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中小河流治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泰审投调报2号问题整改结果公示
新一轮中小河流治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泰审投调报2号问题整改结果公示
2024年3月5日至4月25日, (略) (略) 本级2021年至2023年新一轮中小河流治理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我局高度重视本次审计工作,针对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现将整改结果公示如下
1、问题表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主管部门未对项目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进行考核评价。
整改落实情况:2021年4月12日, (略) 《关 (略) 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考核工作的通知》(泰水办〔2021〕29号),对建设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开展年度考核工作。因近几年,水利部、省水利厅对泰州工程建设项目考核、稽查频次较高,为减轻基层负担,市级部门未对项目组建单位再进行年度考核。今年, (略) 级组建的项目法人单位进行年度考核。
2、问题表述: (略) 南干河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未按规定作为审批前置要件,项目2021年11月12日开工,2022年6月30日完工,但2022年8月23日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才获批。
整改落实情况:南干河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未按规定作为审批前置要件,问题产生的客观原因是南干河 (略) (略) 组建以来承建的第一个省中小河流项目,项目负责人对水土保持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足,相关责任人已加强业务知识学,特别是对重大的技术问题或控制性工程难点应召开专题研讨会议论证;4、可研性报告编制(勘察设计)招标文件专项条款中建立严格的罚则,运用惩罚手段加强编制单位责任心。
4、问题表述:5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公开招标的监理及部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变相设定最低投标限价。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水利工 (略) 将加强招标文件审查,招标文件中不再设定最低价的限制。近期,2024 (略) 河道清淤轮浚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凤凰河清淤轮浚工程监理项目等招标项目的报价评分标准已改为综合平均报价的方式。
5、问题表述:泰州古马干河闸外段治理工程1标,施工单位江苏 (略) 和监 (略) 河海工程 (略) (略) 。
整改落实情况:古马干河治理工程于2020年10月完成招投标工作, (略) 河海工程建设监理中心与江苏 (略) 还未有隶属关系。 (略) 河海工程建设监理中心原 (略) 水利勘 (略) 。根据《 (略)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 (略) 水利勘 (略) 转企改制总体方案的批复》(盐事改【2020】3号),2020年 (略) 河海工程建设监理中心转企改制为国有独资企业,出资人江苏 (略) 与江苏 (略) 有隶属关系。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期间未能发现监理与施工有隶属关系。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加强监督,在工程招标公示和合同履行期间认真核查相关企业隶属关系,杜绝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一旦发现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有隶属或利害关系立即终止某一方合同,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进行追责赔偿。
6、问题表述: (略) 水 (略) (略) (略) 水利工 (略) 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其中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分包给江苏省水利工程 (略) 实施。
整改落实情况:勘察设计单位未经允许擅自将其中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分包其他单位编制, (略) 水利工 (略) 已发文通知勘察设计单位违反了勘察设计合同条款4.3.2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8条(3)“勘察、设计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工程”。 (略) 已 (略) 水 (略) (略) 分管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同时该单位也制定了相关措施避免类似问题再发生。
7、问题表述:南干河治理工程项目监理员周某、姜溱河治理工程总监王某和环境保护专业监理徐某在现场履职的同时,在 (略) 政府投资水利工程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28号令)第十条规定:监理人员应当保守执(从)业秘密,并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水利工程项目从事监理业务,不得与被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发生经济利益关系。 (略) 分别约谈了江苏国源 (略) 的法人 (略) 勘 (略) 分管负责人,两家单位都诚恳地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承诺今后加强单位管理,严格履行监理的责任,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机制,强化法律法规和规章文件的学,确保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合规合法。
8、问题表述:泰州宣堡港治理工程信息化建设项目合同金额117.*元。截止审计时,市水利工 (略) 已对该项目进行验收,并按合同价70%支付工程款82.*元,该服务项目尚有部分功能未实现,一是按照合同文件建立水位、视频监控系统;二是未与生态环境部门对接水质评价标准,无法将实时水质、水位及视频数据上传至河长办现有系统;三是未将超标数据实时告知相关管理部门。
整改落实情况:市水利工 (略) 要求宣堡港治理工程信息化建设中标单位中电 (略) 一个月之内完善系统,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内容:1、水位及视频监控 (略) 可显示;2、水质 (略) 河湖长 (略) 沟通后采用一致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3、实时水质、水位及视频数据 (略) 河湖长 (略) 现有系统。
