉事项1、2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人投诉。

2.投诉事项3成立,有可能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甘 (略)

2025年1月8日

一、项目编号:N*0

二、项目名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文化节点打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千 (略)

住所地: (略) (略) 金马街道 (略) (略) 392号花样年花样城6栋1704号

法定代表人:苑克什

被投诉人1:中共甘孜县委宣传部

住所地:甘孜县东大街

法定代表人:郎志平

被投诉人2:四川 (略)

住所地: (略) (略) (略) 169号1栋6层621号(安格斯峰汇中心)

法定代表人:岳川

四、基本情况

四川千 (略) 不服四川众 (略) 于2024年11月19日就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题文化节点打造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0)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4年11月23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已于2024年11月29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案涉项目的评审标准未量化细化。

投诉事项2:案涉项目的评审因素未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

投诉事项3:案涉项目未按法律规定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出现了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投诉事项1、2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人投诉。

2.投诉事项3成立,有可能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甘 (略)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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