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第一批2包中标结果更正公告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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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第一批2包中标结果更正公告二次

信息时间:2025-01-14 11:40 信息来源: (略) 公共资源交易心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B2024WHCGZ138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五 (略) 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第一批)2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因收到供应商对2024年12月20日发布的标结果质疑,经采购人确认,质疑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重新确定第三标候选人安徽 (略) 为标供应商,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BB2024WHCGZ1382

(二)项目名称:五 (略) 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第一批)2包

(三)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2.5产业园第16层1601-1608室

标金额:109.(略)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109.(略)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7.16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略) 等,详见公告附件

品牌:博视曼等,详见公告附件

规格型号:BHD-F10等,详见公告附件

数量:1台等,详见公告附件

单价:(略)元等,详见公告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利(组长)、黄宗雯、李让玉、吕增运、周光亚(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代理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略)万(略)仟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更正日期:2025年01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要求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

若投标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 (略) 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五 (略)

地址:五 (略) 123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鼎 (略)

地址: (略) (略) (略) (略) (略) 1-2层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毕翔(采购人)、仲召辉(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略)(采购人)、(略)(采购代理机构)

五、附件

1.评审情况一览表

2.投标响应表

3.分项报价表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时11分0秒

  • 在线提交
    提交
    2025-01-14 11:25
  • 在线审核
    通过
    2025-01-14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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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5-01-14 11:40 信息来源: (略) 公共资源交易心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B2024WHCGZ138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五 (略) 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第一批)2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因收到供应商对2024年12月20日发布的标结果质疑,经采购人确认,质疑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重新确定第三标候选人安徽 (略) 为标供应商,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BB2024WHCGZ1382

(二)项目名称:五 (略) 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第一批)2包

(三)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2.5产业园第16层1601-1608室

标金额:109.(略)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109.(略)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7.16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略) 等,详见公告附件

品牌:博视曼等,详见公告附件

规格型号:BHD-F10等,详见公告附件

数量:1台等,详见公告附件

单价:(略)元等,详见公告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利(组长)、黄宗雯、李让玉、吕增运、周光亚(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代理合同及招标文件约定,(略)万(略)仟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更正日期:2025年01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要求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1)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2)书面形式递交。

若投标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 (略) 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五 (略)

地址:五 (略) 123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鼎 (略)

地址: (略) (略) (略) (略) (略) 1-2层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毕翔(采购人)、仲召辉(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略)(采购人)、(略)(采购代理机构)

五、附件

1.评审情况一览表

2.投标响应表

3.分项报价表

办理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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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1-14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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