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城区项目地块论证分析服务采购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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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城区项目地块论证分析服务采购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2025年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城区)项目地块论证分析服务采购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NXCG-CS-F(略)-1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略)方):   (略) (略)    
采购人地址:   (略) 宁乡大道168号   
供应商((略)方):  中元 (略)    
供应商地址:  河 (略) (略) 建设南大街281号中睿府6号商业办公楼1-52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2025年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城区)项目地块论证分析服务采购的《采购文件》,(略)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略)(略)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2025年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城区)项目地块论证分析服务采购 其他服务详见招标文件1(略)
 合计金额小写: (略) 元
 合计金额大写:(略)(略)(略)万(略)仟(略)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5年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城区)项目地块论证分析服务。

(2)规划范围:本次地块论证分析服务 (略) 城区。

2、委托事项、规划依据

委托事项: (略) (略) 2025年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城区)项目地块论证分析服务(具体以采购人的实际需求为准)。

3、合同金额结算办法

(1)暂定合同金额为(含税):人民币(略)(略)(略)万(略)仟(略)佰元整,小写:¥(略).00元(含税),最终金额据实结算,以(略)方最终审定的金额为准。

(2)上述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略)方在本项目服务中应承担的全部费用及税费,(略)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3)结算方式:

双方确认并同意地块论证分析服务费用按以下方式进行结算:本项目计价参照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宁政发【2013】29号《宁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中介机构服务的意见》计算。

(4)支付方式:

提交的成果经(略)方验收确认无误后双方进行结算。在(略)方付款前,(略)方需向(略)方开具符合(略)方财务要求、等额有效的发票;如(略)方未提供发票或所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略)方要求的,(略)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逾期责任。(略)方在付款前有权扣减(略)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但未付的费用、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

(略)方在收到(略)方发票 (略) (略) 付款审批手续后一次性将全部费用支付至(略)方如下账户:

收 款 人:中元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 (略) (略) 支行

收款账户:(略)890

(略)方对上述收款账户的准确性负责,因上述收款账户有误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略)方自行承担。若收款账户发生变更的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略)方,否则(略)方已向原收款账户支付合同费用的,视为已完成付款义务。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1、(略)方提供的设计成果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严 (略) 城市 (略) 有关工作规范操作,达到(略)方各项相关要求和标准。

2、本合同的服务期限暂定1年。若(略)方因实际需要要求(略)方提前完成服务的,(略)方无条件进行配合,(略)方完成服务并经(略)方验收结算完成付款后合同即终止。

2.人员配置要求

(1)委派代表左浩然(联系电话:(略) )负责对接工作,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略)方。

(2)(略)方委派代表秦凤(联系电话:(略) )负责对接工作,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略)方。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湖南省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4)《 (略) 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在编)

(5)《 (略) xx镇(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6)《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审查工作的指导意见》

(7)《湖南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大纲(试行)》

(8)《湖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指南(试行)》

(9)《 (略) 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稿)》

(10)现状地形图、影像图

(11)国家、省、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12)相关批示文件及会议纪要等。

注:上述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等文件有更新的,依据最新文件执行。

4.其他要求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总价合同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说明:提交的成果经(略)方验收确认无误后双方进行结算。在(略)方付款前,(略)方需向(略)方开具符合(略)方财务要求、等额有效的发票;如(略)方未提供发票或所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略)方要求的,(略)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逾期责任。,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收款账户: 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中华南大街支行(中元 (略) :(略))
3.预付款保函: 否

4.支付形式:双控帐户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5-01-06 —— 2026-01-05
五、服务地点
(略)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略)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略)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1)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进行验收。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3)(略)方交付的最终成果经(略)方审核验收通过方可进行费用支付。

(6)履约验收标准:

(4)(略)方应配合(略)方完成2025年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城区)项目地块的申报,并根据主管部门要求无偿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七、知识产权 (略) 理方式

八、(略)方的权利和义务
1.(略)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略)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略)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略)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无。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略)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略)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委派代表左浩然(联系电话:(略) )负责对接工作,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略)方。

(2)(略)方应当向(略)方提供项目的相关资料。

(3)依据合同约定向(略)方支付合同费用。

九、(略)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略)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略)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略)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略)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一项目转包给他人;未经(略)方同意,也不得将任一项目分包给他人。

