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沥青铺装项目成交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院内沥青铺装项目成交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LXCY*号

项目名称:利辛县 (略) 院内沥青铺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蒙城县至尊尚城一期2栋111铺

中标金额:人民币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沥青铺设、电瓶车棚改造、雨水管道改造等。

项目名称:利辛县 (略) 院内沥青铺装项目

工期:3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交招标人验收

质量要求:合格;

项目负责人:胡稳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月06日

3.开标日期:2025年1月13日

4.资格能力:经工商行政部门年审合格的独立法人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5.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无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名 称:利辛县江集 (略) 办公室

地 址:利辛县江集镇

联系方式:黄院长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晨源 (略)

地 址: (略) (略) 行流镇牛寨 (略) 6号

联系方式:汝青山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院长 汝青山

电 话: * *

2025年01月13日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LXCY*号

项目名称:利辛县 (略) 院内沥青铺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蒙城县至尊尚城一期2栋111铺

中标金额:人民币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沥青铺设、电瓶车棚改造、雨水管道改造等。

项目名称:利辛县 (略) 院内沥青铺装项目

工期:30个日历天内完成并交招标人验收

质量要求:合格;

项目负责人:胡稳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月06日

3.开标日期:2025年1月13日

4.资格能力:经工商行政部门年审合格的独立法人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5.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无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名 称:利辛县江集 (略) 办公室

地 址:利辛县江集镇

联系方式:黄院长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晨源 (略)

地 址: (略) (略) 行流镇牛寨 (略) 6号

联系方式:汝青山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院长 汝青山

电 话: * *

2025年01月13日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安徽晨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