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门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质量评估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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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门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质量评估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 (略)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局组织 (略) (略) 宝娜美容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开展评估工作,分别对办学必备条件指标和培训规范性、质量性和品牌成效指标两项内容进行评估督查。经综合评估, (略) (略) 宝娜美容职业技术培训学校的评估结果为合格,现向社会公示并收集意见,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10至1月1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 (略) 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会城冈州大道中12号

  联系电话:0750-(略)

  邮箱:*@*ttp://**


   (略)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2025年1月10日

  根据《关 (略)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局组织 (略) (略) 宝娜美容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开展评估工作,分别对办学必备条件指标和培训规范性、质量性和品牌成效指标两项内容进行评估督查。经综合评估, (略) (略) 宝娜美容职业技术培训学校的评估结果为合格,现向社会公示并收集意见,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10至1月1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 (略) 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会城冈州大道中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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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略) 人力资源和 (略)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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