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区物业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CSCG-GK-#-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合同类型:服务类 采购人(#方): (略) 殡葬事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 (略) (略) (略) 4 (略) 殡葬事务中心 供应商(#方): 湖南逸欣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长沙县开慧镇葛家 (略) 69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 (略) 物业服务项目的《采购文件》,#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馆区物业服务项目 | 物业管理服务 | 详见附件清单 | 项 | 1 | #.84 | 合计金额小写: #.84 元 合计金额大写:#佰###万#仟#佰###元#角#分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84元/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费用为#.28元,大写:#佰###万#仟#佰###元#角#分。 二、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略) 殡葬事务中心明阳山殡仪 (略) (略) (略) 499号,总占地面积约#.1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02平方米;其中业务楼建筑面积2018.90平方米;守灵房建筑面积1465.36平方米;主礼楼建筑面积#.40平方米(地上两层#.40平方米,地下一层6668平方米);第二火化车间建筑面积2273平方米;服务大厅建筑面积4140.36平方米(地上一层2950.36㎡,地下一层1190㎡);综合楼建筑面积2280平方米;公寓楼建筑面积3864平方米;门面、门卫建筑面积320平方米;公卫1、公卫2建筑面积272平方米;室外其他面积约#.10平方米(不含室外绿化面积)。本次拟实行物业化 (略) (略) 殡葬事务中心明阳山殡仪馆:业务楼、守灵房、主礼楼、第二火化车间、服务大厅、餐饮住宿综合楼、公寓楼等及室内绿化、室 (略) 域。 (二)服务范围 1、安保服务范围:明阳山殡 (略) 、中心行 (略) 、综合楼保安服务,包含:日常安全保卫;防火防盗;公共秩序维护;夜间巡逻;突发性事件 (略) 理;消防器材设备的巡查、更换等管理;馆区消防控制室和监控室的值班和设备监测、维护等管理;馆区大门口(侧门口)、遗体运输车辆通道岗亭、员工车辆通道岗亭的车辆进出管理;电动门关、开; (略) 、停车场车辆管理;对外来经营者的物品(骨灰盒、鲜花等)和封建迷信用品(纸屋等)入馆的劝阻管理;报刊的收发;重大活动安全保卫等服务的积极配合工作。 2、保洁服务范围:主礼楼、服务楼、馆办公楼、守灵房、便民服务中心、第一、第二火化车间、公寓楼、公共卫 (略) 域室内和室外所有保洁服务,包含:室内外所有房间、过道、楼梯等保洁、室内绿植维护、 (略) 面、停车场、广场卫生;标识、标牌、垃圾桶清洗;绿化带、草坪卫生;雨水、污水井的清洗;钢结构玻璃雨棚内外面清洗、重大活动卫生保洁、会议室会务保障等服务的积极配合工作。 (三)安保服务内容、标准及要求 1.明阳山殡仪馆大门口 (1)实行24小时值班制,要求人员配备4人,白班不少于3人,夜班不少于2人。 (2)早上7:00—上午11:00于执勤台站岗。 (3) (略) 域内及值班室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整齐。 (4)查看夜间值班记录,做到心中有数,按时站立于执勤岗台,认真指挥进出车辆安全出行。 (5)规劝、制止在 (略) 域内燃放鞭炮、礼花弹、抛撒冥纸等不文明治丧行为。 (6)盘查进出馆货物车辆,必要时检查货物,核实后放行。按照中心相关要求,对外来经营者的物品(骨灰盒、鲜花等)入馆进行盘问、提醒等管理,劝阻封建迷信用品(纸屋)入馆。 (7) (略) 畅通,确保无乱停乱放和车辆逆行现象发生。 (8)夜间值班人员按要求做好夜间进出馆车辆、人员检查登记等工作。 2.服务大厅、第二火化车间 (1)结算台、服务大 (略) 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其他位置按照工作需求进行排班,要求人员共配备6人,白班不少于5人,夜班不少于2人。 (2)按时、按要求做好班前准备工作,到达指定地点开展工作。 (3)严格管理所有进 (略) 的遗体运输车辆、电动摩托车,指挥其进入指定停车场停放(含本单位职工及合作单位工作人员车辆)。 (4)发 (略) 进行殡仪用品推销、交易行为的人员应及时、明确提醒丧事承办人识别对方身份,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 (5)维护好服务大厅、观炉通道 (略) 人员秩序,规劝、制止室内吸烟、躺卧等不雅行为。 (6)对服务楼、主礼楼一、 (略) 域进行巡逻,对主礼 (略) 范围内的秩序进行维护,并及时 (略) 置礼厅 (略) 域的外带鲜花用品、遗像支架等用品。频率要求为:每日上午7:00-12:00每个小时巡逻一次,上午巡逻不少于5次,中午12:00以后至次日早7:00每两个小时巡逻一次,巡逻不少于9次。 3.遗体交接通道岗亭 (1)实行24小时值班制,要求人员配备3人,白班不少于2人、夜班不少于1人。 (2)按时到执勤岗位做好班前准备工作,检查设备的基本状态。 (3)工作时间内应站立,耐心、细致解答来馆办事群众的问询。 (4)对遗体运输车辆进行认真检查,未经批准,社会车辆和非遗体运输车辆严禁进 (略) 。 (5)负责道闸的开启、关闭,放行经检查过的遗体运输车, (略) (略) 畅通、车辆无乱停乱放现象。禁止将道闸遥控器交非值班人员使用。 (6)保持岗亭内以及岗亭周边的卫生、环境整洁。 4.停车坪 (1)工作时间:早上7:00—下午17:00,要求人员配备3人,每班不少于2人。 (2)将便民小推车及时收捡、推放至指定位置整齐摆放。 (3)工作时间内站立服务,流动疏导社会车辆。 (4)合理指挥车辆安全停放, (略) 域内无乱停乱放现象。 (5)认真解答来馆办事群众的问询,耐心规劝驾驶员将车辆停放在规定位置。 (6)发现 (略) 域内绿化和其他设备设施有损坏的,应及时制止并报告。 (7)配合各岗位工作人 (略) 畅通。 (8)不定时对停车场进行巡逻,防止车辆偷盗、破坏等现象。 (9)保持值班室内卫生整洁、用品摆放整齐,认真询问办公楼进出人员。 5.职工车辆通道岗亭(侧门岗) (1)实行24小时值班制,要求人员配备3人,白班不少于2人、夜班不少于1人。 (2)严禁外来车辆进入工 (略) ,保 (略) 畅通,无乱停乱放现象。 (3)指挥出馆车辆 (略) 通行,避免交通堵塞。 (4)规劝、制止在 (略) 域内燃放鞭炮、礼花弹、抛撒冥纸等不文明的治丧行为。 (5)盘查出馆货物车辆,必要时检查货物,核实后放行。按照中心相关要求,对外来经营者的物品(骨灰盒、鲜花等)入馆进行盘问、提醒等管理,劝阻封建迷信用品(纸屋等)入馆。 6.馆区夜间巡逻 (1)工作时间:夜间值班(当日下午17:00—次日早上8:00),要求人员配备4人,每班不少于3人。 (2)按要求 (略) 域进行巡逻,记录巡逻情况并签字,应急情况 (略) 理、迅速报告主管领导。 (3)加强对重点部位(油库、服务楼、设备楼、第二火化车间、主礼楼一、二楼)的巡逻,防止 (略) 内的偷盗、破坏现象。 (4)夜间巡逻必须佩带警棍和对讲机(一般2-3人一组)。 (5)发现可疑人员必须盘查,并及时核实身份。 7.中心办公楼、餐饮综合楼 (1)实行24小时值班工作制,要求人员配备6人,白班不少于5人,夜班不少于3人。 (2)按要求做好中心办公楼的安保工作和餐饮综合楼周边车辆管理和安保工作。 (3)认真做好来人、来访盘查登记工作。 8.消防、监控室工作 (1)主要负责消防、监控室每日24小时值班,要求人员配备6人,每班不少于2人。 (2)对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等设备设施进行运行情况的监测、检查确认,频率要求至少每2小时1次,做好相关书面记录。 (3)及时记录消防、监控室有关情况,遇到可疑、危险的人员和情况及时做出 (略) 置以及向上报告(或报警)等工作。 (4)室内管理 保持监控室干净整洁,禁止在监控室内抽烟、使用明火等任何影响安全的行为。 (5)监控管理 对监控室内的温度、设施设备、用电安全等进行监测、检查等管理,发现可疑、故障等情况和问题及时做出 (略) 置以及向上报告(或报警)等。 (6)录像调取 按管理部门规定程序执行录像资料调阅事项,做好记录。 (四)保洁服务内容、标准及要求 1.主礼楼(一、二楼) (1)工作时间:早上7:00--下午17:00,要求人员配备10人,白班不少于9人。有守告一体的悼念礼厅服务时,实行24小时值班服务,夜班值班按照1人/2个礼厅配备要求累积计算,不足2个礼厅按照礼厅计算,如3个礼厅夜间有守告一体服务,则夜间安排2名保洁人员服务。 (2)打扫工具应按照管理要求于指定位置存放、整齐有序摆放,严禁乱丢乱放。 (3)悼念厅厅外围走廊、过道地面、上下楼的楼梯间、电梯内随脏随清扫,每日上、下午至少分别拖地一次。护墙、墙面四壁、柱子等保持干净。礼厅玻璃门、窗及不锈钢外框等,每周清洁至少一次。所有标识标牌每星期擦(清)洗不少于两次。 (4)各悼念厅有追悼会时,及时做好会场内地面、桌面的清扫工作,始终保持卫生整洁,追悼会全部完毕后,地面彻底清洁一次。 (5)公共卫生间卫生清扫工作。早上7:00-中午12:00至少一小时清扫一次,则上午清洁不少于5次,中午12:00后--下午17:00至少两小时清扫一次,下午清洁不少于3次。