(2)(略)方承接业务时,不得超越其《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业务范围,(略)方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该项目实行专业规范、高质高效的管理。

(3)(略)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按(略)方规定内容、时间、要求及份数交付成果,并对所提交的成果的真实性、合法性、科学性负责,如有不实(略)方承担所有责任。

(4)(略)方应依照(略)方的工作要求按时交付完整成套的成果文件,成果文件须满足(略)方需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并满足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且在交付使用后向(略)方提供长期技术支持和后期服务。在完成成果文件验收并投入使用后,因相关职能部门要求需修改和完善成果的,(略)方应免费并无条件协助(略)方及时修改和完善成果。

(5)对成果文件中出现的遗漏、错误等质量问题或(略)方、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的合理意见,(略)方应在(略)方要求的工作期限内无偿进行修改或补充,并承担因成果质量问题造成的后果。

(6)(略)方应保护(略)方的知识产权,(略)方对在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略)方的任何资料,文件、数据以及对为(略)方服务形成的任何交付物,(略)方均负有保密的义务,如产生数据泄密(略)方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未经(略)方书面同意,(略)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

(7)(略)方委派代表秦凤(联系电话:(略) )负责对接工作,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略)方。

十、违约责任
1. (略)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略)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略)方存在迟延支付(略)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略)方不得 (略) 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略)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如因(略)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经有关部门认定,(略)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略)方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2、如因(略)方自身原因须提前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略)方赔偿。

3、如因政策变更等客观情形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4、如(略)方无正当理由中断/终止委托的, (略) 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费用,并要求(略)方承担因此给 (略) 造成的经济损失、法律责任等。

5、(略)方所提交的成果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略)方有权拒绝接收成果,且无需向(略)方支付服务费用:

(1)提交的成果文件不符合本项目规定的内容和深度;

(2)未经(略)方同意而逾期送达;

(3)有关技术指标严重不实;

(4)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粗制滥造;

(5)未盖有(略)方单位公章。

6、(略)方对报告中出现的遗漏、错误等质量问题或(略)方、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的合理意见的,(略)方应在(略)方要求的期限内无偿进行修改或补充。其返工费用由(略)方承担,且委托期限不予顺延。由于(略)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交成果的,每超过一日,应减收总服务费用的千分之一。

7、(略)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略)方应向(略)方支付总服务费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略)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略)方有权视情况单方解除合同,(略)方还应退还(略)方已支付全部款项:

(1)(略)方提交的成果不符合(略)方要求或无法满足相关职能部门要求;

(2)(略)方未按合同约定逾期15日提交报告的;

(3)(略)方提交的成果存在遗漏、错误等质量问题导致(略)方损失的;

(4)(略)方擅自将本项目的全部或部分任务向任何第三方转包、分包的;

(5)经(略)方催告后(略)方仍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的其他义务的。

(6)因(略)方成果质量问题导致(略)方工作滞后或造成其他影响的。

8、(略)方应依法、独立、公正地进行成果的编制,安排具有专业资格和能力的人员具体实施,保证服务成果的高质量,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略)方对所出具的服务成果以及因侵权造成他方的损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略)方应按时提交成果资料,保证服务成果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如有不实承担所有责任。且未经(略)方书面同意,(略)方不得擅自将其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否则,(略)方不予支付服务费,并有权要求(略)方承担违约责任。

10、本合同所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略)方违约行为所造成的 (略) 经济损失及期限损失,还包括 (略) 为解决双方争议而支出的差旅费、律师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证费以及其他全部相关费用。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十二、不可抗 (略) 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

2、本合同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日内向本合同载明的对方联系人进行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不可抗力发生后,(略)(略)双方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4、不可抗力结束后,如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解除和结算事宜。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1、对合同条款作任何改动或偏离,增加补充条款,均须由(略)、(略)双方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

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略)、(略)双方友好协商,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略)(略)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略)(略)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略) (略) (略) 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略)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略)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略)份,经(略)、(略)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采购人((略)方)执(略)份,成交人((略)方)执(略)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略)方(公章):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略)方) (略) (略)方(公章):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略)方) (略)
法定代表人: 周国强 法定代表人: 陈盼虎
委托代理人: 左浩然 委托代理人: 秦凤

