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建筑垃圾中转站管理和城区及社区主要道路两侧、城区主要进出口沿线建筑装潢垃圾清理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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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建筑垃圾中转站管理和城区及社区主要道路两侧、城区主要进出口沿线建筑装潢垃圾清理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泾县建筑垃圾中转站管 (略) (略) (略) 两侧、城区主要进出口沿线建筑装潢垃圾清理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G-CS-(略)

二、项目名称:泾县建筑垃圾中转站管 (略) (略) (略) 两侧、城区主要进出口沿线建筑装潢垃圾清理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泾县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泾县泾川镇名都城电商家园门面房12A-8

成交金额:(略)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略)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1.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泾县建筑垃圾中转站管 (略) (略) (略) 两侧、城区主要进出口沿线建筑装潢垃圾清理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所有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24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原则上

合同签订为一年一签,在服务期限内,若中标人的服务质量未达

到采购人工作要求或出现重大事故,采购人有权责令整改或解除

合同并追究其责任,且终止下一年度的承包合同。若中标人能优

质的完成采购人工作要求,则可续签下一年度承包合同。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所有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华军、龚仁斌、刘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收费标准:中标价的1.5%计费。

2、金额为:744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 (略) (略) ( (略) 管理 (略) )、安徽明桥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 (略) 88号、安徽泾县泾川 (略) 东侧财富鑫城第B7栋101号商业用房,联系电话:(略)、(略)。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略) (地址:泾县泾川镇 (略) 296号、电话:0563-(略))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 (略) 管理 (略) )

地址:泾县泾川镇 (略) 88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明桥 (略)

地 址:安徽泾县泾川 (略) 东侧财富鑫城第B7栋101号商业用房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王工

电 话:(略)、(略)

十、附件

1、磋商文件:磋商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泾县建筑垃圾中转站管 (略) (略) (略) 两侧、城区主要进出口沿线建筑装潢垃圾清理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G-CS-(略)

二、项目名称:泾县建筑垃圾中转站管 (略) (略) (略) 两侧、城区主要进出口沿线建筑装潢垃圾清理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泾县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泾县泾川镇名都城电商家园门面房12A-8

成交金额:(略)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略)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1.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泾县建筑垃圾中转站管 (略) (略) (略) 两侧、城区主要进出口沿线建筑装潢垃圾清理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所有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24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原则上

合同签订为一年一签,在服务期限内,若中标人的服务质量未达

到采购人工作要求或出现重大事故,采购人有权责令整改或解除

合同并追究其责任,且终止下一年度的承包合同。若中标人能优

质的完成采购人工作要求,则可续签下一年度承包合同。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所有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华军、龚仁斌、刘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收费标准:中标价的1.5%计费。

2、金额为:744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 (略) (略) ( (略) 管理 (略) )、安徽明桥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 (略) 88号、安徽泾县泾川 (略) 东侧财富鑫城第B7栋101号商业用房,联系电话:(略)、(略)。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略) (地址:泾县泾川镇 (略) 296号、电话:0563-(略))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 (略) 管理 (略) )

地址:泾县泾川镇 (略) 88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明桥 (略)

地 址:安徽泾县泾川 (略) 东侧财富鑫城第B7栋101号商业用房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王工

电 话:(略)、(略)

十、附件

1、磋商文件:磋商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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