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登县庄浪河柳树镇—红城镇段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编制
永登县庄浪河柳树镇—红城镇段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编制
永登县庄浪河(柳树镇—红城镇)段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编制 | ||||||||||||
盖章(招标人、 (略) 、监督部门) | 发布日期:2025.1.13 | |||||||||||
项目及标段 名称 | 永登县庄浪河(柳树镇—红城镇)段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编制 | 交易编号 | E(略)(略) | |||||||||
招标人 | 永登县兴永农业投资 (略) | 招标人 联系电话 | 0931-(略) | |||||||||
招标代理 机构 | 甘肃 (略) | 招标代理机 构联系电话 | (略)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月7日9:30分 | 开标地点 | (略) (略) 永登分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月13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年1月15日 | |||||||||
中标人 | ||||||||||||
排 序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 (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
第一名 | 甘肃凯 (略) | 98.0000 | 康娜 | |||||||||
备 注: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不予受理。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永登县 (略) 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 (略)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
永登县庄浪河(柳树镇—红城镇)段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编制 | ||||||||||||
盖章(招标人、 (略) 、监督部门) | 发布日期:2025.1.13 | |||||||||||
项目及标段 名称 | 永登县庄浪河(柳树镇—红城镇)段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综合治理项目耕地质量等级评价报告编制 | 交易编号 | E(略)(略) | |||||||||
招标人 | 永登县兴永农业投资 (略) | 招标人 联系电话 | 0931-(略) | |||||||||
招标代理 机构 | 甘肃 (略) | 招标代理机 构联系电话 | (略)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月7日9:30分 | 开标地点 | (略) (略) 永登分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月13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年1月15日 | |||||||||
中标人 | ||||||||||||
排 序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 (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
第一名 | 甘肃凯 (略) | 98.0000 | 康娜 | |||||||||
备 注: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不予受理。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永登县 (略) 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 (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 (略)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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