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31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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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31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DCGC[CS]*

二、项目名称:开展31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泉州众创 (略) (略) (略) 海滨街 (略) 华福大厦3楼 * 94.62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开展31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服务项目):

服务类(泉州众创 (略) )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永春县31个地块包括永春县2018-21号地块、永春县2019-11号地块、永春县2019-12号地块、永春县2019-13号地块、永春县2019-27号地块、永春县2019-33号地块、永春县2019-38号地块、永春县2019-39号地块、永春县2019-44号地块、永春县2019-45号地块、永春县2019-51号地块、永春县2019-68号地块、永春县2020-4号地块、永春县2020-11号地块、永春县2020-16号地块、永春县2020-41号地块、永春县2021-19号地块、永春县2021-30号地块、永春县2021-38号地块、永春县2021-39号地块、永春县2022-10号地块、永春县2022-16号地块、永春县2022-35号地块、永春县2022-38号地块、永春县2023-01号地块、永春县2023-28号地块、永春县2023-59号地块、永春县2024-08号地块、永春县2024-15号地块、永春县2024-28号地块、永春县2024-38号地块 按项目主管部门及规范要求深度编制,并以通过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为准 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送审稿,报告需按相关规定通过专家评审和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同时,成交人需配合采购人或部门要求完成的录入《全国污染地块信息管理系统》等相关工作。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对每个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刘淑良
评审专家: 杨挺 、 傅俊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合同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元以下按1.5%。请各供应商报价时给予充分考虑。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帐、电汇、现金等方式一次性缴清。 账 号:中国 (略) 洛江支行 账户名称: (略) 泉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3505 0165 6907 0000 0946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开展31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服务项目:1.*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经评审,本项目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永春县 (略)

地址:永春县鹏源街109号国土大厦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5号1 (略) 12层120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燕

电话:*

(略)

2025年01月09日


一、项目编号:[*]DCGC[CS]*

二、项目名称:开展31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泉州众创 (略) (略) (略) 海滨街 (略) 华福大厦3楼 * 94.62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开展31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服务项目):

服务类(泉州众创 (略) )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永春县31个地块包括永春县2018-21号地块、永春县2019-11号地块、永春县2019-12号地块、永春县2019-13号地块、永春县2019-27号地块、永春县2019-33号地块、永春县2019-38号地块、永春县2019-39号地块、永春县2019-44号地块、永春县2019-45号地块、永春县2019-51号地块、永春县2019-68号地块、永春县2020-4号地块、永春县2020-11号地块、永春县2020-16号地块、永春县2020-41号地块、永春县2021-19号地块、永春县2021-30号地块、永春县2021-38号地块、永春县2021-39号地块、永春县2022-10号地块、永春县2022-16号地块、永春县2022-35号地块、永春县2022-38号地块、永春县2023-01号地块、永春县2023-28号地块、永春县2023-59号地块、永春县2024-08号地块、永春县2024-15号地块、永春县2024-28号地块、永春县2024-38号地块 按项目主管部门及规范要求深度编制,并以通过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为准 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送审稿,报告需按相关规定通过专家评审和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同时,成交人需配合采购人或部门要求完成的录入《全国污染地块信息管理系统》等相关工作。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对每个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刘淑良
评审专家: 杨挺 、 傅俊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合同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元以下按1.5%。请各供应商报价时给予充分考虑。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帐、电汇、现金等方式一次性缴清。 账 号:中国 (略) 洛江支行 账户名称: (略) 泉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3505 0165 6907 0000 0946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开展31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服务项目:1.*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经评审,本项目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永春县 (略)

地址:永春县鹏源街109号国土大厦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5号1 (略) 12层120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燕

电话:*

(略)

2025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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