(略) (略)
2024年12月20日
2024年3月5日至4月25日, (略) (略) 本级2021年至2023年新一轮中小河流治理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我局高度重视本次审计工作,针对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现将整改结果公示如下
1、问题表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主管部门未对项目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进行考核评价。
整改落实情况:2021年4月12日, (略) 《关 (略) 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考核工作的通知》(泰水办〔2021〕29号),对建设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开展年度考核工作。因近几年,水利部、省水利厅对泰州工程建设项目考核、稽查频次较高,为减轻基层负担,市级部门未对项目组建单位再进行年度考核。今年, (略) 级组建的项目法人单位进行年度考核。
2、问题表述: (略) 南干河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未按规定作为审批前置要件,项目2021年11月12日开工,2022年6月30日完工,但2022年8月23日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才获批。
整改落实情况:南干河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未按规定作为审批前置要件,问题产生的客观原因是南干河 (略) (略) 组建以来承建的第一个省中小河流项目,项目负责人对水土保持工作重视不够、认识不足,相关责任人已加强业务知识学,特别是对重大的技术问题或控制性工程难点应召开专题研讨会议论证;4、可研性报告编制(勘察设计)招标文件专项条款中建立严格的罚则,运用惩罚手段加强编制单位责任心。
4、问题表述:5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公开招标的监理及部分勘察设计招标文件变相设定最低投标限价。
整改落实情况:我局水利工 (略) 将加强招标文件审查,招标文件中不再设定最低价的限制。近期,2024 (略) 河道清淤轮浚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凤凰河清淤轮浚工程监理项目等招标项目的报价评分标准已改为综合平均报价的方式。
5、问题表述:泰州古马干河闸外段治理工程1标,施工单位江苏 (略) 和监 (略) 河海工程 (略) (略) 。
整改落实情况:古马干河治理工程于2020年10月完成招投标工作, (略) 河海工程建设监理中心与江苏 (略) 还未有隶属关系。 (略) 河海工程建设监理中心原 (略) 水利勘 (略) 。根据《 (略)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 (略) 水利勘 (略) 转企改制总体方案的批复》(盐事改【2020】3号),2020年 (略) 河海工程建设监理中心转企改制为国有独资企业,出资人江苏 (略) 与江苏 (略) 有隶属关系。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期间未能发现监理与施工有隶属关系。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加强监督,在工程招标公示和合同履行期间认真核查相关企业隶属关系,杜绝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一旦发现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有隶属或利害关系立即终止某一方合同,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进行追责赔偿。
6、问题表述: (略) 水 (略) (略) (略) 水利工 (略) 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其中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分包给江苏省水利工程 (略) 实施。
整改落实情况:勘察设计单位未经允许擅自将其中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分包其他单位编制, (略) 水利工 (略) 已发文通知勘察设计单位违反了勘察设计合同条款4.3.2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8条(3)“勘察、设计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工程”。 (略) 已 (略) 水 (略) (略) 分管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同时该单位也制定了相关措施避免类似问题再发生。
7、问题表述:南干河治理工程项目监理员周某、姜溱河治理工程总监王某和环境保护专业监理徐某在现场履职的同时,在 (略) 政府投资水利工程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整改落实情况: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水利部28号令)第十条规定:监理人员应当保守执(从)业秘密,并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水利工程项目从事监理业务,不得与被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发生经济利益关系。 (略) 分别约谈了江苏国源 (略) 的法人 (略) 勘 (略) 分管负责人,两家单位都诚恳地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承诺今后加强单位管理,严格履行监理的责任,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机制,强化法律法规和规章文件的学,确保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合规合法。
8、问题表述:泰州宣堡港治理工程信息化建设项目合同金额117.*元。截止审计时,市水利工 (略) 已对该项目进行验收,并按合同价70%支付工程款82.*元,该服务项目尚有部分功能未实现,一是按照合同文件建立水位、视频监控系统;二是未与生态环境部门对接水质评价标准,无法将实时水质、水位及视频数据上传至河长办现有系统;三是未将超标数据实时告知相关管理部门。
整改落实情况:市水利工 (略) 要求宣堡港治理工程信息化建设中标单位中电 (略) 一个月之内完善系统,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内容:1、水位及视频监控 (略) 可显示;2、水质 (略) 河湖长 (略) 沟通后采用一致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3、实时水质、水位及视频数据 (略) 河湖长 (略) 现有系统。
(略) (略)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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