清洁要求为: A.地面无积水、无污渍、无蚊蝇,空气清新无异味,纸篓及时清换; B.小便池、蹲便器、洗手池、拖把池、仪容镜等保持清洁干净,无污渍; C.墙壁、房 (略) ; D.隔离板、玻璃等每星期一次大清洗; E.每星期对卫生间消毒不少于两次。 (6)公共垃圾桶表面保持干净、无污渍,垃圾每日下班前进行彻底清运。 (7)悼念厅内、外围走廊大理石地面抛光打蜡按合同要求进行。 (8)悼念厅内、外围走廊墙壁、房 (略) 。 2.服务大厅 (1)工作时间:早上6:00--17:00,要求人员配备2人,每班不少于2人。 (2)打扫工具应于指定位置存放、整齐有序摆放,严禁乱丢乱放。 (3)服务大厅(服务大厅内、洽谈室前走道)公共门厅、楼梯、走廊、过道每日上、下午分别拖地一次。地面随脏随清扫。护墙、墙面四壁、柱子等保持干净。所有标识标牌每星期擦(清)洗不少于两次。 (4)大厅玻璃门、窗及不锈钢外框等,每周清洁不少于一次。 (5)服务大厅地面按合同要求进行抛光打蜡。 (6)服务大厅外公共卫生间卫生清扫工作。凌晨6:00-中午12:00至少一小时清扫一次,则上午清洁不少于6次,中午12:00后--下午17:00至少两小时清扫一次,下午清洁不少于3次。清洁要求为: A.地面无积水、无污渍、无蚊蝇,空气清新无异味,纸篓及时清换; B.小便池、蹲便器、洗手池、拖把池、仪容镜等保持清洁干净,无污渍; C.墙壁、房 (略) ; D.隔离板、玻璃等每星期一次大清洗; E.每星期对卫生间消毒不少于两次。 (7)服务大厅内、洽谈接待室前走道墙壁、房 (略) 。 (8)公共垃圾桶表面保持干净、无污渍,及时清运桶内垃圾。 3.守灵房 (1)实行24小时值班工作制,要求人员配备7人,白班不少于6人,夜班保洁根据实际灵堂使用情况配备,按照1人/2个灵堂、2人/3-4个灵堂、3人/5-7个灵堂要求配备。 (2)打扫工具应于指定位置存放、整齐有序摆放,严禁乱丢乱放。 (3)守灵房四周随脏随清扫,保证无垃圾。 (4)每场守灵结束后对守灵房一、二楼以及灵堂外围卫生进行彻底清洁。 (5) (略) 玻璃门、窗及不锈钢外框等,每周清洁至少一次。 (6)公共垃圾桶表面保持干净、无污渍,及时清运桶内垃圾。 4.馆区 (略) 面、停车场、广场、绿化带(含第二火化车间周边) (1)工作时间:早上7:00—下午17:00,要求人员配备4人,每班不少于4人。 (2)打扫工具应于指定位置存放、整齐有序摆放,严禁乱丢乱放。 (3)馆区 (略) 面、停车场、广场随脏随清扫,保证无垃圾,无杂草;所有标识标牌每星期擦(清)洗不少于两次。 (4)绿化带、草坪卫生每日清扫,保证无白色垃圾、无枯枝落叶。 (5)公共垃圾桶及时清理保洁,保证无过夜垃圾。 5.第一火化车间、装殓班 (1)早上6:00--下午17:00,要求人员配备1人,每班不少于1人。 (2)打扫工具应于指定位置存放、整齐有序摆放,严禁乱丢乱放。 (3)观炉通道的楼梯、通道走廊每日上、下午至少分别拖地一次。地面随脏随清扫,地面保持干净。墙面四壁保持干净,房顶墙 (略) 。所有标识标牌每星期擦(清)洗不少于两次。 (4)观炉通道内玻璃门、窗、不锈钢外框、地下室装殓班遗 (略) 玻璃门等,每周清洁不少于一次。 (5)候灰室每日上、下午至少分别拖地一次。地面随脏随清扫,地面保持干净。墙面四壁保持干净,房顶墙 (略) 。所有标识标牌每星期擦(清)洗不少于两次。 (6)侯灰室前坪地面随脏随清扫,地面保持干净无垃圾。 6.第二火化车间 (1)工作时间:早上6:00—下午17:00,要求人员配备2人,每班不少于2人。 (2)打扫工具应于指定位置存放、整齐有序摆放,严禁乱丢乱放。 (3)家属休息室、公共门厅、楼梯、走廊、过道每日上、下午至少分别拖地一次。地面随脏随清扫。护墙、墙面四壁、柱子等保持干净。所有标识标牌每星期擦(清)洗不少于两次。 (4)车间所有玻璃门、窗及不锈钢外框等,每周清洁不少于一次。 (5)大厅地面按合同要求进行抛光打蜡。 (6)第二火化车间外公共卫生间卫生清扫工作。凌晨6:00-中午12:00至少一小时清扫一次,则上午清洁不少于6次,中午12:00后--下午17:00至少两小时清扫一次,下午清洁不少于3次。清洁要求为: A.地面无积水、无污渍、无蚊蝇,空气清新无异味,纸篓及时清换; B.小便池、蹲便器、洗手池、拖把池、仪容镜等保持清洁干净,无污渍; C.墙壁、房 (略) ; D.隔离板、玻璃等每星期一次大清洗; E.每星期对卫生间消毒不少于两次。 (7)大厅、家属休息室、走廊过道房 (略) 。 (8)第二火化车间周边 (略) 面、停车场随脏随清扫,保证无垃圾,无杂草;所有标识标牌每星期擦(清)洗不少于两次;公共垃圾桶表面保持干净、无污渍,及时清运桶内垃圾。 7.明阳山殡仪馆办公楼 (1)工作时间:早上7:00--下午17:00,要求人员配备1人,每班不少于1人。 (2)打扫工具应于指定位置存放、整齐有序摆放,严禁乱丢乱放。 (3)行政 (略) 域(含小会议室、接待室)每日下午拖地一次。有会议时,会议结束后及时做好地面、桌面的清扫工作。所有标识标牌每星期擦(清)洗不少于两次。 8.中心办公楼 (1)工作时间:早上7:00--下午17:30,要求人员配备1人,每班不少于1人。 (2)打扫工具应于指定位置存放、整齐有序摆放,严禁乱丢乱放。 (3)行政 (略) 域(含大、小会议室、中心领导办公室)每日下午拖地一次。有会议时,会议结束后及时做好地面、桌面的清扫工作。所有标识标牌每星期擦(清)洗不少于两次。 (4)对公寓楼3-4 (略) 域进行清扫,每周不少于一次。 (五)物业服务项目人员配置需求 岗位名称 | 人员配置(人) | 岗位设置说明 | 物业项目经理 | 1 | 负 (略) 殡葬事务中心,协调落实各项工作及任务 | 安全保卫管理 | 35 | 负责安全保卫、秩序维护、消防工作(含一名保安队长和轮休人员顶班) | 保洁管理 | 29 | 负责卫生清扫工作(含一名保洁领班和轮休人员顶班) | 合计 | 65 | 注: 1.年龄要求:保安、保洁男性、女性要求均在50岁以下。保安明阳山殡仪馆大门口岗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条件执行; 2.物业管理人员应统一服装,佩戴明显标识,以便于识别; 3.考核严格按照中心和殡仪馆标准化考核制度规定执行,详见附件《馆区物业服务考核细则》。 | 2.人员配置要求 3.设施设备配置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其他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 1.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2.付款方式: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按月转账支付,每月15日前、 (略) 殡葬事务中心和明阳山殡仪馆的工作考核情况为依据计算后支付上月物业管理服务费。在#方每次支付前,#方应按照#方要求提交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否则#方有权延迟支付且不负违约责任。 考核(考核细则见附件)采取扣分制,按月打分,于次月10日前公布上月考核结果,月度扣分在1-39分范围内视为当月考核合格。无扣分情况全额支付当月物业服务费用;扣分在1-39分范围内的,按50元/分计算,核减当月物业服务费用;扣分在40-79分范围内的,支付95%的物业服务费用;扣分在80-99分范围内的,支付90%的物业服务费用;扣分在100分及以上的,支付85%的服务费用。年度内、累计达到两个月每个月扣分达到40分及以上视为考核不合格,核减对应比例(金额)物业服务费用后#方可直接解除合同。#方应赔偿由此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收款账户(收款人名称、收款人开户银行、收款人银行账号): 湖南逸欣 (略) 中信银行长沙星沙支行 #5054 收款账户: 中信银行长沙星沙支行(湖南逸欣 (略) :#5054) 3.预付款保函: 否 #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方免费提供,#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支付形式:单位自行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合同服务期限: 2025-01-15 —— 2026-01-14 五、服务地点#方 (略) 殡葬事务中心明阳山 (略) 域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1)验收主体:#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执行。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分期/分项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略)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执行。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执行。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执行。 (6)履约验收标准: 根据《关 (略)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的规定,验收程序如下: (1)组成验收小组,由殡仪服务部分管部长担任组长,部门负责物业工作的员工以及随机抽取的班组负责人组成不少于3人的单数验收小组负责验收组织和实施工作; (2)验收的主要依据为:物业服务的日常工作表现;#、#、服务窗口服 (略) 回访情况;中心安全生产通报;殡仪馆标准化考核通报等; (3)验收小组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约定等客观出具验收意见,在验收书上签字确认。 (4)做好验收工作的记录和档案保存工作。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无 七、知识产权 (略) 理方式无 八、#方的权利和义务1.#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整改后验收。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方不因行使该监督检查而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因此减轻或免除#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方有权定期核对#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方所提供的服务不满意时,#方有权利提出整改意见,#方应在#方要求时间内进行整改,整改后由#方对整改情况进行确认。如在#方要求时间内#方整改仍不符合#方要求的或出现两次整改不到位的情况#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方应向#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方损失的,#方应继续赔偿。 5.#方为#方提供必要的管理办公用房、服务用品(具)存储间,该用房在委托管理期限内由#方免费使用,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交给#方,合同终止后5天内收回。#方自行负责管理办公用房、服务用品(具)存储间内的水、电、网络通信以及#方员工的工资(社保等)食宿、工作服等费用。 6.#方变更工作范围、内容深度造成#方工作量增加的,在不违反政府采购政策的情况下与#方重新协商明确相关事项。 九、#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4.#方应树立“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忠诚履行服务合约、保护#方合法权益和名誉不受侵害,为#方和治丧群众创造一个安全、有序、整洁、舒适的服务环境。 5.#方在投标文件中所承诺投入的人员、设备设施、用品等,必须按约执行到位。 6.根据#方需求,#方应积极为采购人提供物业服务委托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所需费用按实际发生数额以及省、市相关规定的标准收取。 7.在合同执行期间,#方应自觉接受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以及#方内部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 8.#方应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和法制、消防安全以及保密培训和教育。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禁止向外界泄露、提供有关#方、逝者以及逝者家属等丧事承办人、来宾等相关的隐私或者商业秘密,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社会舆情等负面影响,#方有权向#方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方承诺在履行本合同中接触到的#方的一切保密信息,无论其表现形式如何,#方有义务与责任确保保密 (略) 于保密状态,即以其自身同等性质保密信息的保护程度且不亚于合理的保护程度来保护#方的保密信息。#方履行本合同项下所述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密信息成为公众知悉的公开信息为止。在本项目的进行期间和本项目完成之后,#方及#方人员不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由#方承担一切责任且赔偿由此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方有义务与因工作关系获悉保密信息的员工签署保密协议,要求该等员工履行保密义务,因该等员工发生泄露、透漏保密信息或将保密信息用于其他与本合同约定无关的用途等违反保密义务的情形时,视为#方违约,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方承担,在本合同约定保密期限内,该等员工与#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方仍应承担相应责任。 9.