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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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安庆经开控股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2025-01-14

安庆经开控股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安徽同庆全 (略) 受 (略) 委托,就 (略)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本项目评审工作已完成,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 (略)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

(二)项目编号:*-001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

(五)开标时间:2025年1月13日14时30分

(六)最高响应限价:*.00元

(七)供货或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一年。服务期满经双方同意后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2次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成交候选人名称: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响应报价:*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名称: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

响应报价:*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肥分所

响应报价:*元

公示期:自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17日17:30时

参与询比采购的响应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同庆全 (略) 一次性提出质疑(异议),联系电话: 。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函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诉讼、仲裁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列入相关单位不守信名单、取消其参与采购人相关项目竞争资格。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本公示同时在安徽省招标 (略) 、“ (略) ”、上发布。

安徽同庆全 (略)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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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经开控股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 2025-01-14

安庆经开控股有限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安徽同庆全 (略) 受 (略) 委托,就 (略)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本项目评审工作已完成,现将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 (略)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

(二)项目编号:*-001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评审办法:综合评估法

(五)开标时间:2025年1月13日14时30分

(六)最高响应限价:*.00元

(七)供货或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一年。服务期满经双方同意后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2次

二、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成交候选人名称:北京澄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响应报价:*元

第二成交候选人名称: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

响应报价:*元

第三成交候选人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肥分所

响应报价:*元

公示期:自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1月17日17:30时

参与询比采购的响应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同庆全 (略) 一次性提出质疑(异议),联系电话: 。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函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诉讼、仲裁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列入相关单位不守信名单、取消其参与采购人相关项目竞争资格。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本公示同时在安徽省招标 (略) 、“ (略) ”、上发布。

安徽同庆全 (略)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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