服务类合同预览
2025年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城区)项目地块论证分析服务采购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NXCG-CS-F(略)-1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略)方):   (略) (略)    
采购人地址:   (略) 宁乡大道168号   
供应商((略)方):  中元 (略)    
供应商地址:  河 (略) (略) 建设南大街281号中睿府6号商业办公楼1-52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2025年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城区)项目地块论证分析服务采购的《采购文件》,(略)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略)(略)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2025年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城区)项目地块论证分析服务采购 其他服务详见招标文件1(略)
 合计金额小写: (略) 元
 合计金额大写:(略)(略)(略)万(略)仟(略)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5年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城区)项目地块论证分析服务。

(2)规划范围:本次地块论证分析服务 (略) 城区。

2、委托事项、规划依据

委托事项: (略) (略) 2025年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城区)项目地块论证分析服务(具体以采购人的实际需求为准)。

3、合同金额结算办法

(1)暂定合同金额为(含税):人民币(略)(略)(略)万(略)仟(略)佰元整,小写:¥(略).00元(含税),最终金额据实结算,以(略)方最终审定的金额为准。

(2)上述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略)方在本项目服务中应承担的全部费用及税费,(略)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3)结算方式:

双方确认并同意地块论证分析服务费用按以下方式进行结算:本项目计价参照湖南省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宁政发【2013】29号《宁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中介机构服务的意见》计算。

(4)支付方式:

提交的成果经(略)方验收确认无误后双方进行结算。在(略)方付款前,(略)方需向(略)方开具符合(略)方财务要求、等额有效的发票;如(略)方未提供发票或所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略)方要求的,(略)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逾期责任。(略)方在付款前有权扣减(略)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但未付的费用、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

(略)方在收到(略)方发票 (略) (略) 付款审批手续后一次性将全部费用支付至(略)方如下账户:

收 款 人:中元 (略) (略)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 (略) (略) 支行

收款账户:(略)890

(略)方对上述收款账户的准确性负责,因上述收款账户有误产生的一切责任由(略)方自行承担。若收款账户发生变更的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略)方,否则(略)方已向原收款账户支付合同费用的,视为已完成付款义务。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1、(略)方提供的设计成果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严 (略) 城市 (略) 有关工作规范操作,达到(略)方各项相关要求和标准。

2、本合同的服务期限暂定1年。若(略)方因实际需要要求(略)方提前完成服务的,(略)方无条件进行配合,(略)方完成服务并经(略)方验收结算完成付款后合同即终止。

2.人员配置要求

(1)委派代表左浩然(联系电话:(略) )负责对接工作,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略)方。

(2)(略)方委派代表秦凤(联系电话:(略) )负责对接工作,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略)方。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湖南省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4)《 (略) 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在编)

(5)《 (略) xx镇(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

(6)《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多规合一”村庄规划审查工作的指导意见》

(7)《湖南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大纲(试行)》

(8)《湖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指南(试行)》

(9)《 (略) 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稿)》

(10)现状地形图、影像图

(11)国家、省、市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

(12)相关批示文件及会议纪要等。

注:上述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等文件有更新的,依据最新文件执行。

4.其他要求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总价合同
2.付款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略).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说明:提交的成果经(略)方验收确认无误后双方进行结算。在(略)方付款前,(略)方需向(略)方开具符合(略)方财务要求、等额有效的发票;如(略)方未提供发票或所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略)方要求的,(略)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逾期责任。,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收款账户: 中国民生银行石家庄中华南大街支行(中元 (略) :(略))
3.预付款保函: 否

4.支付形式:双控帐户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5-01-06 —— 2026-01-05
五、服务地点
(略)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略)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3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略)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1)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进行验收。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3)(略)方交付的最终成果经(略)方审核验收通过方可进行费用支付。

(6)履约验收标准:

(4)(略)方应配合(略)方完成2025年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城区)项目地块的申报,并根据主管部门要求无偿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七、知识产权 (略) 理方式

八、(略)方的权利和义务
1.(略)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略)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略)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略)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无。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略)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略)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委派代表左浩然(联系电话:(略) )负责对接工作,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略)方。

(2)(略)方应当向(略)方提供项目的相关资料。

(3)依据合同约定向(略)方支付合同费用。

九、(略)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略)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略)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略)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1)(略)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任一项目转包给他人;未经(略)方同意,也不得将任一项目分包给他人。