#方员工资标准应按照投标文件的报价相关约定、 (略) 人社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执行,并且应按照《劳动法》以及人社部门规定为其员工购买意外伤害等社会保险。#方员工因工作等原因引起的人身伤害等,由#方自行负责,与#方无关。#方承诺合法用工,#方对其安排人员均办理合法用工手续,否则由#方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方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等)发生工伤以及劳动纠纷等均由#方承担全部责任,#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方需积极配合#方组织项目验收,并在合同期限内无条件提供与项目内容相关的技术服务。如研究资料及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方负责修改或补充,并以书面形式告知#方。 11.#方应按物业服务以及#方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物业服务档案、相关信息(含电子文档、书面文档等必要资料),做好严密保管,一律不得对外提供或予以传播。 12.本合同终止时,#方必须在#方要求时间内无条件向#方移交其使用的办公管理用房、服务用品(具)存储间以及物业服务相关档案资料。因#方过失或者故意的原因导致的设备设施故障、房屋结构、装修等任何损害或相关资料遗失等,#方应向#方予以赔偿,#方保留追偿等相关法律权利。 十、违约责任1. #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方存在迟延支付#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方不得 (略) 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3.#方在服务合同期内年度累计达到两个月每个月扣分达到40分及以上考核不合格的,在核减对应比例(金额)物业服务费用后#方可直接解除合同,并根据损失追究#方的违约责任。 4.#方按照合同签订进度,要求#方提交资料及成果,由于#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提交符合要求的资料及成果的,每延期一天,按延期交付部分的成果费用的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30%。延期达到20个工作日的,#方有权解除合同,#方应向#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方损失的,#方应继续赔偿。 5.因#方技术原因提交的成果不能通过审查的,#方应在#方规定的时限内无条件返工,直至满足要求;返工所造成的技术成本及再次评审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方承担。 6.如#方不按照#方要求的时间或不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义务的,#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代为履行,因此造成的一切费用、损失等全部责任由#方承担,#方有权从应向#方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除。 7.如#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对#方、#方(包括但不限于#方所有人员等)或第三方造成的人身、财产等任何损害或一切责任事故,均由#方承担全部责任,#方承受的部分有权向#方追偿。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无 十二、不可抗 (略) 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无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无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向#方所 (略) 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电子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方) (略) | #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方) (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