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成交结果公告职工通勤保障用车社会化服务临淮岗-合肥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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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职工通勤保障用车社会化服务临淮岗-合肥二次

一、项目编号:LHGJJ-BGS-25-2

二、项目名称:职工通勤保障用车社会化服务(临淮岗-合肥)(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霍邱县华旅 (略)

供应商地址:霍邱县城关镇南外环大同村一期安置房2栋102

成交报价: ##万#仟#佰元(¥#.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职工通勤保障用车社会化服务(临淮岗-合肥)(二次)

服务范围:安徽省临淮岗洪水控制 (略) 位于安徽省霍邱县临淮岗乡,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现拟考虑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保障职工正常通勤需要。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服务要求:响应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采用“1+1+1”形式。一年服务期满后,服务质量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不超过2年,合同一年一签。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晓燕、汪永红、周新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谈判文件约定。

七、公告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41号,联系电话:0552-#。

若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临淮岗洪水控制 (略) 监察室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临淮岗洪水控制 (略)

地 址: (略) 科学大道63号 

联系方式: 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兆工程 (略)

地 址: (略) (略) 41号

联系方式:05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查工、郝工

电 话:0552-#

安徽省临淮岗洪水控制 (略)

2025年1月14日

一、项目编号:LHGJJ-BGS-25-2

二、项目名称:职工通勤保障用车社会化服务(临淮岗-合肥)(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霍邱县华旅 (略)

供应商地址:霍邱县城关镇南外环大同村一期安置房2栋102

成交报价: ##万#仟#佰元(¥#.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职工通勤保障用车社会化服务(临淮岗-合肥)(二次)

服务范围:安徽省临淮岗洪水控制 (略) 位于安徽省霍邱县临淮岗乡,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现拟考虑通过购买社会化服务保障职工正常通勤需要。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服务要求:响应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采用“1+1+1”形式。一年服务期满后,服务质量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不超过2年,合同一年一签。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晓燕、汪永红、周新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谈判文件约定。

七、公告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41号,联系电话:0552-#。

若供应商 (略) 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临淮岗洪水控制 (略) 监察室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 (略) 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临淮岗洪水控制 (略)

地 址: (略) 科学大道63号 

联系方式: 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兆工程 (略)

地 址: (略) (略) 41号

联系方式:05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查工、郝工

电 话:0552-#

安徽省临淮岗洪水控制 (略)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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