(2)(略)方承接业务时,不得超越其《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业务范围,(略)方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该项目实行专业规范、高质高效的管理。

(3)(略)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按(略)方规定内容、时间、要求及份数交付成果,并对所提交的成果的真实性、合法性、科学性负责,如有不实(略)方承担所有责任。

(4)(略)方应依照(略)方的工作要求按时交付完整成套的成果文件,成果文件须满足(略)方需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并满足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且在交付使用后向(略)方提供长期技术支持和后期服务。在完成成果文件验收并投入使用后,因相关职能部门要求需修改和完善成果的,(略)方应免费并无条件协助(略)方及时修改和完善成果。

(5)对成果文件中出现的遗漏、错误等质量问题或(略)方、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的合理意见,(略)方应在(略)方要求的工作期限内无偿进行修改或补充,并承担因成果质量问题造成的后果。

(6)(略)方应保护(略)方的知识产权,(略)方对在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略)方的任何资料,文件、数据以及对为(略)方服务形成的任何交付物,(略)方均负有保密的义务,如产生数据泄密(略)方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未经(略)方书面同意,(略)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

(7)(略)方委派代表秦凤(联系电话:(略) )负责对接工作,如变更现场代表应及时通知(略)方。

十、违约责任
1. (略)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略)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略)方存在迟延支付(略)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略)方不得 (略) 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略)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如因(略)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经有关部门认定,(略)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略)方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2、如因(略)方自身原因须提前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略)方赔偿。

3、如因政策变更等客观情形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4、如(略)方无正当理由中断/终止委托的, (略) 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费用,并要求(略)方承担因此给 (略) 造成的经济损失、法律责任等。

5、(略)方所提交的成果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略)方有权拒绝接收成果,且无需向(略)方支付服务费用:

(1)提交的成果文件不符合本项目规定的内容和深度;

(2)未经(略)方同意而逾期送达;

(3)有关技术指标严重不实;

(4)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粗制滥造;

(5)未盖有(略)方单位公章。

6、(略)方对报告中出现的遗漏、错误等质量问题或(略)方、相关职能部门提出的合理意见的,(略)方应在(略)方要求的期限内无偿进行修改或补充。其返工费用由(略)方承担,且委托期限不予顺延。由于(略)方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交成果的,每超过一日,应减收总服务费用的千分之一。

7、(略)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略)方应向(略)方支付总服务费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略)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略)方有权视情况单方解除合同,(略)方还应退还(略)方已支付全部款项:

(1)(略)方提交的成果不符合(略)方要求或无法满足相关职能部门要求;

(2)(略)方未按合同约定逾期15日提交报告的;

(3)(略)方提交的成果存在遗漏、错误等质量问题导致(略)方损失的;

(4)(略)方擅自将本项目的全部或部分任务向任何第三方转包、分包的;

(5)经(略)方催告后(略)方仍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的其他义务的。

(6)因(略)方成果质量问题导致(略)方工作滞后或造成其他影响的。

8、(略)方应依法、独立、公正地进行成果的编制,安排具有专业资格和能力的人员具体实施,保证服务成果的高质量,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略)方对所出具的服务成果以及因侵权造成他方的损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略)方应按时提交成果资料,保证服务成果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如有不实承担所有责任。且未经(略)方书面同意,(略)方不得擅自将其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否则,(略)方不予支付服务费,并有权要求(略)方承担违约责任。

10、本合同所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略)方违约行为所造成的 (略) 经济损失及期限损失,还包括 (略) 为解决双方争议而支出的差旅费、律师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公证费以及其他全部相关费用。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十二、不可抗 (略) 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

2、本合同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日内向本合同载明的对方联系人进行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不可抗力发生后,(略)(略)双方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4、不可抗力结束后,如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解除和结算事宜。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1、对合同条款作任何改动或偏离,增加补充条款,均须由(略)、(略)双方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

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略)、(略)双方友好协商,做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略)(略)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略)(略)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略) (略) (略) 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略)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略)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略)份,经(略)、(略)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采购人((略)方)执(略)份,成交人((略)方)执(略)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略)方(公章):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略)方) (略) (略)方(公章):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略)方) (略)
法定代表人: 周国强 法定代表人: 陈盼虎
委托代理人: 左浩然 委托代理人: 秦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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