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津市市大新颜料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相关减排量核定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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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津市市大新颜料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相关减排量核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 (略) 生态环境关于印发< (略) 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方案>的通知》(常环发〔2024〕9号)文件要求, (略) 分局审核,市 (略) 核定, (略) (略) 等10家企业结构减排项目减排量的核定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1月10日—1月20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对减排量核定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书 (略) ,逾期视为无意见。

附件: (略) (略) 等10家企业减排量核定表.docx

联系人:周若琛, 联系电话:#

(略) (略)

2025年1月10日

根据《 (略) 生态环境关于印发< (略) 建设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方案>的通知》(常环发〔2024〕9号)文件要求, (略) 分局审核,市 (略) 核定, (略) (略) 等10家企业结构减排项目减排量的核定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5年1月10日—1月20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对减排量核定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书 (略) ,逾期视为无意见。

附件: (略) (略) 等10家企业减排量核定表.docx

联系人:周若琛, 联系电话:#

(略) (略)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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