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31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开展31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泉州众创 (略) | (略) (略) 海滨街 (略) 华福大厦3楼 | * | 94.62 |
采购包1(开展31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服务项目):
服务类(泉州众创 (略)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永春县31个地块包括永春县2018-21号地块、永春县2019-11号地块、永春县2019-12号地块、永春县2019-13号地块、永春县2019-27号地块、永春县2019-33号地块、永春县2019-38号地块、永春县2019-39号地块、永春县2019-44号地块、永春县2019-45号地块、永春县2019-51号地块、永春县2019-68号地块、永春县2020-4号地块、永春县2020-11号地块、永春县2020-16号地块、永春县2020-41号地块、永春县2021-19号地块、永春县2021-30号地块、永春县2021-38号地块、永春县2021-39号地块、永春县2022-10号地块、永春县2022-16号地块、永春县2022-35号地块、永春县2022-38号地块、永春县2023-01号地块、永春县2023-28号地块、永春县2023-59号地块、永春县2024-08号地块、永春县2024-15号地块、永春县2024-28号地块、永春县2024-38号地块 | 按项目主管部门及规范要求深度编制,并以通过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为准 | 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送审稿,报告需按相关规定通过专家评审和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同时,成交人需配合采购人或部门要求完成的录入《全国污染地块信息管理系统》等相关工作。 | 宗 |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对每个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 * |
采购人代表: | 刘淑良 |
评审专家: | 杨挺 、 傅俊杰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合同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元以下按1.5%。请各供应商报价时给予充分考虑。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帐、电汇、现金等方式一次性缴清。 账 号:中国 (略) 洛江支行 账户名称: (略) 泉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3505 0165 6907 0000 0946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开展31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服务项目:1.*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经评审,本项目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名称:永春县 (略)
地址:永春县鹏源街109号国土大厦
联系方式:*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5号1 (略) 12层1202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燕
电话:*
(略)
2025年01月09日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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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众创 (略) | (略) (略) 海滨街 (略) 华福大厦3楼 | * | 94.62 |
采购包1(开展31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服务项目):
服务类(泉州众创 (略)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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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 永春县31个地块包括永春县2018-21号地块、永春县2019-11号地块、永春县2019-12号地块、永春县2019-13号地块、永春县2019-27号地块、永春县2019-33号地块、永春县2019-38号地块、永春县2019-39号地块、永春县2019-44号地块、永春县2019-45号地块、永春县2019-51号地块、永春县2019-68号地块、永春县2020-4号地块、永春县2020-11号地块、永春县2020-16号地块、永春县2020-41号地块、永春县2021-19号地块、永春县2021-30号地块、永春县2021-38号地块、永春县2021-39号地块、永春县2022-10号地块、永春县2022-16号地块、永春县2022-35号地块、永春县2022-38号地块、永春县2023-01号地块、永春县2023-28号地块、永春县2023-59号地块、永春县2024-08号地块、永春县2024-15号地块、永春县2024-28号地块、永春县2024-38号地块 | 按项目主管部门及规范要求深度编制,并以通过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为准 | 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送审稿,报告需按相关规定通过专家评审和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同时,成交人需配合采购人或部门要求完成的录入《全国污染地块信息管理系统》等相关工作。 | 宗 |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对每个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 * |
采购人代表: | 刘淑良 |
评审专家: | 杨挺 、 傅俊杰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合同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元以下按1.5%。请各供应商报价时给予充分考虑。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帐、电汇、现金等方式一次性缴清。 账 号:中国 (略) 洛江支行 账户名称: (略) 泉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3505 0165 6907 0000 0946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开展31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服务项目:1.*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经评审,本项目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名称:永春县 (略)
地址:永春县鹏源街109号国土大厦
联系方式:*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5号1 (略) 12层1202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燕
电话:*
(略)
2025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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