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平台整合及人员管控系统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监控平台整合及人员管控系统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省濉溪县医院监控平台整合及人员管控系统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XQT-(略)
二、项目名称:安徽 (略) (略) 整合及人员管控系统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98号名门首府邸B1幢103室
中标金额:(略).00元
评审总得分:96.5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备注 |
1 | ▲16TB企业级硬盘 | 西数 | HD-WD WUH(略)ALE6L4 | 72块 | 23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志学、侯磊、马林娟、姚健、徐福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代理费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收费标准50%执行;共计:(略)仟(略)佰(略)(略)(略)元整(¥4873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可以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质疑”功能)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若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濉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电话:0561-(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濉 (略) 114号
联系方式:0561-(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鹄翔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西侧CZ—1幢2层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刚
电 话:(略)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投标产品分项报价表
3、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4、被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附件: 投标产品分项报价表.pdf 被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和推荐理由.doc 中标结果公告.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标结果公告.pdf 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pdf
视频:
安徽省濉溪县医院监控平台整合及人员管控系统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XQT-(略)
二、项目名称:安徽 (略) (略) 整合及人员管控系统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略) (略) 98号名门首府邸B1幢103室
中标金额:(略).00元
评审总得分:96.5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备注 |
1 | ▲16TB企业级硬盘 | 西数 | HD-WD WUH(略)ALE6L4 | 72块 | 23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志学、侯磊、马林娟、姚健、徐福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采购代理费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收费标准50%执行;共计:(略)仟(略)佰(略)(略)(略)元整(¥4873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可以使用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质疑”功能)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若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濉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电话:0561-(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濉 (略) 114号
联系方式:0561-(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鹄翔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西侧CZ—1幢2层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刚
电 话:(略)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投标产品分项报价表
3、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4、被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附件: 投标产品分项报价表.pdf 被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和推荐理由.doc 中标结果公告.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标结果公告.pdf 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pdf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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