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建筑垃圾中转站管理和城区及社区主要道路两侧、城区主要进出口沿线建筑装潢垃圾清理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泾县建筑垃圾中转站管理和城区及社区主要道路两侧、城区主要进出口沿线建筑装潢垃圾清理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泾县建筑垃圾中转站管 (略) (略) (略) 两侧、城区主要进出口沿线建筑装潢垃圾清理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G-CS-(略)
二、项目名称:泾县建筑垃圾中转站管 (略) (略) (略) 两侧、城区主要进出口沿线建筑装潢垃圾清理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泾县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泾县泾川镇名都城电商家园门面房12A-8
成交金额:(略)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略)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1.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泾县建筑垃圾中转站管 (略) (略) (略) 两侧、城区主要进出口沿线建筑装潢垃圾清理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所有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24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原则上 合同签订为一年一签,在服务期限内,若中标人的服务质量未达 到采购人工作要求或出现重大事故,采购人有权责令整改或解除 合同并追究其责任,且终止下一年度的承包合同。若中标人能优 质的完成采购人工作要求,则可续签下一年度承包合同。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所有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华军、龚仁斌、刘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收费标准:中标价的1.5%计费。
2、金额为:744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 (略) (略) ( (略) 管理 (略) )、安徽明桥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 (略) 88号、安徽泾县泾川 (略) 东侧财富鑫城第B7栋101号商业用房,联系电话:(略)、(略)。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略) (地址:泾县泾川镇 (略) 296号、电话:0563-(略))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 (略) 管理 (略) )
地址:泾县泾川镇 (略) 88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明桥 (略)
地 址:安徽泾县泾川 (略) 东侧财富鑫城第B7栋101号商业用房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王工
电 话:(略)、(略)
十、附件
1、磋商文件:磋商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泾县建筑垃圾中转站管 (略) (略) (略) 两侧、城区主要进出口沿线建筑装潢垃圾清理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G-CS-(略)
二、项目名称:泾县建筑垃圾中转站管 (略) (略) (略) 两侧、城区主要进出口沿线建筑装潢垃圾清理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泾县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泾县泾川镇名都城电商家园门面房12A-8
成交金额:(略)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略)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1.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泾县建筑垃圾中转站管 (略) (略) (略) 两侧、城区主要进出口沿线建筑装潢垃圾清理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所有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24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原则上 合同签订为一年一签,在服务期限内,若中标人的服务质量未达 到采购人工作要求或出现重大事故,采购人有权责令整改或解除 合同并追究其责任,且终止下一年度的承包合同。若中标人能优 质的完成采购人工作要求,则可续签下一年度承包合同。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所有服务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华军、龚仁斌、刘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收费标准:中标价的1.5%计费。
2、金额为:744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 (略) (略) ( (略) 管理 (略) )、安徽明桥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 (略) 88号、安徽泾县泾川 (略) 东侧财富鑫城第B7栋101号商业用房,联系电话:(略)、(略)。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投标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略) (地址:泾县泾川镇 (略) 296号、电话:0563-(略))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 (略) 管理 (略) )
地址:泾县泾川镇 (略) 88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明桥 (略)
地 址:安徽泾县泾川 (略) 东侧财富鑫城第B7栋101号商业用房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王工
电 话:(略)、(略)
十、附件
1、磋商文件:磋商文件.pdf
2、主要标的信息:主要标的信息.pdf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招标
|
安徽明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