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亲子综合体游园项目-户外材料天幕、帐篷、坐凳等其他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户外亲子综合体游园项目-户外材料天幕、帐篷、坐凳等其他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户外亲子综合体游园项目-户外材料(天幕、帐篷、坐凳等其他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9835
二、项目名称:户外亲子综合体游园项目-户外材料(天幕、帐篷、坐凳等其他设备)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南省 (略)
供应商地址:河 (略) (略) 千秋镇西裴村东段106号
成交金额:*.56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射水鲨鱼岛设备 品牌:锦绣 规格型号:设备乘员:2人/12舱;设备功率:AC380V/15KW;占地面积:14*14米;高度:4.8米 数量:1套 单价:*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周礼敏、刘红卫、王传贵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 (略)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 (略) (略) 10楼法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
若供应商 (略) 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质疑材料存在以下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的;
6.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7.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质疑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8.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介:安徽省招标 (略) (www.http://**)、 (略) (http://**)”、“ (略) ”(http://**)。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太旅圈外邻里 (略)
地 址: (略) 太湖县晋熙 (略) 283号
联系方式:周经理*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略)
地 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王长飞、胡自立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长飞、胡自立
电 话: 0551-*(*)
户外亲子综合体游园项目-户外材料(天幕、帐篷、坐凳等其他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9835
二、项目名称:户外亲子综合体游园项目-户外材料(天幕、帐篷、坐凳等其他设备)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南省 (略)
供应商地址:河 (略) (略) 千秋镇西裴村东段106号
成交金额:*.56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射水鲨鱼岛设备 品牌:锦绣 规格型号:设备乘员:2人/12舱;设备功率:AC380V/15KW;占地面积:14*14米;高度:4.8米 数量:1套 单价:*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周礼敏、刘红卫、王传贵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 (略)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 (略) (略) 10楼法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
若供应商 (略) 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质疑材料存在以下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的;
6.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7.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质疑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8.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介:安徽省招标 (略) (www.http://**)、 (略) (http://**)”、“ (略) ”(http://**)。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太旅圈外邻里 (略)
地 址: (略) 太湖县晋熙 (略) 283号
联系方式:周经理*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略)
地 址: (略) 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王长飞、胡自立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长飞、胡自立
电 话: 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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