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阶段风险代理服务项目二次招标撤销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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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阶段风险代理服务项目二次招标撤销终止公告

晋能清洁能源科技股份公司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阶段风险代理服务项目二次招标撤销(终止)公告

(招标编号:#-#)

一、内容

我单位于2024-12-09 17:11:28在《中国 (略) 》、《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 (略) 》、《 (略) 》、《山西国资数智采购系统》上发布了晋能 (略)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阶段风险代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现将该信息撤销,撤销原因如下:

(1)被否决投标人: 北京盈科(太原)律师事务所

否决原因:“招标文件要求: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北京盈科(太原)律师事务所与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的情形。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资格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其投标。”

(2)被否决投标人: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否决原因:“招标文件要求: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北京盈科(太原)律师事务所与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的情形。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资格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其投标。”

(3)被否决投标人: (略) 长安律师事务所

否决原因:“招标文件要求:2.1.1 签字盖章: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3 项规定。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 (略) 长安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页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形式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其投标。”。

本项目因投标人全部被否决,需重新招标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晋能 (略) 党群工作部

联系人:牛振华

电话:#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能 (略)

招标人地址: (略) 文水县经 (略) 1号

联系人:郭梦阳

电话:#

电子邮件:*@*inergy.com

招标代理机构:晋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柳巷街道开化寺街86号综合办公楼

联 系 人:庞先生、马先生

电话:#、#

(略) 客服电话:400-0351-155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工作日)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庞凯(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晋 (略) (略) (签章)

,山西, (略) , (略) , (略) ,文水县, (略) ,太原,吕梁,上海,0351-

晋能清洁能源科技股份公司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阶段风险代理服务项目二次招标撤销(终止)公告

(招标编号:#-#)

一、内容

我单位于2024-12-09 17:11:28在《中国 (略) 》、《山西省招标投标协会/ (略) 》、《 (略) 》、《山西国资数智采购系统》上发布了晋能 (略) 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阶段风险代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现将该信息撤销,撤销原因如下:

(1)被否决投标人: 北京盈科(太原)律师事务所

否决原因:“招标文件要求: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北京盈科(太原)律师事务所与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的情形。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资格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其投标。”

(2)被否决投标人: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否决原因:“招标文件要求: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北京盈科(太原)律师事务所与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的情形。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资格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其投标。”

(3)被否决投标人: (略) 长安律师事务所

否决原因:“招标文件要求:2.1.1 签字盖章: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3 项规定。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 (略) 长安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页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上述证明材料不通过形式评审,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其投标。”。

本项目因投标人全部被否决,需重新招标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晋能 (略) 党群工作部

联系人:牛振华

电话:#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晋能 (略)

招标人地址: (略) 文水县经 (略) 1号

联系人:郭梦阳

电话:#

电子邮件:*@*inergy.com

招标代理机构:晋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柳巷街道开化寺街86号综合办公楼

联 系 人:庞先生、马先生

电话:#、#

(略) 客服电话:400-0351-155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工作日)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庞凯(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晋 (略) (略) (签章)

,山西, (略) , (略) , (略) ,文水县, (略) ,太原,吕梁,上海,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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