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泰顺县彭溪镇官引村供水站标准化提升工程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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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泰顺县彭溪镇官引村供水站标准化提升工程中标公示

2023年泰顺县彭溪镇官引村供水站标准化提升工程中标公示

一、项目编号:TSCG*

二、项目名称:2023年泰顺县彭溪镇官引村供水站标准化提升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元)福州福 (略) 闽侯县南屿镇后山工 (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数量单价(元)规格型号
12023年泰顺县彭溪镇官引村供水站标准化提升工程2023年泰顺县彭溪镇官引村供水站标准化提升工程福龙1*详见附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梓榆,吴伟剑,蔡志刚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福州福 (略) 65.567.567.566.837.8474.67
1温 (略) 58.062.054.058.013.2871.28
1艾达(西安) (略) 19.023.021.021.030.051.0
1 (略) (略) 14.518.514.515.8327.8543.68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包干6500元。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5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顺县彭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泰顺县彭溪镇彭 (略) 3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何仁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质疑联系人:刘璐霞

质疑联系方式:0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飞伟 (略)

地 址: (略) 泰顺县罗阳镇文祥大道152-158号5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季倩倩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质疑联系人:陶洁波

质疑联系方式:0577-*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泰 (略)

地 址:浙江省泰顺县罗 (略) 48号

传 真:0577-*

联 系 人:董青

监督投诉电话:0577-*

附件信息:

2023年泰顺县彭溪镇官引村供水站标准化提升工程中标公示

一、项目编号:TSCG*

二、项目名称:2023年泰顺县彭溪镇官引村供水站标准化提升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元)福州福 (略) 闽侯县南屿镇后山工 (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数量单价(元)规格型号
12023年泰顺县彭溪镇官引村供水站标准化提升工程2023年泰顺县彭溪镇官引村供水站标准化提升工程福龙1*详见附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梓榆,吴伟剑,蔡志刚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福州福 (略) 65.567.567.566.837.8474.67
1温 (略) 58.062.054.058.013.2871.28
1艾达(西安) (略) 19.023.021.021.030.051.0
1 (略) (略) 14.518.514.515.8327.8543.68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包干6500元。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5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顺县彭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泰顺县彭溪镇彭 (略) 3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何仁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质疑联系人:刘璐霞

质疑联系方式:0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飞伟 (略)

地 址: (略) 泰顺县罗阳镇文祥大道152-158号5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季倩倩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质疑联系人:陶洁波

质疑联系方式:0577-*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泰 (略)

地 址:浙江省泰顺县罗 (略) 48号

传 真:0577-*

联 系 人:董青

监督投诉电话:0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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