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风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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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风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BBYCW-2024-056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2024-*

三、项目名称

团风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包名称:A包

供应商名称:团风县丰收农机耕作专业合作社

供应商地址:团风县马 (略) 岗村委会

中标(成交)金额:0(%)

综合评分法:90.2(分)

服务类

名称:团风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A包

服务范围:秸秆还田肥料化利用(*亩)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

服务标准:合格标准

包名称:B包

供应商名称:光谷蓝焰(团风) (略)

供应商地址:团风县团 (略)

中标(成交)金额:0(%)

综合评分法:89.6(分)

服务类

名称:团风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B包

服务范围:秸秆离田燃料化利用(*吨)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

服务标准:合格标准

包名称:C包

供应商名称:团风县黄泥塘机耕专业合作社

供应商地址: (略) 咀镇黄泥塘村

中标(成交)金额:0(%)

综合评分法:90.8(分)

服务类

名称:团风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C包

服务范围:秸秆离田肥料化、饲料化利用(*吨)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

服务标准:合格标准

五、评审小组成员

周飞,奚琴,李栋,江蓓,邵杰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01-09

2、评审地点: (略)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鄂建文〔2023〕35号《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标准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2、收费金额:3.750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成交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供应商客户端中以电子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质疑函格式及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团风县 (略)

地址:团风县得胜大道15号

联系方式:陈颂春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 (略)

地址:团 (略) 城东一号北大门

联系方式:霍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霍健

电话:*

中小企业声明_*.pdf

一、项目编号

HBBYCW-2024-056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2024-*

三、项目名称

团风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包名称:A包

供应商名称:团风县丰收农机耕作专业合作社

供应商地址:团风县马 (略) 岗村委会

中标(成交)金额:0(%)

综合评分法:90.2(分)

服务类

名称:团风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A包

服务范围:秸秆还田肥料化利用(*亩)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

服务标准:合格标准

包名称:B包

供应商名称:光谷蓝焰(团风) (略)

供应商地址:团风县团 (略)

中标(成交)金额:0(%)

综合评分法:89.6(分)

服务类

名称:团风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B包

服务范围:秸秆离田燃料化利用(*吨)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

服务标准:合格标准

包名称:C包

供应商名称:团风县黄泥塘机耕专业合作社

供应商地址: (略) 咀镇黄泥塘村

中标(成交)金额:0(%)

综合评分法:90.8(分)

服务类

名称:团风县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C包

服务范围:秸秆离田肥料化、饲料化利用(*吨)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

服务标准:合格标准

五、评审小组成员

周飞,奚琴,李栋,江蓓,邵杰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5-01-09

2、评审地点: (略)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鄂建文〔2023〕35号《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标准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2、收费金额:3.750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成交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供应商客户端中以电子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质疑函格式及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团风县 (略)

地址:团风县得胜大道15号

联系方式:陈颂春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 (略)

地址:团 (略) 城东一号北大门

联系方式:霍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霍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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