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水利三分公司蚌埠高新区天河片区与秦集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山香路路基排水专业分包标段1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水利三分公司蚌埠高新区天河片区与秦集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山香路路基排水专业分包标段1中标候选人公示
(略) 蚌 (略) (略) 与 (略) 综合开发 (略) 路基排水专业分包标段1进行招标, 并于2025-01-14 09:00:00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 |
特此公示 | |
标段(包)编号:ACEG-# | |
标段(包)名称: (略) 蚌 (略) (略) 与 (略) 综合开发 (略) 路基排水专业分包标段1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人: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 |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 (略) | |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驰邦 (略) 公示期限: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1月19日17:00 六、异议申诉: 投标人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应在公示期限之内,向安 (略) 招标部门提出,联系电话:0552-#; (略) 理结果不满意,在做出答复之日起三天内向安徽水利纪检监察室提出,联系电话:0552-#,*@*q.com。 (一)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必须向招标部门或纪检监督部门提交书面的投诉书。投诉书必须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摁手印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投诉书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投诉书必须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被投诉人的名称以及投诉人的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或投诉和投诉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投诉请求; 4.投诉事项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提起投诉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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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蚌 (略) (略) 与 (略) 综合开发 (略) 路基排水专业分包标段1进行招标, 并于2025-01-14 09:00:00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 |
特此公示 | |
标段(包)编号:ACEG-# | |
标段(包)名称: (略) 蚌 (略) (略) 与 (略) 综合开发 (略) 路基排水专业分包标段1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人: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 |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 (略) | |
第二中标候选人:安徽驰邦 (略) 公示期限: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1月19日17:00 六、异议申诉: 投标人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应在公示期限之内,向安 (略) 招标部门提出,联系电话:0552-#; (略) 理结果不满意,在做出答复之日起三天内向安徽水利纪检监察室提出,联系电话:0552-#,*@*q.com。 (一)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必须向招标部门或纪检监督部门提交书面的投诉书。投诉书必须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摁手印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投诉书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投诉书必须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被投诉人的名称以及投诉人的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或投诉和投诉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投诉请求; 4.投诉事项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提起投诉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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