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南林桥镇石垅村畈头安置点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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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县南林桥镇石垅村畈头安置点项目EPC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TSZX-#SZ-#
一、招标概况
通山县南林桥镇石垅村畈头安置点项目(EPC)通山县南林桥镇石垅村畈头安置点项目(EPC)于2024年12月1 (略) (略) 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01月09日在通 (略) 10楼第一开标室开标,并于2025年01月09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通山县南林桥镇人民政府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 (略) (略) 湖北中原 (略)
投标报价
(元)
#.80 #.00 #.60
投标报价备注 建安工程费下浮3.6%;勘察费、设计概算编制费、设计费下浮10%;预备费#.00元。 建安工程费下浮3%;勘察费、设计概算编制费、设计费下浮14%;预备费#.00元。 建安工程费下浮3.2%;勘察费、设计概算编制费、设计费下浮11%;预备费#.00元。
质量(如有)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1.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 2.施工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工期(/天)
(交货期、服务期)
240 240 240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许帅 王冬望 陈永宏
证书名称 建造师注册证 建造师注册证 建造师注册证
证书编号 鄂# 鄂# 鄂#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01月13日至2025年01月15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通山县南林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通山县南林桥镇咸宁街14号
联系人:陈英汉
电话(传真):#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址:通山县长途客运站西站出口斜对面 (略) 三楼
联系人:湖北 (略)
电话(传真):#
3.行业主管部门: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址:通 (略) 73号公共资源交易 (略) 3楼310室
联系人:朱主任
电话(传真):0715-#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盖单位章)
2025年01月10日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TSZX-#SZ-#
一、招标概况
通山县南林桥镇石垅村畈头安置点项目(EPC)通山县南林桥镇石垅村畈头安置点项目(EPC)于2024年12月1 (略) (略) 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01月09日在通 (略) 10楼第一开标室开标,并于2025年01月09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通山县南林桥镇人民政府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北 (略) (略) 湖北中原 (略)
投标报价
(元)
#.80 #.00 #.60
投标报价备注 建安工程费下浮3.6%;勘察费、设计概算编制费、设计费下浮10%;预备费#.00元。 建安工程费下浮3%;勘察费、设计概算编制费、设计费下浮14%;预备费#.00元。 建安工程费下浮3.2%;勘察费、设计概算编制费、设计费下浮11%;预备费#.00元。
质量(如有)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1.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 2.施工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工期(/天)
(交货期、服务期)
240 240 240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许帅 王冬望 陈永宏
证书名称 建造师注册证 建造师注册证 建造师注册证
证书编号 鄂# 鄂# 鄂#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01月13日至2025年01月15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通山县南林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通山县南林桥镇咸宁街14号
联系人:陈英汉
电话(传真):#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址:通山县长途客运站西站出口斜对面 (略) 三楼
联系人:湖北 (略)
电话(传真):#
3.行业主管部门: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址:通 (略) 73号公共资源交易 (略) 3楼310室
联系人:朱主任
电话(传真):0715-#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 (略) (盖单位章)
2025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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