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二期新造丰产油茶林及2024年第二期森林经营可持续项目招投标中标人公示
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二期新造丰产油茶林及2024年第二期森林经营可持续项目招投标中标人公示
本项目于 2025 年1月10日9∶30时 (略) 公开招标,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件补充通知规定要求。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在采用固定单价随机抽取中标人的评标办法和确定中标人,现将中标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九龙溪国有林场有限公司
地 址:清流县长兴中街90号二楼
电话:0598-(略) 联系人: 罗先生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 清流县九 (略) 2024年度第二期新造丰产油茶林及2024年第二期森林经营可持续项目
招标方式:固定单价随机抽取中标人
3、中标候选人
第一标段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清流县 (略)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略) 酉山 (略)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清流县 (略) |
第二标段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清流县 (略)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清流县 (略)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清 (略) |
4、公示时间:公示期为 2025年1月10日至 2025年1月12日。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件要求进行招标,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 (略) 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1月10日、11日、12日);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监督部门及电话:
清流县九 (略) 电话:0598-(略)
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疑义或可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 (略) 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日期: 2025年1月10日
本项目于 2025 年1月10日9∶30时 (略) 公开招标,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件补充通知规定要求。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在采用固定单价随机抽取中标人的评标办法和确定中标人,现将中标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九龙溪国有林场有限公司
地 址:清流县长兴中街90号二楼
电话:0598-(略) 联系人: 罗先生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 清流县九 (略) 2024年度第二期新造丰产油茶林及2024年第二期森林经营可持续项目
招标方式:固定单价随机抽取中标人
3、中标候选人
第一标段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清流县 (略)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略) 酉山 (略)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清流县 (略) |
第二标段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清流县 (略)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清流县 (略)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清 (略) |
4、公示时间:公示期为 2025年1月10日至 2025年1月12日。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件要求进行招标,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 (略) 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1月10日、11日、12日);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监督部门及电话:
清流县九 (略) 电话:0598-(略)
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招标人提出疑义或可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 (略) 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向监管该项目的招投标监督机构进行投诉。
日期: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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